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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流浪汉(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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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人闭目养神了一阵,然后睁开眼睛,看向正调风扇挡位的黄粱,说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黄粱将风扇调到三档,头也不回的说:“还能为什么,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死在我家门口吧。”

“那要是我是躺在你家隔壁邻居的门前呢?”

“那我会跟我隔壁邻居聊几句,可能就不会把你请进我家里来做客。怎么?有什么让你不满意的地方吗?”

“我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洗澡了。”

“看得出来。”黄粱无奈的说,“你把我家狗熏到躲进屋子里不肯出来。”他指了指金毛犬躲藏的卧室。

“真是不好意思。”男人羞愧的说道,“要不是你搭救我一把的话,我可能今天就死了吧。”

“也不好说吧,”黄粱坐回到沙发上,打量着这位个子不高、身形消瘦的陌生人,“你这幸好只是轻微中暑,再晚几个小时被发现的话,可能真就一命呜呼了。你是一名街友吧?”黄粱故意没有用‘流浪汉’这一称谓来称呼眼前这个人,虽然‘街友’也不是多么好听就是了。

“啊,对,我现在就是名流浪汉,你也可以把我称为要饭的,不过我很少会主动乞。”男人平静的说。

“抹不下面子?”

“有这方面原因吧,其实也是没必要。要是只想找吃的活下去,完全用不着伸手要钱。现在的人浪费食物的现象太普通了,你只需要等在一个垃圾桶旁,然后把那些人丢掉的还没吃完的食物拿出来,就没什么问题。也谈不上什么健康不健康的,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你还真是洒脱。”黄粱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这个言语谈吐不俗的男人,从这人的姿态和说话的神情,黄粱总觉得这人是见识过世面,他这种由内而外的从容感,不是普通的流浪汉能有的。

“我都已经混到这个地步了,还努力个什么劲。混吃等死才是我活着的唯一任务。我的一些同行们的确很挣钱,白天乞讨,晚上摇身一变就成了富翁,说实话他们也不需要付出多大努力,不过我是真的不想过这样的生活,我都已经成了要饭的了,还努力打拼个什么啊?”

黄粱不置可否的耸耸肩,“你是怎么就变成一名街友的呢?”他好奇的问。

“你想听我的故事?”

黄粱点点头,“从你的眼神中,我似乎感觉到您一定背负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

“那是自然的,不过要说跌宕起伏,倒也没有,只不过是一个愚蠢男人的自我毁灭吧。就当是回报吧。”男人自顾自的点点头,“你也看到了,我现在沦落到这种境地,不可能补偿你衣服,也不可能补偿你钱。”

“没这个必要,”黄粱摆了摆手,“相逢便是缘,你无需赔偿我任何东西。”

“是啊,相逢便是缘,既然如此,就用那个故事来赔偿你吧。你似乎很喜欢看书。”男人用下巴点了点摆放着无数册图书的书架。

黄粱回答:“对,阅读是我最大的爱好。”

“这么说你肯定很喜欢故事了?”

“可以这样说,毕竟读书说白了就是在读故事。作者讲述一个故事,读者们则全身心的投入到故事中。人类的文明不就是基于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吗?”

“你这个想法很有趣。就让我用我的故事来赔偿你吧。先说好,我这故事稍微有点长,而且也没什么意思,如果你中间不想听了,说一声就好,我立马走人。”

“你说,我洗耳恭听。”

流浪汉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的后背更加贴紧坐着的扶手椅,他把两只手放在隆起的小腹上,眼神有些迷离的看向窗外在盛夏中傲然挺立的行道树,专注的注视着随风而动的长满了绿叶的枝条,男人用略显低沉的声音讲述起自己亲身经历的往事。

男人的童年并不平静,他的父亲曾是一名普通的车间工人,但赶上了时代的潮流,比其他人多了分勇气的他选择下海经商,成为了第一批时代的弄潮儿。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男人的父亲赚得盆满钵满,俗称是投机倒把。

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男人的父亲侥幸避过了牢狱之灾,在最合适的时机进场实业。在那个跑马圈地、野性增长的荒蛮时代,他大发横财,又在最合适的时机将手中的产业全都抛出,从那之后就只进行投资行为,不再涉足任何产业。

这个天生具备商业嗅觉的人从白手起家到富甲一方,可没享受几年,他就在在一场车祸中逝世,还不过四十九岁。

父亲去世时,男人才不过二十二岁,他继承了大笔遗产。从很小的时候,他跟随着自己父亲天南海北的跑,没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不过当父亲成为富豪后,男人的生活就变得枯燥乏味了。对他而言,每天需要操心的不是柴米油盐,而是钱太多了,却不知道该怎么花。

这就是男人面对的现实,他原以为这种毫无乐趣可言的生活会一直持续到他的生命终结。或许有一天,他也会像自己的父亲一样,突然死在某场不期而遇的车祸中,或是因为一场没能避免的癌症,早早离开这个无趣的世界。

事实却并非如此。

男人的人生路走得异常通顺,虽然父母都先后都离世了,但坐拥万贯家财的男人都并不缺少的爱,虽然很多时候这些爱都是基于他是有钱公子哥这一前提。

不过即便是在如此奢靡的境遇下,男人竟然还真的找到了无关金钱的爱情!

第一次和日后成为男人妻子的女人相遇,是在地铁上。说来可笑的是,男人家中坐拥数辆豪车,可他最常使用的交通方式却是坐地铁。他当然有过开豪华跑车招摇过市的时候,只不过后来因为他不喜欢每当开车出门,就会被路人指指点点,停车又是个麻烦的事情,因此他逐渐养成了坐地铁的习惯。他喜欢观察陌生人,去想象这些人过着怎样的生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章 流浪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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