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六见到了上官飞燕的尸体。
这个季节还不是很热,上官飞燕的尸体被保存的很好。
上官飞燕死于一种细如发丝的金针。
这种极细又极具杀伤力的金针只会让人想到孔雀翎。
可安小六却说:“这不是孔雀翎,更不是我的孔雀翎。”
“就是你,”一个小女孩扑过来要打安小六,陆小凤一把抓住她,小女孩大喊大叫道,“妖女,是你杀了我姐姐,你还我姐姐,还我姐姐!”
一旁的狗哥生气道:“我和姊姊这几天都在外面玩,才没有见过你姊姊,你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冤枉好人呢。”
“就是她就是她!”
“不是不是就不是!”
狗哥的嗓门比小女孩还大,表情比小女孩还要凶。
他本来是很同情这个小女孩的,但她对姊姊好生无礼,他不要同情她了。
“狗哥。”安小六轻轻拍了拍小少年。
“姊姊,她欺负你。”
“我不会被任何人欺负。”
安小六说着,不咸不淡地瞥了一眼被陆小凤护着的小女孩。
不得不说,这姐妹俩长得都很漂亮,上官的妹妹虽然张牙舞爪,但也是个美人胚子。
尤其是在陆小凤怀里扑腾的时候,仿佛一只活蹦乱跳的仓鼠。
花满楼叹息,他本来也不认为是安姑娘杀了上官飞燕,之所以一定要见到安姑娘,是因为安姑娘是暗器里的行家:
“虽然雪儿冒犯了安姑娘,可安姑娘为何如此笃定上官飞燕不是孔雀翎所伤——”
安小六看了一眼小姑娘,原来她叫雪儿啊。
——被偏爱的人真好,这些年好像除了狗哥,谁也没有偏心过我呢。
安小六忽然有些羡慕上官姐妹。
雪儿见花满楼对这个女人也很客气,一时间又气又怒:
“你们这些臭男人都向着她,你们就是看她长得好,老色-鬼!全都不是好人!”
陆小凤真怕不知死活的小女孩惹恼了瘟姬,只好动手点了上官雪儿的哑穴:
“少说两句吧,不知死活的小丫头……”
说完,陆小凤对安小六说:“让安姑娘见笑了。”
“无妨,”安小六说着,看向仇恨自己的小女孩,平静地说,“我若想杀你,陆大侠和花公子是护不住你的。”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遇到过我杀不了的人,一个都没有。”
上官雪儿的眼泪簌簌往下落。
她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刚刚仗着有陆小凤和花满楼,她张牙舞爪的谩骂,当她意识到这两个男人并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时,她终于安静下来。
陆小凤苦笑,也只能苦笑。
上官雪儿以为安小六在威胁她,事实上,安小六在威胁这屋子里的所有人。
包括他和花满楼。
“安姑娘,如何证明这不是你的孔雀翎?”
孔雀翎是孔雀山庄至宝,秋家人武艺平平,极少在江湖上走动。
事实上若非安小六,陆小凤他们根本不知孔雀翎发动时的样子。
安小六叹了口气,对也在看尸体的狗哥说:
“看出什么了吗?”
小少年斩钉截铁说:“不是姊姊的针。”
安小六微微一笑:“何以见得呢?”
“这针是纯金的,姊姊平时穷得很,只舍得用竹针,偶尔用铁针,家里连银针都很少见,哪里会有金针。”
狗哥又诚实又扎心地说。
安小六笑容僵住了。
花满楼和陆小凤也很惊讶。
这个答案……
这个答案倒是略感意外啊。
“哎,”安小六苦笑,“让二位见笑了,不过‘话糙理不糙’,家弟说得确实是实情。”
却见她从袖子里掏出一根拇指粗细的竹筒,打开筒盖赫然是一筒金针。
“我想陆大侠和花公子可能去过珠光宝气阁寻找证据,但应该是什么都没找到才对。”
“是,”陆小凤爽快承认道,“上官飞燕被人杀死后,我们虽然认为此事应与安姑娘无关,却还是去了一趟珠光宝气阁寻找你射出去的那些金针,想要与杀死上官飞燕的金针对比,可惜一无所获。”
“当然一无所获啦,姊姊把针都收回来了,”狗哥飞快说,“我和苏大哥也帮忙了,我们用磁石找了一晚上呢。”
安小六将竹筒递给陆小凤,叹气道:“陆大侠看一下就全部明白了。”
陆小凤倒出竹筒里的“金针”。
安小六的“金针”无论是粗细还是长短都与射杀上官飞燕的针截然不同。
“我的孔雀翎是真正孔雀翎的仿制品,针的长短与真品相同,不同的是真品为纯金打造,而我的只是刷了金漆的铁针,如孔雀翎这种的精密的暗器‘差以毫厘,失之千里’,因此我的孔雀翎威力只有真品的七成,”安小六说完,又捏起射杀上官飞燕的金针,“意图污蔑我的人并没有见过真正的孔雀翎,也不了解其结构,只是个傻乎乎的有钱人罢了。”
“二位可有纸笔,若上官飞燕死后,你们没有动过她的话,根据毒针落地的位置和长短,我可以大致推断出这件暗器的形状。”
