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声音最摄人心魄?是歌声?是笑声?
我觉得都不是,最摄人心魄的,是那战场上的战鼓声,兵戈声,喊杀声。
此时的戚磊,就在拼命地嘶喊,不断地在北极阿克木太的“王城”拼杀,誓要拼出个边境的安宁来。
李洵很勇武,哪怕他功夫不高,仍然在拼命击杀着北极的蛮子,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想,只要他多杀一个人,大周的边境就多一份安宁。
戚磊的身边有一群生死兄弟,算上他正好十三人,在这动荡的年代,在这边境守卫军中,是一种能够生死交托的兄弟,这让戚磊能够放心在前面杀敌,不用考虑自己的身后是否会有别人偷袭。
只见戚磊长枪紧握,枪出如龙,每一枪扎出去,都会带走一个蛮子的性命。
蛮子之中也有狠人,一个秃头秃脑的九尺大汉,满脸横肉,络腮胡须,手中一把三尺弯刀不断地收割着戚磊手下的性命,每刀下去,就像砍瓜切菜一般,带走武军的性命。
不过,戚磊等人毕竟是偷袭,而且人数上对比留守的蛮子,占有优势,不出半天时间便将这“王城”的留守的五百蛮子杀得仅剩百十余人。
至于戚磊他们,也有损耗,死亡五十人,重伤不能动弹的有一百五十人,至于轻伤,不计其数,哪怕是戚磊,肩膀一个不小心都被人给斩了一刀,疼痛难忍。
而蛮子那边剩下的百十余人,直接被戚磊给抓了俘虏,尤其是那个九尺秃子,被戚磊兄弟十三个人围追堵截,这才给按在地上,捆了个结实。
至于“王城”中的妇孺,足有两千来人,全都被戚磊安置在了“王城”中央的几处帐篷。
不过毕竟他们现在只有五百人能活动,所以,对于这么多人根本照看不过来。
结果一个不小心,从李洵守卫的地方跑了三个蛮子兵,这让李洵颇为恼火,提刀便要追上去。
可是戚磊却拦住了他,然后对极其懊恼的李洵轻声道:
“兄弟,别放在心上,你若不放他们走,谁去给边境报信儿,没有报信儿的,我们岂不是白来这儿了?”
道理虽然是这个道理,可是终究是从自己这里跑掉的,李洵还是感到非常羞愧,很是失落地低头不语。
不过戚磊可没时间再去安抚自己手下的兵,他还得想办法利用这两千妇孺和一百蛮子兵让自己这五百弟兄想办法活下去呢。
而这两千妇孺里,就有那处变不惊的黑衣小男孩和吓破了胆的红衣小女孩。
正在戚磊与众人思索如何利用这群人为自己谋个生路的时候,那个黑衣小男孩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大周武军见状便要将他吼回去,可戚磊却看到他的容貌与蛮子差异很大,便拦住了手下,让小男孩走到近前儿。
只见黑衣小男孩走到戚磊面前,轻声说道:
“将军,我是大周人,能不能跟着你们?”
戚磊一愣,这孩子是什么情况?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来。
一旁的其他十二个兄弟也都愣在了原地,老三上前摸了摸男孩子的头,蹲下身子对他说道:
“孩子,我们现在都快被人杀了,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们?”
小男孩眼神中流露出与他这年龄不相符的成熟,说道:
“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活下去!”
戚磊听罢,哈哈大笑起来,对着小男孩大声道:
“好!孩子,就凭你这话,我们一定要活着回去!”
于是转身对着剩下的五百个弟兄大声喊道:
“兄弟们,你们听到了,就连小孩子都觉得我们能够活着回到大周,我们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来,让我借着蛮子这奶酒,饮胜!”
周围五百人纷纷振奋精神,大声喊道:
“饮胜!饮胜!”
安置妥当之后,五百人终于吃上了一顿饱饭,将“王城”的所有食物全都找了出来,使劲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之后,戚磊开始犯难,虽然士气很高,可是他知道,小孩子的话,不可信,自己只有这五百号人,听说阿克木太有足足五万大军,自己如何能挡?
而且这游牧部落所为的“王城”,连个城墙都没有,自己又怎能守住?
就在此时,小男孩轻轻走到了戚磊身前,看着愁眉不展的他奶声奶气地说道:
“将军因何烦忧?”
戚磊揉了揉小男孩的头,说道:
“你呀,真是个鬼灵精,我在想啊,你说让我们活着回去,可我们就五百人,别人是五万人,你说,我们怎么活啊?怎么守得住啊?”
小男孩皱了皱眉,满是不解地说道:
“为什么要守啊?我们直接回去不就好了?”
戚磊满是醉意的双眼陡然睁开,
对啊,为什么要守啊?我们也没有义务替阿克木太守家啊?只要知道他往回赶了不就好了么?
想到这儿,大脑一片清明,直接叫来了传令官,让他告诉五百弟兄,吃饱喝足,把干粮储备带好,我们回家!
传令官愣在原地,不知道千夫长此话何解。
戚磊上去就给了他脑瓜子一巴掌,骂道:
“臭小子,让你怎么传你就怎么传好了!”
挨了巴掌的传令官终于反应过来,屁颠屁颠地跑向了各处,将戚磊的口令告诉了众人。
戚磊的兵除了传令官这种愣子以外,其他人都还算明白,懂得令行禁止,服从指挥。
于是乎,不出一柱香时间,刚刚还醉眼朦胧的五百兵将,全都整备完成,随时可以开拔。
戚磊看着重新集结完成的五百人和躺在他们怀里的一百五十个重伤的兄弟,不禁欣慰地笑了。
随后,将小男孩带到了自己身边,对着众人大声说道:
“兄弟们,这个小兄弟刚刚问我,为什么我们要守?我愣了,为自己的愚蠢愣住了。
是啊,就像小兄弟所说,为什么我们要守啊?这里又不是我们的家。我们的家在大周,在四季分明的南边,而不是这个鸟不拉屎的北极。”
说到这,戚磊顿了顿,让五百人消化消化他的意思。
等他看到众人眼神中出现了真正的,想要活下去的光芒时候,戚磊继续说道:
“既然小兄弟说得对,那我们就要听,现在,带上我们重伤的弟兄,回家!”
说罢,单手捶胸,大声朝着夜空吼了起来。
五百个生死弟兄闻言齐齐伸出右手,捶向了自己的胸口,吼道: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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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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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群雄逐鹿 第二百九十三章 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