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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群雄逐鹿 第二百九十一章 暴力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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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有四大绝地,西漠、东海、南疆、北极。

而四大绝地里人最少的,乃是北极,此地常年冰封积雪,极少人烟,一些靠狩猎为生的游民在这里艰苦度日。

游民以部落为群族,或战、或顺常年纷争,大周朝廷却根本不管,只留下一个边境守卫军。

这天,边境守卫军仍然想往常一样,巡防边境线,防止游民侵扰,并定时进行战鼓擂鸣,以示震慑。

穿着厚厚的裘皮大氅的守卫军,带着长戈在雪里艰难地行走,往南,就是自己的家园,往北,一片白茫茫,让人心头发慌。

偶尔脚下一个不注意,还会被那厚实的积雪下面的寒冰给滑倒,而这时就要注意了,若真是滑倒在雪堆中,务必要尽快爬起,否则,很可能被积雪掩埋,让自己的同伴无法找到。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巡防的守卫军之间,全都用麻绳牵绊,虽然有可能一个人倒下会拽倒一大片,但是至少能够保证倒下的人不会失踪。

毕竟,他们已经失踪了太多的守卫军。

说实在的,这地方太过空旷,游民的行动也太过难寻,所以很多时候,守卫军根本阻止不了北极游民越过边境,来大周讨生活。

久而久之,反而在这戍边的一处小地方,自发地形成了一处集市,或者说类似于龙口镇的一个小镇子。

这对于大周朝廷来说,倒是个好事情,毕竟自发形成的集市,会让游民更加和善,也会让戍边更加容易,也可以作为北极游民和大周朝廷的缓冲带。

而大周朝一些聪明客商,已经发现了这其中的商机,冒着生命风险来到这边陲小镇展开贸易。

什么茶叶、瓷器、香料,全都是游民所喜欢的,同时,游民的牛羊、皮革也是商贾所换的一大财富。

至于小镇子的领头人,自然是戍边守卫军的最高指挥官,管理着小镇上的日常秩序和防备贼人进出。

这也使得戍边守卫军被最高指挥官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对内,一部分对外。

对内的,叫做“巡守”,管理日常秩序,井井有条,若有闹事者,依律论处;

对外的,叫做“荡寇”,捉拿细作,外袭敌军,乃是小镇的守护神。

在这荡寇军当中,有一男子,身高八尺,形貌昳丽,俊朗的外表下,掩盖不住健硕的身材,一身黑衣,带着北方汉子的豪迈,乃是一位北极战神,是这戍边守卫军中最高指挥官的得力干将。

手持一杆寒冰枪的他,枪出如龙,大开大合,三五个游民根本进不了身,曾经单枪匹马前往北极追击一个游民部落,愣是靠着一杆寒冰枪,将那部落的大小二十余人尽数斩杀。

汉子有一位妻子,名叫沐寒霜,乃是一个北极游牧民族的女儿,带着游牧民族特有的热情和奔放,使得女子颇为豪迈。

沐寒霜长得很美,带着野性的美,高挺的鼻梁,让她带着浓郁的游牧特点,深邃的眼眸在大大的眼眶里如波似水,肆意的长发被她随意地披洒在背后,直至腰间。

远处看去,一身红衣,朴素而不普通,简单而不简略,山峦起伏间,让看见她的男子纷纷侧目。

不过,脾气与这野性的容貌分毫不差,男人看她第一眼,她很高兴;

第二眼,她开始烦躁;第三眼,手中长鞭直接就会轮出去,先给那男人来上几鞭子,最后长鞭一拽,拉到她的身边,接受她那强健有力的小腿践踏。

虽说脾气火爆,气力惊人,可沐寒霜却毫不肥硕,该凸的凸、该翘的翘,仿佛身上的肉,全都长在了该长的地方。

自幼擅长骑射的她,与汉子第一次见面,就把汉子给臭揍了一顿。

而这,也成为了二人缘分的开始。

那是汉子五岁的时候,战乱让他的父母早已不知去向,只剩下他在这北极之地苟延残喘。

刚刚五岁的汉子,根本没有什么本事在那纷争的战乱中存活,只能靠偷一些游牧民族喂牲畜的食物果腹。

生活虽苦,汉子却一心求活,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绝不会一直这样,他一定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于是,经管艰难,他仍然坚持了下去,在各个部落间宛如黑色幽灵般四处游走。

不过,也许老天也不眷顾他,在一次偷东西的时候,终于还是被抓住了,而抓住他的,并不是什么大人,乃是一个三岁大的游牧部落女孩儿。

女孩儿很小,胖嘟嘟的脸蛋儿上带着天真和稚气,汉子本以为女孩很好对付,自己可以轻松逃脱。

可俗话说得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娃会打洞,女孩儿虽然年岁尚小,一手马鞭使得却是不赖,愣是将想要逃跑的汉子用鞭子给抓了回来。

望着绑着大辫子的女孩儿,汉子心下一恨,不顾鞭子打在身上的疼痛,直接将女孩儿抱在怀里,向外滚去。

女孩儿毕竟年岁太小,虽然凶,却哪里见过这种事情,挣脱开汉子的怀抱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五岁的汉子当然也没见过女孩子哭泣,小小年纪的他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可帐篷里的大人却知道。

在听到外面女孩的哭泣之后,帐篷里的大人赶忙跑了出来,而汉子此时,早已吓得跑出去不知道多远,只留下一身红衣的女孩儿站在帐篷外呜呜哭泣。

没跑多远,汉子就被部落的大人给抓了回去,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小男孩竟然就是最近在各个部落四处偷盗的小贼,这可是让这群大人们直接惊呆了。

他们没想到,这么小的小人儿景然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别的不说,周围得有不下五个部落被他偷过,小则牛羊牲畜吃食,大则冻肉冻奶,就没有他没偷过的。

关键是,偷了这么多,居然一次都没被逮到过,若不是今天被小女孩儿的马鞭打得他腿受了伤,估计又得让他跑了。

此时的小女孩儿,怯怯地站在父亲的身后,噙满泪光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地望着男孩儿,仿佛在说:

看你往哪儿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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