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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章 第四十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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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的金陵城,熙来攘往的车马和行人。

沿街两旁排满了商铺,卖胭脂香粉的、卖布料成衣的、卖茶叶茶具的,文房四宝、金银首饰……

酒楼里有戏班子,茶馆有说书人。

只要有一样拿得出手的本事,就能在这座城里生活的不坏。

巳时一刻。

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来。

安记粥摊的老板安小六已经开始收摊。

最近粥摊生意好到不真实,总有一些衣着光鲜的有钱人呼朋唤友,到这家小小的粥摊喝粥。

这让老客们不能理解。

要知道安老板的粥固然好喝,但因定价低廉,用料考究的程度也极为有限。

这些有钱人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吃多了山珍海味非要尝试平民的食物?

几经打探,老客们总算知道一个半月前小老板出门办事,途中救了“活财神”朱家的小公子。

这些有钱人也不是上门喝粥的,他们只是想要巴结朱家人找不到门路,跑到安老板这里碰碰运气。

搞不好能遇到朱家人也说不定。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惊呼,尖叫声、吸气声此起彼伏。

伴随着一声洪亮的“快闪开”,安小六听到两道冰冷的声音:

【“一个轻功卓绝的假脸。”】

【“一个武功高强风流好赌爱管闲事贪恋美色……宿主小心!”】

两道人影从空中疾速翻过。

其中一个人踩着安小六的板车借力……

“嘭!”

一声巨响。

安小六板车上摞好的矮桌矮凳散落一地。

伴随着富贵儿一板一眼的“您的摊子正在遭受攻击”,整个板车从侧面歪倒。

粥桶晃悠了两下,倒扣在了地上,桶盖滚到了街道的另一边。

“咣当——”

“哗啦啦——”

板车上叠好的白瓷碗碎了一地,汤匙随之散落。

【“假脸攻击了您的摊子一次,您的汤碗破损五个,已无法修复。”】

【“您的汤匙破损三把,已无法修复。”】

【“请宿主尽快撤离危险之地——”】

不等安小六行动,头顶传来一声:

“小心!”

在一片尖叫声中,安小六被人重重推开,倒地瞬间脚踝扭了一下。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她未来得及收起来的布棚塌了,竹竿刚好砸在安小六刚才站立的位置。

【“您的布棚出现损坏,尚可修复。”】

安小六趴在地上,望着眼前一片狼藉的飞来横祸,表情逐渐扭曲。

她的脚扭了,很疼。

就……还不如被竹竿砸一下呢。

太阳越升越高。

安小六一瘸一拐走出医馆,身边是一脸惭愧的陆小凤。

这是自关中一别后,二人第一次见面。

陆小凤做梦也想不到,他和司空摘星比试翻跟头会连累到无辜的人,更想不到被他连累到的竟是大名鼎鼎的瘟神。

更更想不到,大名鼎鼎的瘟神居然会在金陵城经营一家小小的粥摊,每日辛辛苦苦的卖粥。

想到那句瘟神弟弟那句“姊姊平时穷得很,只舍得用竹针”,陆小凤面露愧色:

“安姑娘,对不住了。”

安小六没有说话,她定定望着陆小凤。

虽然不太明白这个男人究竟是如何一眼认出自己的,但是——

你都说对不住了,难道不应该表示表示吗,比如……“十倍赔偿”之类的?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就算他不是,安小六此刻的眼神也过于直白了一些。

他笑了笑,潇洒地从怀里,从怀里,从怀里……

他怀里有金陵十六楼最美的姑娘送给他的汗巾,有女人绣的荷包,有地下赌坊的银牌,有……

陆小凤尴尬了。

【“赶快走,他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

富贵儿尖叫。

安小六眼中期待的光熄灭了。

作为一个过目不忘的人,陆小凤记忆力向来很好,他记得自己是有钱的,那为什么忽然又没钱了?

刹那间,陆小凤脑子里跳出来一个名字——

司!空!摘!星!

“抱歉,安姑娘,我有事先走一步,你的损失——”

“陆大侠,不必了。”

安小六截住了陆小凤想要说的话。

她已经不想再和另一个穷鬼打交道了。

于是,在陆小凤复杂地情绪中,眼神如死一般沉寂的安小六推着她老旧的板车,一瘸一拐地驶入人群中。

……竟连医药费都是自己付。

太惨了,真是太惨了。

晌午,安小六推着板车拐进宽敞的小巷。

她喜欢这条烟火气很浓的巷子。

走了一会儿工夫,她看到一辆华贵的马车停在自家门外。

因为姐弟俩救了火孩儿,火孩儿的父亲“活财神”朱老爷对他们家非常感激,三天两头派人过来送东西。

安小六也是接触过朱家人后才知道,野山参是可以成车出现的。

——呜,有钱真好。

正想着,一道笑嘻嘻的声音响起:

“六姐姐。”

只见从自家大门里窜出来一个身穿火红色衣裳,长相讨喜的小男孩。

正是一个多月前,安小六和狗哥在开封地界救下的朱家小公子,火孩儿。

安小六笑了笑:“小公子,你怎么来了?”

