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的是一个很复杂的生物。
对这一点,黄粱几乎每天都会有所感悟,或是从其他人身上,或是从自己身上。这一复杂性体会在人的方方面面,就比如说去超市购物。人们都希望一出家门就是超市门口,不用走几步路,就可以买到心仪的商品,出了收银台后,最好十步之内就是通向自家的电梯。
这也是为什么大型商超附近必定有小区环绕的原因,对双方而言,这都是一件好事。可即便家附近就有大型综合超市,可包括黄粱在内的很多人,宁可开车去到一间从未光顾过的陌生超市,只为了去寻找那些自己未曾见到过的商品。
虽然这种行为不常出现,不过黄粱还是时不时的涌起想要去这座日新月异的大城市中,进行一番没有什么意义的小小探险。
自己生活的这座大城市发生的变化,总是让黄粱跟不上节奏,只要超过一个星期没离开家门,开车出去只要超过半个小时,黄粱就会迷失在变了模样的街道上。唯一感到庆幸的是导航地图也在及时更新,解决了大多麻烦。
今天就是这样。
黄粱随便找了家自己从未光临过的超市,设定好最佳路线后,就直接开车赶了过去。他来回在路上浪费了一个半小时,最终带回家的商品也不过是两个购物袋就足可以装满。这也算是种消磨时间的方式吧。
盛夏的到来让出门变成了一件极其痛苦的折磨,黄粱不想出门,委托人也不想顶着如此严厉的太阳来找到侦探事务所寻求帮助。所有人都达成了默契,只在有空调覆盖的范围内活动。
即便事务所客厅的角落就放着一台立式空调,可除非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黄粱轻易不会打开它。那台用了不知多少年的风扇仍旧是他的白月光。这就带来一个直观的影响,金毛犬豆眼一过上午,就会咬着自己的狗窝,躲进张芷晴的卧室里纳凉。它甚至为此学会了用空调遥控器!这多少让黄粱有些惊讶。
一开始他会把空调的遥控器藏起来,但豆眼总是能快速的找到遥控器。一人一狗像是玩着捉迷藏,乐此不疲的斗智斗勇。为了不让豆眼造成更大的破坏,黄粱最终只能任由它使用张芷晴卧室内的空调,让这条浑身金毛的大胖狗享受凉爽的冷风。
天气真的太热了,也难怪这个聪明的毛孩儿会变得如此烦躁。不过豆眼即便再烦躁,也不会有今天的黄粱烦躁。
拎着两个沉甸甸的购物袋,黄粱走下车,还没等把车门关紧,他就发现自家门前的空地上多出了个东西。他一开始以为那只是几件被人丢弃或是被风刮过来的旧衣服,可仔细一看,这几件在这个季节过于厚实的衣服似乎穿在一个消瘦的男人身上。这人由于从上到下都被这几件破烂的、散发出臭味的衣服盖住了,黄粱甚至无法第一时间判断这人死是活。
小心翼翼的放下购物袋儿,黄粱凑近几步,用脚轻轻碰了碰躺在自家门前的陌生人,这人发出了几声微弱的呜咽。确定这人还活着,黄粱松了口气,赶忙凑到身前查看这人的情况,忍着那刺鼻的臭味,黄粱将这人翻过来让他正面朝上。
这是个胡子拉碴、满脸脏兮兮的陌生男人。黄粱无法判断他的确切年龄,他可能30岁,也可能50岁,过于脏乱的容貌和过于消瘦的脸颊,让这人看起来病怏怏的。男人紧闭着双眼、表情十分痛苦,嘴唇干裂的他像是病入膏肓、垂垂老矣的濒死者。
简单检查一番,黄粱确定这人没什么皮外伤,之所以会昏倒在地上,不过是因为轻微中暑。站起身,黄粱后退几步,有些为难的看着这个躺在自家门前的男人。叫个救护车吧,也没这个必要,直接丢下不理不睬,他也干不出这种过于无情的事。
思来想去,黄粱只能先把眼前的房门打开,把买来的食物拿进屋内,才将这个浑身脏兮兮的流浪汉给拽进屋里。黄粱把这人拖进门口的玄关后就将门关上,然后七手八脚的将这人身上厚实脏污的衣物脱下来。
忍受着恶臭,黄粱在这些衣物中翻找了一下,发现这人身上几乎没什么证件或是钱财,不过是有几个不知道做何用的、像是被人丢弃的废弃小物件。
把这些东西统统放到一个小袋子里,黄粱将袋子系好放在一旁,又把从这男人身上扒下来的脏污衣服给装进垃圾袋里,直接丢在门外的垃圾箱里。没费多大力气,黄粱将这个像是流浪汉的昏迷不醒的男人拖进卫生间,用温水简单帮他清理一下身体。
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把这人的卫生问题处理完后,黄粱已经累到满头大汗,他又从自己的衣柜中找出几件干净衣物,让这人换上。在黄粱用温水给流浪汉淋浴的时候,这人就已经苏醒过来,黄粱给他弄了一大杯盐水。补充水分后,这人其实就没什么事情了,算是帮着黄粱把自己给洗干净。
换上一身干净衣物的他,被黄粱安排在了一把椅子上。虽然头发洗干净了,不过一头凌乱长发的男人看起来还是摆脱不了流浪汉的形象。他顾不上对黄粱这个搭救自己的人说声感谢,向黄粱可怜巴巴的询问能不能给他点吃的,自己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
黄苗只能去厨房中给他简单热了点速食食品。吃着热水泡开的方便面,就着用微波炉加热的饭团和热狗面包,这个流浪汉模样的男人狼吞虎咽的将这些食物一口气吃了个精光,黄粱只能不停的劝他慢点吃,千万别噎着,生怕这人直接死在自己事务所里。好在吃过饭后,挺着明显隆起的肚子的男人靠在扶手椅上,发出舒缓的呼吸。黄粱这颗心总算是放下,挥挥手,把探头出来查看情况的金毛犬豆眼赶走,生怕流浪汉还没吃过瘾。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1章 流浪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