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磊戚统领,可谓是少年成名,年少在北极边境从军的他,在那里就已经赫赫有名,身边号称大周十三鹰的十三个弟兄,在那纷乱的年代,宛如明灯烛火,照耀了纷杂的大周子民的心。
犹记得当年最为惨烈的一仗,大周北极戍边军以两万人之守备,硬抗北极敌军五万人,使得两万人惨死沙场,边境线南推三十里。
当时的指挥官,乃是二皇子李准的最得力支持者,在朝野上下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彼时的三皇子李洵,还在北极守卫军中锻炼,而李准却已经扶持了自己的力量,不管军方还是文职,全都有李准的支持者。
可就因为这一仗,使得李准声望降到了最低点,而李洵却因为知人善用,虽然年纪尚小,却得到了很多朝廷内外的支持。
李洵的知人善用,就体现在了戚磊的大周十三鹰。
当时北极大大小小上百个游民部落,被一个名叫阿克木太的男子,用铁血政策给全部收编麾下,愣是将北极之地给串联了起来,几乎可以建国。
虽然很多部落对他并不服气,但是在他的铁血手段之下,不得不低下了头,听从他的领导。
他甚至自封天可汗,并带领着北极铁骑冲杀边境线,妄图攻克大周。
李准这个心腹,北极戍边军指挥官名叫黄狮虎,与阿克木太一样,出了名的狠辣,对敌从来不留俘虏,攻城向来屠城。
不过此人的军事才能也确实很强,十年间,愣是没让游民部落踏过边境线一步。
可这一次却有些不一样了,阿克木太的铁血手腕,直接将游民部落全都整合在了一起,凑出了足足四万步兵,一万铁骑军,直奔边境冲来。
边境线上的戍边军最多的时候不过有五万兵马,而此时,除了正常巡防边境线的一千人外,只有常规两万人,怎可能是阿克木太的对手。
若是此时向朝廷寻求增援,势必远水难解近渴,可就算将巡防的一千人叫回来,对于对方那彪悍的五万人来说,也不够看的,尤其对方还有一万铁骑军,在他们的冲杀之下,这边境线势必会被冲垮。
想来想去,黄狮虎决定赌一把,就赌自己手里这两万人。
而巡防的一千人,将会是这一次生死豪赌的最重要环节。
于是,他找来探子,将自己的密令送到彼时已经是那巡防一千人统领的戚磊手中,让他见机行事。
好在阿克木太没那么多心思,根本没有对探子做出任何防备,直接让探子将密令交到了戚磊手中。
当时的三皇子李洵,正与戚磊同为一军,而戚磊因为战功显赫已经成为千夫长,可三皇子李洵仍然是个小兵。
只不过,戚磊对于自己的手下,都当做兄弟,所以从来没将李洵当作小兵看待。
接到探子的纸条,戚磊暗道不好,若非紧急,黄狮虎万不会用这种传递方式。
果不其然,当戚磊打开密令后,上面只有九个字:
阿克木太携五万大军来袭,命你入北极,捅老窝,救边境!
戚磊顿时明白,看起来边境不妙啊。
不过,军令已下,不可违抗,就算他想带兵回边境援救,怕也无法起到太大的作用,否则黄狮虎也不会下这样的命令。
于是,不敢耽误行程,戚磊直接带着一千巡防武军直奔北极而去,准备潜入腹地,直插敌人心脏,以解边境之危。
戚磊心中明白,这一次,自己这一千兄弟怕是十死无生了,若是成功,阿克木太势必回转,彼时自己的一千人不论如何,一定会成为北极孤军,再无援助;若是失败,自不用多说,他的队伍,除死无败。
于是乎,带着对大周朝的一腔热忱,这一千人踏上了去往北极的征程。
李洵是个聪明人,在得到戚磊命令与大军一起深入北极腹地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头,他们不过一千人,就这么去往北极,简直是给别人送肉吃呢。
而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有一个原因:
边境有难,需要釜底抽薪。
当他将自己的想法全部整理后,才发现,自己这个三皇子,怕是也要扔在这了。
少年侠气,不会因为前方赴死而不敢往,所以,与戚磊年龄相仿的李洵,反而激发出了自己的斗志,誓要与大周武军共存亡。
千人队伍行进很快,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已经见过数个小型的游民部落,但戚磊知道,这些小部落就算打下来也没有什么用,不会影响阿克木太的大军进程。
于是队伍继续向里杀入,这期间,从各个小部落得到的消息里,戚磊分析出了游民部落最重要的中心在哪里,千人军直奔那里而去。
又过了半月,戚磊终于来到了所为的“王城”,北极游民部落里最大的部落。
这一个月以来,戚磊的队伍早已经没了粮食,全靠一路的杀掠,由于阿克木太将北极大小部落的汉子全都征召去了边境,使得各个部落根本没什么人,这反而方便了戚磊。
不过,饶是如此,千人队伍依旧折损了三成,只剩下七百来人。
而此时,红衣小姑娘沐寒霜正在用鞭子抽打黑衣小男孩,嘴上用流利的汉语骂着:
“臭小子,让你抱我,让你抱我,看我不抽死你。”
也不知道是小女孩年岁太小的缘故,还是小男孩足够刚强,愣是一声不吭,双唇紧闭。
抽打了约莫半个时辰,小女孩毕竟年岁太小,有些疲累,放下了鞭子站在一旁大口喘气。
缓了缓后,对着小男孩奶声奶气地说道:
“你为什么不喊疼啊?”
小男孩闻言,缓缓抬起满是血迹的脸庞,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轻声道:
“只要不死,其他都无所谓,能活着就行!”
帐篷里的火把映衬着小男孩那满是污垢和血迹的小脸,竟是说不出的和煦,让小女孩愣在了原地,自幼有吃有喝的她并不懂小男孩的话。
但是,小男孩的笑容,却让她记了一辈子,一生难忘!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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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群雄逐鹿 第二百九十二章 北极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