安小六洗脱嫌疑离开后,雪儿异常沉默。
陆小凤拿着安小六绘出的图纸,忍不住感慨:“术业有专攻,难怪安姑娘一个弱女子,也能成为武林赫赫有名的瘟娘娘。”
他已经全然忘记自己初见时还将对方当作“扬州瘦马”的事情了,心里只剩下钦佩。
因为安小六把射杀上官飞燕的暗器当成指点弟弟的现成材料,所以讲解时格外详细。
花满楼虽然看不到图纸,脑子里也有了那件暗器的形状。
虽然并非孔雀翎,却也非常精密、狠辣、强大。
那样的暗器绝非普通人所有。
“你心里有答案了吗?”花满楼看向陆小凤。
雪儿也看向陆小凤。
陆小凤叹息:“是有这么一个人,可我并不希望是他。”
……
当安小六和狗哥驱赶着骡车离开山西地界。
“陆小凤巧破金鹏王朝骗局,力挫霍休阴谋”的故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山西城。
在姐弟俩离开太原城的前一天,陆小凤、花满楼特意找到安小六说明情况。
上官飞燕死于一个叫霍休的老头手里,他是上官飞燕众多情人之一,极有可能是上官飞燕真正爱慕的人,因为……
上官飞燕爱钱,而霍休是上官飞燕所有情人里最有钱的一个。
“所以她原本的计划是熬死霍休,继承他的遗产吗,”安小六惊讶道,“那她为什么要杀我呢,她完全可以与我合作,只要给我钱,我可以提供她足够的药让霍休当晚‘马上风’……”
陆小凤沉默了。
花满楼也沉默了。
安姑娘,为什么你能如此快速精准地想到这样的方案?
“安姑娘误会了,我想她并没有想过这一点。”
陆小凤艰难地说。
或许上官飞燕也有过类似的想法,可霍休那样视财如命的老狐狸又怎么会给她那样的机会呢。
“那真是太可惜了。”
安小六没什么感情地说。
她看向花满楼:
“花公子,你还喜欢上官飞燕吗?”
“咳咳。”
花满楼脸颊微微发红,完全没想到安姑娘会忽然问自己这样的问题……还是当着陆小凤的面。
更让他惊讶地是安姑娘下面的话。
“花公子,我也很恶毒,我也很漂亮,我也很穷很有本事,下次挑选喜欢对象的时候不妨考虑考虑我吧。”
安小六落落大方地说。
像在讨论今天吃什么东西,穿什么衣裳那般自然。
陆小凤、陆小凤呆住了。
花满楼惊诧过后居然很认真思考了一番:“我会好好考虑姑娘的建议的。”
他微笑,一副优雅从容浊世佳公子的模样。
安小六满意了:“那公子,我们有缘再会了。”
“好。”
花满楼目送安小六离开。
两人对话让一旁的陆小凤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少了一只耳朵,或是掉了一块脑子。
为什么这两人每一句话自己都听到了,但又像落了什么重要内容一样。
“你,你和她,你们……不对,你这些天一直和我在一起,明明她同时见到的是我们两个人,为什么偏偏对你另眼相待?”
陆小凤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
如安小六这样恶毒、漂亮、贫穷、有本事的女孩他也很喜欢。
若论好感,他可是第一次见到她,就对她好感很高呢。
花满楼根本不知道安小六的样子,无论她长得多好看、多讨人喜欢花满楼都不知道。
安小六要是挑选爱慕对象,明明应该选择自己才对!
我才是那个能欣赏她美貌、恶毒、贫穷的男人啊。
陆小凤为此愤愤不平。
花满楼笑了,他没有回答陆小凤,因为陆小凤说这些本来也不需要答案。
他的眼睛虽然看不见,可温柔的眸子一直注视着安小六,直至对方再也看不见为止。
“不会吧,你不会真喜欢上她了吧?”
陆小凤看花满楼这架势,忍不住出言试探。
虽然那姑娘看起来又美丽又神秘,但……你忘了她在珠光宝气阁干的事情了吗?!
她可是让珠光宝气阁整整臭了三天的女人!
阎铁珊为躲避那臭味都搬到客栈住了,你是忘记自己那几日“茶饭不思”的日子了吗?
花满楼收回视线,那双没什么焦距的眼睛精准锁定在陆小凤身上: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聪明人也会有犯傻的时候了。”
说完,他带着一种满足自在的笑容,向相反方向走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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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 第四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