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炙热的阳光威力渐渐退去。
安小六将骡车停在客栈专门用来照顾牲口的棚子里。
这家客栈规模不大,却是方圆百里内唯一一家客栈。
山路崎岖,姐弟俩想要赶往下一家客栈,怕要走到晚上了。
客栈很安静,大堂里除了一个的伙计,只有柜台后面蓄着山羊胡的掌柜。
趁狗哥搬行李的空当,安小六来到柜台前,不等她开口,掌柜拱手道:“这位客官不好意思,小店被人提前包下了。”
安小六满脸涂着黑色的药膏,看起来怪异又可怕,可掌柜却面色如常,视若无睹。
“不能通融一下吗?”
安小六拿出一块碎银子,心痛地推给了掌柜。
掌柜把钱推了回来,态度坚定道:“不行,这不是钱的问题。”
却在这时,狗哥提着行李进入客栈,见掌柜不肯收钱,奇怪地道:“姊姊,发生了何事?”
安小六收回银子,刚想说“这里被人包下了”。
客栈外浩浩荡荡来了一伙人,正是姐弟俩先前见到的镇远镖局的镖师。
安小六低声说:“我们先出去。”
狗哥点点头。
眼看姐弟俩就要离开客栈,先前与安小六打过招呼的“刀疤脸”镖师忽然道:
“二位且慢。”
他双手抱拳,态度极为恭敬:“在下镇远镖局常漫天,敢问二位可是要住店,这家店虽被我们镇远镖局包下,但店里还有两间空闲的上房,二位若是不嫌弃……”
“山羊胡”的掌柜一怔。
常漫天并不算当世顶级的剑客,但他那把重达二十七斤重的白铁剑却是大有来头,那是武林前辈“铁剑先生”的真传。
在这柄剑上,常漫天已下了四十年的苦功夫。
任何事情坚持不懈的做上四十年都足以令人钦佩。
更何况,常漫天作为镇远镖局的副总镖头,走镖三十年从未失手,在武林多少是个人物。
这对脸涂得黑乎乎的姐弟又是何方神圣,竟能让常漫天如此恭谨?
再看镇远镖局那些的镖师,也都是行内一等一的好手,面对自家副总镖头如此伏低做小,竟也没有露出怨言。
正想着,那一脸黑膏药的小少年用轻快地声音说:“不嫌弃不嫌弃,能有个住的地方就已经很好了,是不是啊,姊姊?”
“自是当然。”
见这姐弟俩不推辞,常漫天长舒一口气,镇远镖局的镖客们恭恭敬敬为姐弟俩让路。
完全就是一副对待绿林豪杰的架势。
常漫天望着姐弟俩上楼的背影,不由得几个时辰前发生的一幕——
绣花的男人死了。
已经亮出兵刃,准备迎接一场恶仗的镖师们愣在原地,面面相觑后,齐刷刷看向他们的老大,常漫天。
炙热的阳光下,常漫天脸上的刀疤晒得红彤彤的。
他站在原地盯着“大胡子”看了好大一会儿,终于发现一些端倪。
他举起白铁剑一挥一挑,绣花男人脸上的大胡子飞了出去,露出一张光洁白皙的脸庞。
“易容?!”
反应过来的镖客倒吸一口气,一个手持练子枪的镖师用枪-杆将趴在地上的尸体彻底翻过来。
待看到绣花男人的真面目,所有人似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们这趟镖共来了三十六个人,至少有一半与此人吃过饭、喝过酒。
常漫天震惊地盯着意图劫镖又莫名横死的绣花男人:
“怎么是他?!”
练子枪走上前一看,发现这个男人自己也很熟:“金九龄?!”
“居然是金九龄?”
“金九龄怎么会劫镖,别是有什么误会吧。”
镖师们不敢相信,下意识想为金九龄开脱。
谁也不愿相信,少林俗家弟子,德高望重的苦瓜大师的师弟,“天下第一名捕”金九龄居然在大夏天穿着大棉袄、绣着黑牡丹……劫镖。
常漫天脸色铁青,他沉声说:“不是误会,你们看他的手,若非高人相助,我们在劫难逃……”
众人定眼一看,发现金九龄手里那块红绸子下面竟然藏着密密麻麻的绣花针,与差点射穿趟子手老赵眼睛的针一模一样。
金九龄身为少林俗家弟子,武功远高于在场镖客,常漫天也不是他的对手,金九龄若想杀他们,他们这些人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刹那间,所有人头皮发麻,骄阳烈日下冷汗直流。
这趟镖价值八十万两白银,镖主点名让常漫天出马,若镖银有个闪失,常漫天一辈子积攒下的颜面扫地,镇远威名也将荡然无存。
“究竟是哪位高人出手相助,”自知捡回一条性命的趟子手老赵喃喃自语,“回家我老赵定要为他立个长生牌。”
练子枪也疑惑不已,金九龄在武林绝对是响当当的高手,寻常江湖人根本拿不住他,有谁能在瞬息之间毒杀金九龄呢?
不对……毒杀!
练子枪震惊地看向常漫天,脑子里已经出现一个人的名字。
“莫非刚才那个脸涂得很黑的姑娘是……”
常漫天掏出一块青布帕子擦了擦汗:“怕就是那位了,普天之下除了那位娘娘,还有谁能一击毒杀金九龄呢?”
