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人27岁那年,他遇见了自己的天命之女。在一次乘坐京阳市地铁四号线的途中,他不小心撞到了一名正上车的女孩的肩膀,导致这女孩的手机掉落在地上,摔得粉碎。当时男人正打算走下列车。
如果换成其他人,可能会装作没注意,顺着人潮挤出车厢,就这样一走了之,但男人并没有这样做,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这场小小的意外,更不介意去赔偿这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人。
让男人感到有些意外的是,手机被摔了个粉碎,这名长发飘飘、样貌出众,穿着一袭长裙的女人并没有对他横眉竖眼,而是有些惋惜的蹲在地上,将一块块手机的碎片仔细捡起,生怕打扰到同乘的其他乘客。
男人全程注视着这一幕的发生,望着眼前这女人专注的侧脸,他突然觉得是那样美丽。之后的经过就是水到渠成了。因为手机这一缘分,男人和女人就这样结识了。两人在一来一回、就手机达成赔偿的过程中,渐渐从相识到相知。
男人在这一过程中始终没有向女人提及自己家财万贯的事实,他经历过数段由于无法承受金钱的重量而走向崩溃的感情,因此在和女人交往时,他有意无意的将自己塑造成普普通通的人,而且还是暂时丢了工作、待业在家的人。
两个人年龄相仿,聊的话题也十分投机,男人惊讶的发现,女人竟然和自己一样,都是摄影爱好者,而且摄影水平还不低,翻看女人拍摄的作品,明显能看出她有过不少摄影经验。两人都不喜欢便捷的数码相机或是卡片机,都对那些有着几十年光景的旧相机痴迷不已。
由于男人要隐藏自己有钱的事实,在和女人聊摄影的时候,他拿出的相机都是些现找来的普通货色,便宜老旧的胶片相机。女人拿出的和他差不多,她似乎没有特别昂贵的相机。
在女孩的拎包中,总是会放着一本32开的介绍经典相机的小册子,女人时不时的就会拿出书,和男人讲起自己攒钱将要买下的下一款梦寐以求的相机。每当这时,男人就会强忍住自己的嘴角不要上扬。这本书中的大多数经典相机,在他家中都有不止一台。男人不禁会幻想,如果女人看到他收藏的那些贵重相机,不知会露出怎样惊讶的表情。
在这段感情中,男人始终保持着不紧不慢的节奏,他不想让一切发展太快,毕竟火焰燃烧得越猛烈,距离熄灭也就越迅速。在他这个年纪的人,早已懂得了细水长流的道理。
整整交往了一年后,男人才向女人提出了正式交往的请求。一开始女人还有些惊讶,用半开玩笑的语气问男人:‘那咱们之前就不算是在正式交往吗?’
男人笑着回答:“当然是,这只不过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又过了半年,女人答应了男人的求婚请求,男人这才放心的将自己的全部秘密告诉了这位自己深爱的未婚妻。
女人当然不肯相信,只认为是男人又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可当男人带她走进用来收藏相机的收藏室时,注视着摆放在陈列柜中的一台台价值连城的古董相机时,男人没能如愿以偿的从女人的脸上看到惊喜的神情,
反而未婚妻落泪了,她一声不吭的跑出男人的家,就这样直接走人了。这让男人措不及防。在惴惴不安中过了好几天,女人才终于同意了男人见面的请求,两人去了平时约会最常去的一间安静的咖啡厅里,在店内的一张桌坐下。
男人笨拙的试图解释自己之前隐瞒行为的缘由,可女人只是红肿着双眼,一言不发的低头不语。直到男人把所有的话都说完了,女人才默默的回了一句‘我们分手吧’。男人预想到了各种反应,但从没想到自己如此认真对待的感情竟会落得如此下场。他当然是不肯同意。可女人却格外坚持。
两人就在这种僵持中度过了相识的第二个年头。或许是看在男人持之以恒的决心上,女人最终还是渐渐打开心结,选择重新接受男人。两人终于在一场浪漫的烛光晚餐中,把所有的心里话都说开了。
女人之所以会主动提起分手,当然不是因为对男人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只是觉得男人的真实身份让自己喘不过气,觉得自己配不上。而在男人看来,女人如此温婉的性格,应该是自己配不上才对。两个都觉得配不上对方的人,最终交换了结婚戒指,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后的生活几乎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每天都是幸福的惊喜。女人辞去工作,专心做起了家庭主妇。她做家务、做料理,无论是任何方面,她都是完美的妻子。男人在婚后决定结束每天无所事事的生活,他将摄影的兴趣转移到了油画上,开了一间小小的画廊,平时也会承接小规模的画展和摄影展。他并不指望经营画廊能赚钱,只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的一种消遣。
一转眼,风平浪静的婚后生活就这样过去了整整三年。男人已经三十三岁了,妻子也已然三十一岁。经过三年的朝夕相处,两人间的感情变得越发平稳,生活也越发平淡。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女人迟迟没能怀孕。在一系列变故后,男人总是会想,如果自己和妻子有了孩子的话,是否自己一家人的命运就会完全不同了。
男人渐渐习惯了这种唾手可得的幸福,他开始觉得这一切本应如此。不知何时他丢掉了初心,开始和一名自己欣赏的年轻女画家产生了超过正常距离的亲密关系。在一次酒后,男人出轨了。
这件事的发生对于男人而言,完全算不上是意外,他一直有感觉,这一天总会到来。事发后他甚至没太多负罪感,一开始还有,可当回到家中,一无所知的妻子仍旧扮演着完美的妻子,男人心中的愧疚也就神奇的消失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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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流浪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