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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恶名远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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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窗外阳光明媚,但沈敦轩没有任何心情欣赏窗外的景色。

这已经是他穿越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当然,他因为说“错”话,已经被那个福伯扎了五六次针。

每一次扎针,对沈敦轩而言,都是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一个所谓的古代名医,用一把长约十厘米的银针扎入脑门,还在脑门里搅动。

沈敦轩只要一念及,便不由自主的浑身战栗。

三天了,足以让沈敦轩明白了一切。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确实是太不着边际了……

好吧,难怪自己说一句男子汉要建功立业就被红鸾用看脑残一样的眼神看着。

原因就是,那纨绔世子之前就是一个十足的人渣败类,上阴城里,不对,是整个南莽王朝最大的纨绔。

这次来京,这货父亲失踪,路上遭遇刺杀气血攻心而亡,福伯施针救治。

若不是沈敦轩穿越过来,不管那个福伯的诡门十三针有多神奇,也是救不活他的。

但沈敦轩穿越之后,还让红鸾误以为病没痊愈,于是乎,福伯继续施针治疗。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高材生,自己怎么会这么蠢?

沈敦轩痛定思痛,对自己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毕竟自己还太年轻了,来到这个落后的封建王朝,竟然和红鸾说什么要独当一面金榜题名的话,这不是找扎针是干嘛?

一个不学无术,只懂风月的纨绔世子,行为这么反常,不是有病,能是什么?

好吧,为了不让福伯的银针扎脑,自己必须得比之前的那个纨绔世子表现得还要纨绔才行。

……

沈敦轩正在房里细细的思量,门外忽的传来红鸾的喊声。

“世子……”。

随即,红鸾俏生生的身影走了进来。

“纨绔,本少爷是个纨绔,还是个恶名远扬的纨绔……”。

沈敦轩在心里暗暗说了句,立刻露出一副不耐烦的神色。

“红鸾,你鬼喊鬼叫干嘛?没看到本世子刚起床吗?”。

哈,都上午了好吧……

红鸾一张俏脸微微不自然,“世子,我……”。

“我什么我?过来,让本世子看看你那长大了点没有……”沈敦轩故意露出一副贱贱的笑盯着红鸾的xiong。

红鸾慌得往旁一闪,但眼里却露出欣喜的神色,激动的说道,“世子,这才是原来的你好吧,你的病终于好了……”。

咦?

这样也行?

小爷我为了不被福伯扎针容易吗?沈敦轩呆若木鸡。

既然这样子能让他们认为自己已经痊愈了,那就只能这样子了。

沈敦轩盯着红鸾继续贱贱的笑,红鸾已经换了一副担心的神色。

“世子,宫里来人了,命世子前去府门前接旨。”。

“什么?宫里来人了?”沈敦轩一惊愣住了。

这么快?

皇帝老儿南高祖在这关键时刻宣他进京到底是想干什么?

“是的,宫里的太监马公公马辉已经在府门外候着了。世子得赶紧去才是,千万莫怠慢了马公公。”。

“好了好了,就你啰嗦。”沈敦轩眼睛一转,不耐烦的说,“赶紧给本世子更衣啊!”。

红鸾很快的帮沈敦轩换好了一袭紫色长衫,身材修长的他,还别说,确实是帅到掉渣。

红鸾在一旁有些发呆。

沈敦轩见红鸾那样,露出一脸的贱笑,“红鸾,看这么傻干嘛,你又不是第一次见到本世子这样帅的帅哥?”。

“帅哥?”红鸾一愣。

沈敦轩立刻明白过来了,在南莽王朝这样的封建王朝,还没有帅哥这两个字。

“咳咳……”沈敦轩干咳两声以示掩饰,“本世子是问你,你是不是觉得本世子朕的是很英俊潇洒?”。

“嗯嗯。”红鸾点头。

但她心里却暗暗想道,可惜啊,除了这幅好看的皮囊,那就没什么了。

想是这么想,她自然是不敢说出来的。

沈敦轩心里却有了计较。

既然老天让他穿越到了这个纨绔世子的身上,那么他除了要查清楚“父亲”沈红林生死不知的原因外,还要找机会让自己一鸣惊人,一飞冲天。

要让整个南莽王朝都知道,本世子不仅相貌英俊,玉树临风,还才高八斗。

他匆匆的去到了府外,便看到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太监背负着双手,一脸鄙夷的在看悬挂在王府前面的牌匾。

镇南王府?

想当初,镇南王沈红林没出事之前,是何等的威风。

可此刻,那个太监马辉不仅一脸鄙夷的看着牌匾,还一边看一边摇头。

他的身后,除了跟他来宣旨的几个官差,还围满了一大群看热闹的市井百姓。

看到马辉,沈敦轩整了整自己身上的长衫,脸上露出微笑朝他走了过去。

太监嘛,凭沈敦轩前世潜心研究历史的了解,他知道这些呆在皇帝老儿身边的阉人,虽然身份卑微,却也不容小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章恶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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