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莽王朝,太祖二十七年,八月十五,镇南王府。
“世子,你快醒醒啊,快醒醒啊,你可别吓我啊……”。
沈敦轩迷迷糊糊的,似乎听到有个女人焦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与此同时,他还感觉到,一双柔弱无骨的玉手正在自己的脸上摩挲,并在轻轻摇晃自己的脑袋。
他第一次嗅到这么好闻的体香,嘴角不仅勾起一个享受的笑容。
“世子,你笑了,你没死?太好了……”。
那个女声再次传进了沈敦轩的耳朵。
沈敦轩心中有些奇怪,身边怎么会有女人的声音,还世子?
他此刻脑袋里一片混沌模糊。
沈敦轩心中正在疑惑,那女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世子,你醒了么?你可别吓红鸾,你醒了就睁开眼睛啊!”。
随即,沈敦轩又感觉自己的肩膀被摇晃了几下。
这一遥,顿时将他懵逼的脑袋弄得清醒了些。
他有些费力的呻吟了一声,艰难的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这一睁开,沈敦轩眼睛顿时就直了。
“卧槽,女神哈……”。
他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低呼。
此刻出现在他眼前的女子,杏眼粉面,肤若凝脂。
虽然浑身透露出一股清丽脱俗的英武之气,但模样就跟从画里走出来的仙女一样。
沈敦轩盯着那女子傻看,那女子也不生气,抿着嘴唇笑了。
沈敦轩发誓,这绝对是他长成这么大见过最漂亮的女人。
这女子的绝世容颜,足可以吊打他在电视里见过的所有女明星。
他看了好半响,最后忍不住问道,“你……你是神仙姐姐吗?”。
听到沈敦轩那句神仙姐姐,绝色女子先是俏脸一红,眼中露出欣喜的神色,随即眼睛里又露出担忧的表情,“世子,你又说疯话了,我是你的护卫,红鸾呀,哪里是什么神仙姐姐。”。
“世子?护卫?红鸾……”。
沈敦轩听到绝色女子说的话,顿时有些发愣。
他有些疑惑的看向女子,这才发现。
那女子竟然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劲装,腰间带着一柄型似月圆的弯刀,头上梳着发髻,还插着金钗。
这服装……
“我靠,我这是到哪来了,拍古装电视的剧场吗……”。
沈敦轩心中疑惑,转过头打量四周。
然而,他目光一扫之下,差些没把自己的下巴惊掉到了地上。
他看到自己此刻竟然躺在一章朱红色,雕刻着龙凤花纹的木制大红床上,入眼处全都是古色古香的古代家具。
卧槽,这是哪?
他支撑着身体想爬起来,但这一使劲,脑海中一股不属于自己的庞大信息,猛地灌入他的脑海。
他的脑袋剧烈的疼痛,随即又倒了下去。
“世子……福伯,快来人啊,世子又晕过去了……”。
他昏过去之前,听到那女子红鸾的惊呼声。
……
……
当沈敦轩再次醒来的时候,他遥远的思绪已经从虚幻中被拉回了现实。
他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当他看到那张宛若仙女一般的面孔时,沈敦轩眼睛里露出复杂的神色,下意思的喊出了那女子的名字。
“红鸾……”。
“世子,你终于清醒了?你认得我是红鸾了?”。
那名为红鸾的女子,眼睛里有掩饰不住的惊喜。
“我当然认得你,你是我的贴身护卫啊,怎么可能会不认识。”。
沈敦轩面色古怪的说了一句,随即又说道,“红鸾,你去帮我弄点水来,我口渴了。”。
“是,世子。”红鸾答应着退了下去。
看着红鸾曼妙的身子消失在自己的眼前,沈敦轩脸上终于露出震惊的神色。
因为,就在刚才昏过去的那几个时辰,他的大脑里融合了另外一部分记忆。
他惊骇的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
从现代化的二十一世纪,穿越到了落后封建的南莽王朝。
没错,就有这么狗血,他真的穿越了。
前世,沈敦轩是一名孤儿,在孤儿院长大。
他大学毕业后,又靠自己勤工俭学,本硕博连读,成为了国内名牌大学燕京大学历史系的教授。
这样的经历当然算非常励志的了,就连沈敦轩他也认为自己是人生赢家。
但万万没想到,才上班没三天,就因为车祸身亡,光荣的加入穿越者大军,穿越到了南莽王朝这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这个身份的原主是镇南王府世子,不学无术。
三岁掏鸟窝,五岁偷看侍女洗澡,七岁嚷着要去逛青楼。
八岁那年就亲了镇南王府好几个侍女的嘴。
更无语的是,这货十三岁那年真的偷偷摸摸跑去了青楼,与那些二流的纨绔子弟争风吃醋,斗殴……最后闹得是满城风雨。
整个上阴城谁都知道镇南王府里出了一个纨绔的混世小魔王。
他爹镇南王沈红林,是南莽王朝唯一外姓实权藩王,还是世袭罔替。
作为南莽王朝的异姓王,镇南王沈红林可以说是得到了除皇帝宝座以外的东西。
在南院六郡,他就是当之无愧的主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权势极大。
但是三个月前,镇南王沈红林却出了变故。
在带兵平乱大凉山叛匪的时候,生死不知,与朝廷失去了联系。
镇南王沈红林出事,家道顿时危机重重。
当今圣上南高祖下旨把南院六郡的兵马指挥权,交给了他的义兄沈敦宇管理。
而且,在这个关键时候召沈敦轩进京。
他在来上京的路上可谓是风险重重,遭遇了不下十次的刺杀。
开局父亲失踪,开局危机重重。
没有所谓的金手指,也没外挂。
好吧,这开局可谓地狱级的难度。
而且,通过记忆的融合,沈敦轩也知道了。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个纨绔世子就是在接连遭遇刺杀之后,好不容易到达的上京镇南王府,因为内心恐惧才身亡的。
也就是说,是被吓死的。
“卧槽,我怎么穿越到了这么一个奇葩的身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一章纨绔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