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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故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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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久失修的金县城墙没能挡得住李自成大军的进攻,不过是搭上了几条梯子,不过半个时辰就拿下了城门楼。

守城的都是一些衙役以及本地的军户,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和他们这种戍守边疆的精锐部队相比根本就是鸡蛋碰石头。

片刻间,金县就落在了李自成的手中。

在李自成的默许下,众人开始了在金县县城内的劫掠,城内到处燃起了大火,一个个惊慌失措的女子从家里逃出来,但接着又被街上的边兵抓住。

到了这里,李自成已经成功了。

他想要“借”的资源已经“借”到,从今往后这支军队就要改姓为李了。

将金县县衙里的库银还有粮食搬空之后,李自成带着长长的十几辆大车向西而去,他打算先带着这些人回老家陕西。

在甘州人生地不熟,加上这里刚刚发生了兵变,如果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有可能会遭到朝廷的追杀。

他们不过是几千人,和九边几十万精锐相比是九牛一毛,此时应该慢慢积攒实力,先扩大地盘才能到下一步。

作为土生土长的陕西人,李自成更清楚陕西的状况,至少陕北的情况他了解的比甘州更多。

从天启年间开始陕西就开始连年大旱,不是整个陕西大旱就是整个陕北大旱,每年都要饿死好多人。

以至于在进入到崇祯年间之后,每年都会出现人相食的惨状。

易子而食、卖儿卖女的事情已经是司空见惯,无论是县城还是乡下,丝毫没有区别。

为了活命,许多人不得不拦路抢劫,山上匪盗横行,官府根本无力治理。

李自成需要人,但是安居乐业的京城不会有人跟着他造反。

只有此时流民土匪横行的陕西才是适合他发展的大本营。

在那里,官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已经大大弱化,没有官府的制约,他将迅速壮大。

半个月后,李自成的大军在沿路血洗了几个大的地主大户之后已经吸收壮大了不少,拉粮食的大车更是从十几辆变成了三十几辆。

他们尽量远离九边,不惊扰到驻守九边的朝廷兵马,一路从崇山峻岭中的山道中隐蔽前进,不过半个月的时间,他们就已经来到庆阳府附近。

这里是甘肃和陕西的交界地,只要穿过庆阳府,就能够到达陕西地界了。

他打算先在西安以北的区域发展,先将一些占山为王的山大王收拾一波,占领一片山头。

水浒传的故事在明朝末年已经是耳熟能详,那些占山为王的山大王大多都会给自己起一个诨号。

李自成也不例外,他想要回到陕北占山为王,学晁盖晁天王那样替天行道,聚集天下英雄好汉。

他们这些人只是想要活下去而已,李自成根本就没有想过和朝廷做对,去造反起兵。

他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被逼得。

如果当初没有被驿站清退下岗,没有被艾举人告上县衙被鞭打游街,没有欠下高利贷,妻子也没有给他戴绿帽子的话,他这时候一定在驿站里老老实实听差呢。

“大王,骑兵队在前方发现一支商队!拉了不少好东西,银子就有几千两!”

一个骑兵远远地从前方骑马过来,他们是在前面探路的探马,是李自成在行军路上的眼睛。

多亏了这一年来在军中的经历,让他知晓了行军打仗中许多要注意的事情。

如果不是这一年多的经历,他们在刚刚出金县不久就有可能被地方守军打散了。

派出的探马更是好几次报告了朝廷兵马的行踪,让他们在路上避免了好几次无谓的战斗。

“商队?如今下着大雪,这山沟沟里鸟都没有,这支商队来得好!真是雪中送炭哈哈哈——”

李自成大笑一声,让李过监军,自己自带了十几个亲兵骑马赶上前,看看那支商队都有什么好东西。

然而,李自成兴冲冲的赶过去看到的不是一大堆战利品,而是一大片尸体。

受惊的战马在山谷间疾驰,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原本骑着他们的那些探马,无一例外的躺在了地上,都变成了尸体。

而那支探马所发现的商队,一个个堪比官军的商队护卫各持刀剑,紧紧护卫在车队周围,不少人手中都端着手弩。

可以说是装备精良,这样的商队,绝不是什么简单的民间镖局。

李自成甚至已经怀疑这是不是锦衣卫伪装的商队,毕竟从地上的尸体来看,五六个探马全死了,而商队护卫则毫发无伤。

看他们的死法,应该都是被手弩射死的。

这种精准的射击,非官军精锐不可,不然的话就是锦衣卫。

“娘的!官军又咋地,这趟车里一定有不少好东西,咱们今天还就抢定了!等咱们大军过来,围住他们,这些人难道是三头六臂不成?”李自成咬了咬牙,不准备冲上去碰了。

从地上的几具尸体来看,如果他这个时候冲上去,很有可能是和那几名探马一样的结局。

正当李自成掉转马头想要先回中军时,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

“李兄弟好久不见!还记得当年的大同酒馆掌柜吗?”

李自成辨认了一下声音,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一个身着青衣道袍的男子正站在车上向他招手,但距离太远看不清面容。

不过刚刚那人说的大同酒馆,却一下子勾起了他以往的那些记忆。

将奄奄一息的他从县里救走,帮他杀了艾举人报仇,这一切都要靠当年一个十分义气的好汉。

当时在大同酒馆卖酒的张掌柜!

李自成想起了以往的一切,啊呀一声,在身边亲兵的惊呼声中策马冲向了那支武装商队。

“大王止步——”

“大王——”

亲兵看劝阻无效,纷纷抽出兵刃跟着李自成一起冲锋,准备和这些商队护卫决一死战。

然而到了近前,那些商队护卫却早已将手里的兵器放了下来,显然是已没了敌意。

这让他们十分不解。

更让他们不解的是,他们的大王李自成在商队前下马后立即跑向了一个青衣男子,看起来像是商队的首领,两人直接双手握在了一块儿。

“张掌柜,真的是你?”

“黄娃子,你今天做了好大基业啊!”

张爱水拉住李自成的手臂,脸上带着故人相见的笑容。

“哈哈哈——,张兄弟当年的大恩大德我黄娃子一辈子都不会忘!只是当年一别,我以为这辈子都没有再见的机会了,居然在这里又相见了!”

李自成拉着张爱水胳膊:“既然今日相逢,说明是老天注定要给我一个感恩的机会!张兄弟,如今我也拉起了一支队伍,但我是个粗人,不懂文韬武略,一直权领主位。今天遇到了兄弟你,说明老天让你来当这个当家的位置!”

“张大哥,我愿退位让贤,跟随哥哥左右!我们兄弟在山上吃肉喝酒快活,不比你在一个酒馆当个掌柜强?”

张爱水笑笑道:“使不得、使不得!我张爱水是个商人,更当不了将军。若是李兄弟有使得到我的地方,愚兄或许可以效劳!”

“哥哥这是说的哪里话!这大当家的你就当了吧!难道哥哥是看不上我这点人马不成?”

张爱水好一番苦劝,李自成终于答应暂时不谈这件事,先吃肉喝酒。

商队车上拉着的肉干、小麦、大米、番薯干等被卸了下来,用来犒劳李自成的大军。

故人相逢,李自成和张爱水都有许多话要说,许多事要问,但这不是一两句能够说得清的。

酒过三巡,稍微有了醉意之后,两人才开始说起这一两年间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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