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舟望着闭上的车门,站在原地没动。
这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有一丝局促。
太短暂了,如此短暂的时间,短暂到他还来不及向她表诉衷情,她便与人许下了终身。
局促到有些愕然,有些懊悔,有些失意,有些茫然无措。
但他又庆幸,有朱绪这样的人在她的身边,朱公子会救下她,肯定能。
叶舟跟彪子站在人群后方,他缓缓抬起失意热呛的目光,低低的说道:“彪子,我喜欢小月。但这辈子,只能到喜欢为止。我叶舟从不是不争之人,只有她我争不了。可我一点不遗憾。这辈子遇见她,才不至让我叶舟颓靡不振——你看啊,彪子,我们为什么不能像他们这些人这样,全力以赴的去活着。”
彪子动容,“叶舟,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你说的对,像他们这些人这样,全力以赴的去活着,我甚至觉得役人村都没那么不堪了。”
他看向叶舟,顿了一下,“也许时过境迁,你可以……”
叶舟摇头,“彪子,我是个很固执的人。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想违背自己的心意。这世上小月无可替代。”
少年唇角张扬,“独自喜欢一个人一辈子,不也是件很酷的事。”
彪子感动,“……”
叶舟的手搭上来,“天地这样广阔,我们能做的事情有许多。彪子,我想通了,我不要只是做役人村里的一个浑小子,虽然我不知道我叶舟能成为什么样的一个人,不试试又怎么知道?”
彪子看着眼前举起的另一只手,握了上去,“叶舟,不管你成为什么样的一个人,你都是我彪子的好兄弟。”
叶舟红着眼,“好兄弟。”
马车内,堆了一地割烂的衣裳,朱绪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但凡一不小心,便可能扯动粗箭。
沈思月趴在坐塌上,饶是朱绪再小心,也难免牵动伤口,引来她低吟,冷汗已经将她额前的发丝尽数打湿,显然是极其疼痛。
朱绪放下小刀,用纱布浸过水,绞了一把,在她额上按了按,听到她轻轻吐出一口气,眼皮抬了抬,又猛一咬牙抑着疼痛。
“我方才与你吃了一颗护心丸,要拔出这根粗箭非比寻常,我需以刀划开伤口,再将之取出来,随后缝合伤口,施针疗治。”
朱绪又将汗水浸湿的纱布,在水里绞了一把,给她带来微微凉意,“我在你伤口处撒了些许麻散,可如此剧痛,想要做到完全麻痹不可能,阿月打起一些精神,忍一忍。”
沈思月失血过多,听得混混沌沌的,反应有点木,好一会儿才反应他在说什么。
她想起来可惜了,医药箱里没备上一支麻醉剂。古代的麻散自然是不可能比得上现代研发改良的药剂。
她喘息半晌,勉强蠕动了一下嘴唇,除此之外,身上连一丝力气都没,“阿绪你动手。我,能忍。”
“劳兄长,再换盆水来。”
朱绪唤道,车门打开一些,沈破云就守在一门之隔的地方,端过了水,深深朝里头看了一眼,视线触及阿月背上惨不忍睹的伤口,不由地一阵疼惜。
朱绪等水换来,净了一番手,将盖在沈思月身上的薄衣也揭开,露出了一整片软莹的后背。
他已将上面流着的鲜血擦拭过一番,露出一些白皙如玉的肌肤,像蝴蝶一样的背胛骨生得格外优美,看着柔劲有力,而非一触即碎的花瓶……连身体也在述说着主人能柔能刚的性子。
目光向上一移,随即聚精凝神盯着伤处,持起布包里特制的小刀,将小刀处理一番,薄薄的小刀在他的手里起起落落,在伤口处割开寸长刀口,立时便有鲜血汩汩流出。
沈思月疼到太阳穴都在突突直跳,下意识咬牙忍住——入队第三年有一回执行任务,她的小腿让利器划出一道深长的口子,刚巧医药物资不够,医护人员不得不给她无麻处理,她一直记得那个疼。
他们也是人,不是不怕疼,只是忍得次数多了,渐渐习惯了这种忍耐。
她想要闭上眼,但还是努力的撑住了。
朱绪动作未停,在她喘气瞬间,翻开伤口,将粗箭握住向上稳稳一提,快速地拔出,咚地一声扔于地面。
沈思月背脊猝然一绷,生生忍住到了嘴边的一声痛喊,冒出一背薄薄的冷汗。
朱绪没因心疼而停下手,连着几针下去,并不停以纱布吸走伤口处的汗水和鲜血,针线在她的背上来回走动,一盏茶的功夫后……收针,断线,上药。
他一口气未松,亦未顾及自己满额细汗,绞了干净的纱布,替阿月擦拭背上残余的汗水和血水。
敷上最后一层清凉镇痛的药膏,裹缠上干净的纱布,扳动她身体之间,动作也一直都是小心有度,系上结口,剪断余布,总算落定。
沈思月痉挛的背脊缓缓放松下来,如纸片一般发白的唇色也有了一丝好转,终于不再撑着,昏昏沉沉睡去。
等候须臾,见伤口未再流血,朱绪才放下了工具,收拢了布包,将少女的身体以衣轻轻覆上,手指一抚,甚是怜惜地拨开撩贴在她面上湿腻腻的发丝,深深看了一眼。
轻扣车门,“箭已取出,阿月无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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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阿绪给阿月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