“二位爷在打什么哑谜,我这恩公究竟是哪个?”趟子手老赵着急地问。
“金九龄是被毒死的,剩下的、剩下的你自己想吧。”
客栈里很安静,已经猜出安小六身份的镖师们连咀嚼的声音都很轻。
吃过了晚饭。
狗哥练了一个时辰的武功,天彻底黑了下来。
姐弟俩分别回到各自的房间,准备泡个热水澡后上床休息。
荒野间的小客栈居然能够提供沐浴的热水,这实在是意外之喜。
安小六拿出干净的衣服,就在她准备脱衣泡澡时,富贵儿忽然提醒道:
【“一个轻功卓绝暗中偷窥并意图盗走孔雀翎的假脸。”】
经过一年半的磨合期,安小六和系统已经有了默契。
富贵儿说“隐姓埋名”,多半代表这个人用的是假身份,“习武之人”意味着这个人最起码会武功的。
“蹩脚”的意思是对方在自己的领域里并非顶级,“假脸”通常表示“易容”。
近些天富贵儿不断提醒安小六,有个轻功卓绝的假脸在暗中窥视她,企图盗走她的孔雀翎。
安小六印象里“轻功卓绝”这个词,富贵儿只在楚留香身上用过。
“假脸”虽然不是楚留香,但他一定与楚留香一样拥有精妙绝伦的轻功。
武林中轻功好的很多,但好到楚留香那种程度的实在是凤毛麟角。
“假脸”的身份已呼之欲出。
安小六低头,唇边泛着阴恻恻的笑容:
可算找到你了……
司!空!摘!星!
想着,她径直走到木桶前,伸手撩了撩里面温热的水。
水面漂着花瓣,大约为了方便客人泡澡,桶里放着一张矮凳。
安小六解开身上灰扑扑的脏衣裳,踩着凳子踏进半人高的木桶中。
“哗啦啦——”
“咣当!!”
因为衣服夹层里藏有暗器、毒药等物,在衣裳落地的瞬间,重重砸在木板上。
安小六坐在矮凳上,任由水没过她的脖颈。
不一会儿,她捂着耳朵,整个人钻进水中,当她的脑袋再次浮上水面时,脸上黑乎乎的药膏已经融化了,露出白里透红的肌肤。
“他走了?”
安小六慢悠悠对富贵儿说。
【“他拿走了那支孔雀翎。”】
“不愧是司空摘星,”安小六在心里赞叹道,“从我捂住耳朵钻进水里不过两个瞬息,他竟能潜进来拿走藏在我衣服夹层里的孔雀翎……‘偷王之王’果然名不虚传。”
【“宿主,不担心吗?”】
富贵儿担忧道。
安小六已经很穷了,司空摘星的行为不亚于给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宿主“雪上加霜”。
“他会还回来的。”
安小六微笑道。
说完,她慢悠悠的撩着水花,再一次捂耳闭气,潜入水中。
一个时辰后。
安小六不仅看到了自己的孔雀翎。
还看到一个硕大无比的“猪头人”。
眼前的男人不仅脸是肿的,手也是肿的,整个人又红又肿,还有几道被他挠出来的红印子,看起来实在是惨不忍睹。
“猪头”将孔雀翎和一包银子丢到安小六怀里,大声道:
“解药!”
安小六有些意外,没想到司空摘星的声音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年轻一些……
【“这个声音是假的。”】
富贵儿毫不留情地揭示了真相。
安小六哑然失笑,这个节骨眼居然还可以用假声音说话,司空摘星的“易容术”应该也是天下少有。
安小六收好孔雀翎,确定自己的暗器和荷包中的碎银子没有被司空摘星做手脚,微笑:
“抱歉,没有解药。”
“你,”猪头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东西我还你了,钱也赔你了,你居然不给解药?!”
这个女人好生不讲道理!
安小六气定神闲道:“这种休息两日就好的小毒药我从不研究解药。”
猪头,又或者说司空摘星盯着安小六,仿佛在确定她是否撒谎。
安小六任由对方打量,既不慌也不忙。
因为她知道对方根本没有生气。
他所有的想法都被富贵儿毫不遮掩地汇报给了安小六。
安小六甚至知道对方心里有些羞涩,因为他看到了安小六的背。
“你不怕被我惦记上?”
司空摘星半认真半威胁地说。
“怕,”安小六回答的斩钉截铁,“不过我也不介意陪‘偷王之王’玩玩。”
司空摘星怔了怔,继而哈哈大笑:
“有意思,有意思,不愧是凤阳瘟神,难怪彭一虎对你推崇至极,这局是我输了!”
他本就是想挑战一下偷瘟神的东西,之前找陆小凤到金陵城比试翻跟头,除了想赢过陆小凤看陆小凤出糗,还有踩点的意思。
说完,他指着自己的脸好奇地问:
“你真的没有解药?”
安小六摇摇头,因为对方放弃偷窃自己的孔雀翎,安小六也不介意对他说几句实话:
“毒是新配的,若是用药粉之类寻常毒药,阁下应该早有准备,所以我用了熏香——”
“可我并没有闻到什么气味。”
司空摘星好奇地不得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中招,又是何时中招。
他自以为做了万全准备,却在自鸣得意中一败涂地。
安小六笑了,那是一种张扬的,极有自信的笑容:
“这就是我的秘密了。”
之后任凭司空摘星如何纠缠,安小六就是不肯透露自己是如何做到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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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章 第四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