火孩儿笑嘻嘻道:“我姐姐从家里偷偷跑了,我爹爹焦头烂额,正四处托人找她,我怕成了我爹的出气筒便来投奔六姐姐了。”

安小六吓了一跳:“那你来我家你爹可知道?”

火孩儿撇撇嘴:“当然知道,我才不会像我姐姐那样偷跑呢。”

他似乎对亲姐姐撇下自己的行为极其不满,说任何话都要带上一句,引得朱家的下人不断干咳。

安小六佯装没有听到火孩儿对亲姐姐的控诉,微笑道:

“我家情况如何小公子也知道,我怕小公子住着不习惯……”

安小六家环境也不差,凤阳城前车之鉴,安小六特意选了一处阳光灿烂、靠着学堂近的地方。

但对比朱家的豪宅那可就差太远了。

火孩儿“咯咯”笑起来:“六姐姐是怕我睡不开吧,我也想到了,我才不要和狗哥哥睡一块呢。”

“那小公子是要——”

却在这时,跟在火孩儿身后,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狗哥闷闷道:

“他把隔壁买下来了,以后就是咱家邻居了。”

朱家小公子好生讨厌,明明自己有姊姊,却要缠着我的姊姊。

狗哥心情都不好了。

安小六也很震惊。

买下来了?居然买下来了?!

“隔壁没想要搬家吧……”

安小六喃喃道。

这条街挨着金陵城很有名的学堂,若没有富贵儿的帮助,安小六这个外地人是绝对找不到这个地方的。

火孩儿很快揭秘:“我给了他们十倍的钱,他们一家今早就搬走了,连家里东西都不要了,生怕我反悔。”

安小六几乎要跪了。

这就是有钱人家养孩子的方式吗?

偌大的宅子说买就买了?

得了阎铁珊一盒子银票,自以为告别“穷鬼”身份的安小六再一次感受到世界的参差。

不过接下来火孩儿又道:

“我这次来除了躲我爹,还有另一桩要事在身。”

火孩儿从怀里掏出一张金灿灿的请帖,递给安小六:“我爹有个老朋友生了怪病,重金广招天下良医,我爹推荐了六姐姐,对方开始还不乐意,岂料第二天就变了脸,来我家又是送礼又是送钱,好话说尽让我爹在六姐姐面前美言几句,我爹哪来的那个面子,只能过来求我。”

火孩儿人小鬼大的说完,又道:

“那家人有钱得很,但反复无常的态度令人生厌,六姐姐愿意治就治,不愿意治就不治,我爹爹也说大夫和病人是讲究一些缘分的,让我把决定权交给六姐姐。”

安小六打开请帖。

落款人姓……

“华?”

安小六想了一圈,想不起江南哪个富商姓华。

她当年讨饭时也曾游历江南,对江南巨富如数家珍。

无论是花家还是朱家都是很好的人家,门房十分善良,还给了她米饭。

火孩儿道:“是华玉轩现任当家人华一帆的父亲,华玉轩是东南一带有名的古董商,前些年我爹过寿,有人送他一副王右军的字,华一帆远远看了一眼就说是赝品。”

“然后呢。”狗哥好奇地问。

火孩儿得意洋洋道:“当然是赝品啦,因为真品一直在我家收着呢,上面还有我姐姐吃油饼沾上的油渍。”

安小六沉默,我要是和狗哥一样是个半文盲就好了。

我不该知道王右军是谁的,我要是不知道,此时一定会更快乐。

“我讨厌有钱人。”安小六在心里对富贵儿说。

富贵儿发出一声抽噎,一哽一哽道:【“我也是。”】

安小六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动身去一趟东南。

她本来以为谢烟客不会同意安小六带狗哥去的,没想到谢烟客竟然同意了。

狗哥说:“谢伯伯嫌金陵太热了,想回摩天崖避暑,他让我学泥人上的功夫,不会的问姊姊。”

谢烟客自从知道大名鼎鼎的凤阳瘟姬就是安小六,对安小六的师承也算了解,觉得她指点狗哥应该绰绰有余。

安小六有些奇怪:“谢前辈教你功夫,对你教导十分用心,你怎么还喊他伯伯。”

依谢烟客对狗哥的用心程度,狗哥唤谢烟客一声“师父”绝对不亏,小少年一直是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孩子,一直固执的喊谢烟客“伯伯”,倒不知是什么原因了。

狗哥说:“谢伯伯当初要我学武提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不可以将他的功夫教给姊姊。”

安小六没有插嘴,因为她知道有一就有二。

谢烟客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并不过分,看来是其它要求触及狗哥底线了。

“谢伯伯的第二个条件是我此生不可以忤逆他,我觉得我做不到,因为我不可能事事都听他的,所以我没办法做谢伯伯的徒弟了。”

安小六忍俊不禁:原来如此,竟是这么个理由。

她拍了拍小少年的肩膀:

“这次从东南回来,我们去一趟摩天崖,我在山下等你,你上山好好与谢前辈聊聊,定下来师徒名分,谢前辈不会难为你的。”

“那我要怎么说呢。”

小少年稚气未脱的小脸茫然地望着姊姊。

安小六暗道:傻小子,谢烟客何等狂傲,你不肯叫他师父,他却肯一直指点你武功,显然已经做了让步,你给他个梯子他自然就下来了。

可这话安小六却不能直白地讲给狗哥。

因为她知道谢烟客最看重狗哥的品质就是真心实意。

见多了尔虞我诈的江湖人,只有狗哥这样的傻小子,才会让谢烟客这样的老江湖真心接纳。

安小六慢慢道:“用心去说,没有什么比真心更难得的,谢前辈会理解的。”

烈日骄阳。

骡车慢悠悠走在荒凉的官道上。

小少年将刚刚编好的翠绿色的帽子,虚虚地扣在驱赶骡车的姑娘头上。

“姊姊,送给你。”

“好。”

这对脸上脏兮兮的姐弟,正是从金陵南下前往东南的安小六和狗哥。

两人脸上黑乎乎、泥巴一样的粘稠物,是一种防晒伤的药膏。

看着不好看,涂在脸上却极为清凉。

晚上洗去的时候,整张脸凉飕飕、又细又滑,十分舒服。

不过多时,斜岔路走来一队车马。漫天黄沙中,迎头飘扬的旗子上一面绣着“镇远”,另一面绣着“扬威”。

【“前方出现一队经验丰富、武艺平平的镖客。”】

【“前方出现一个勤奋刻苦的蹩脚剑客。”】

安小六:……富贵儿,真的不要那么犀利。

——“姊姊,是镇远镖局。”

小少年又大又亮的眼睛的好奇地望着威风凛凛的镖队。

安小六倍感欣慰,不枉费她每日监督小少年听写,斗大字不识一筐的狗哥终于能认出大部分字。

不过他识字的方法倒是有些意思,小少年将每一个字当成一幅图画。

这样识字有个明显的坏处,但凡两个相近的字同时出现,狗哥就认不出来了。

不过安小六也不能苛求更多了,毕竟一年前这个时候,傻小子还是个小文盲呢。

安小六将骡车停在一旁,想让车队先过去。

没想到打头的刀疤脸镖师却立在了原地,抱拳示意姐弟俩先过,安小六注意到“刀疤脸”腰间悬着一把剑。

他身后那些镖师警惕地望着“黑脸”姐弟,手里明晃晃的兵刃在烈日下折射出刺目的银光。

安小六没有继续谦让,驱赶着骡车直接走了。

刀疤脸的镖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直到姐弟俩与镖队拉开七八丈的距离,才示意车队继续前行。

“嘭”,一声锣响。

喊镖的趟子手用高亢、富有穿透力的嗓音高喊:“镇远扬威——”

走了一会儿,又是第二声锣响。

趟子手又喊了第二声。

小少年不禁好奇:

“姊姊,他要这样喊一路啊。”

“当然不是——”

安小六刚要解释,却看到前方道路正中央坐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紫红色棉袄的男人,蓄着比彭一虎还要豪迈浓密的络腮胡。

彭一虎至少还有小半张脸是光洁的,前方男人的大胡子爬满了整张脸,只露出一双黑黝黝的眼睛。

“姊姊,有人。”

狗哥惊讶地望着大夏天穿棉袄的男人。

随着骡车的接近,狗哥终于看清一直低头“紫红棉袄”在做什么。

他在绣花,绣的是一朵黑牡丹花。

【“一个心狠手辣、监守自盗的名捕。”】

【“请宿主务必小心,他想杀人。】

安小六听到系统的提示。

“狗哥,趴下,来者不善。”安小六冷冷道。

本来就觉得很蹊跷的小少年,身体一下子绷得很紧。

安小六驱赶着马车,绕过那个绣花的男人。

空气躁动,姐弟俩都能感觉到那个诡异男人的杀意。

可他并未动。

因为他的目标并非安小六姐弟,至少他最要紧的目标不是安小六姐弟。

狗哥如今已非吴下阿蒙,他因姊姊没有停车,小声道:“姊姊,我们就这么走了,镇远镖局那些人不会有危险吧……”

因为彭一虎的关系,狗哥对镖师充满了好感,并不希望镇远镖局的人出事。

“不会,”安小六慢悠悠道,“我在那个绣花的男人身上留了一点东西,只要他在一刻钟内不运功便什么事也没有。”

“要是他运功呢?”

小少年好奇地问。

安小六微微一笑,并没有说话。

狗哥忍不住回头,此时双方距离已有二三十丈,小少年看到镇远镖局那些人停在绣花男人的面前。

双方说了些什么。

紧接着,绣花的男人忽然起身,手中甩出去什么东西。

然后……醒目的“紫红色”跪下了。

就像铁头、铁拳、铁虎……那些人一样。

软趴趴地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与此同时,安小六脑子里响起富贵儿冰冷的,毫无起伏的声音:

【“一个死亡的金九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42 章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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