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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第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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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村民,很可能是吃了这种x肝,才变成活死人的。

然而我潜在的意识和与生俱来的贪欲,却不会在意死亡的威胁。我忍了片刻,大脑空白,只剩一个字,吃!

就在我几乎把这块香肉塞进嘴时,李阿婆从黑暗露出半张腐烂的脸,死死瞪了我一眼。

两个字,差点尿裤子!

那股餍足的食欲瞬间溃散,我赶紧把手上的香肉丢远。

丫丫的,这玩意太诡异,比机关巫蛊厉害太多。它能勾起人心底最原始的欲望,而人最大的敌人,就是人心,是无法战胜的!

土井里的猪肝,明明被我割下一块。才几秒钟的功夫,就自动愈合,没有半点伤痕。

这是一种远古的大型粘菌复合体。

跟太岁差不多。在古代,会被认为是长生不老的仙药。

它富有弹性的质地显示出独特的生命。这种东西无法杀死,被割下来的肉会马上生长,使帝王认为是“神”的躯壳。

陪葬坑里,只有这块大猪肝,差点要了我的命!

可以想象。当年那些村民,偷偷盗掘此地王陵,当他们顺着神道挖开陪葬坑,那股奇异的香味瞬间勾动人所有的欲望。

他们争相拿着刀,跑到土井边哄抢。

互相叫骂,互相争夺,蛮横的把朋友亲人推开,让自己尽量吃得多些。

饥饿,剥夺了人类的礼义廉耻,把那层虚伪的外衣撕开,人吃人的事便屡见不鲜。

一场灾难随即如瘟疫蔓延。

杀死的,不是人的躯壳,而是人心!

李阿婆是唯一清醒的人,宁愿饿死,也不吃这种邪门的东西。我刚才差点中招,本质的欲望是无法克制的,这是人生下来的天性,也是神给人设置的最致命的弱点!

陪葬坑虽没有机关。但有这个东西,比什么水银弓弩厉害太多。

对神秘墓主瞬间敬畏有加,便不敢留在这。

要走时,那股奇异的香味又飘出来。我觉得这东西是个宝物,光是它能无限生长的能力,接近于传说中的不死。

人的手脚被砍断,是无法重新长出来的,被刀剑杀死也就真的死了。

如果人能拥有,这种诡异生物百分之一的自愈力,那和传说中的不死之身没有差别。

想了想,我又从土井的猪肝挖了块肉下来,放在水壶密封好,想带出去研究。

后来我多方打听,居然真的查到这玩意的来历。

这是一种已经灭绝的大型粘菌复合体。

它的身体,由植物、动物、真菌三个部分组成。古蜀王陵的草鬼,算是这东西的近亲。

草鬼本身剧毒,触之必死,这玩意却可以无限生长。

地球还处于蕨类时代时,氧气充分,这玩意能长到山那么大。

几次物种大灭绝,这种粘菌复合体凭借顽强的生命力,依然活了下来。

太平御览,把这玩意称为视肉!

视肉是太岁的一种,但它是动物,形态和猪肝差不多。被割掉了肉会马上重新愈合,被认为有无限的生命力。

上古先民相信,把视肉埋在古墓,会令尸体死而复生。

因此它经常被作为陪葬品。唐宋笔记上,倒是没说它的肉能吃。

之所以叫视肉。相传这东西,最早是从刑天的尸体上长出来的。刑天被黄帝砍了脑袋,脑袋滚到常山下。

刑天的脑袋就吐出五脏六腑,巨大的猪肝状物体,就从他眼睛里拱出来。

黄帝砍掉从刑天眼睛长出的肝脏,被砍掉的地方立刻愈合生长,因此被命名为视肉。

作为陪葬品的时候,这东西往往在殉葬坑,不与墓主的尸体作直接接触。

据说它吃了死人肉会迅速膨胀,占据人的身体后从眼

睛冒出来,被赋予一种神巫色彩。

大荒之中,有座山,叫附禺之山。

山在昆仑的东方,大荒的北方,北极天柜的南方。

帝颛顼驾崩之后,九个殉葬的妃嫔和颛顼就埋在附禺之山。

颛顼下葬的时候,曾陪葬了玄鸟、黄龙、北帝玄珠、南帝赤珠,以及视肉。

北帝玄珠不知下落,也许被扶摇子带去了海外。

倒是那个南帝赤珠,清朝的时候还被记载过,想来深锁于大内宫中,可能被西太后当做夜明珠含在嘴里进了东陵。

长话短说。我拿了一块视肉,便匆匆往隧道外面走。

要想出去,必须爬过一段活死人的甬道。六岗村的村民,就呈现假死的状态,密密麻麻的把出口堵上,像是在守护视肉的秘密。

等我爬到一半时,手表滴滴作响,那是我提前设置好的闹铃功能。

从下午五点开始,大兴安就进入漆黑的夜晚!

预感到这些活死人很快会苏醒,我抓紧时间往外爬。然而爬了没几步,这些一动不动的人纷纷“活”过来,开始说话。

我吓得不敢再挪窝。

即使他们看不见我,在那种压抑的环境下,这几百个村民早就成鬼,着实让人心惊胆战。

我琢磨该怎么办。是趴在地上装死,还是赶快逃出去,爬上那口百米深的竖井。

后者要消耗太多体力,我想了想,决定先留在隧道。

等这些活死人都出去,我再跟着他们,回六岗村。

就在我以为万无一失时,身后传来瓮声瓮气的质问:“你谁啊,怎么没见过你。”

刚开始我以为自己听错。

直到对方重复了一次,那些僵挺的死人从地上站起来伸懒腰,纷纷用惨白的眼珠瞪向我这边。

我寒毛倒竖,咔咔的把脑袋扭过去,发现是个马脸男人,站在我后面问

我:“你谁啊,哪来的,怎么我们这来了外人?”

附近的村民立马围了过来。

他们身上根本没有体温,像一块冰似的。我暗暗叫苦,现在想跑也来不及。

急中生智,我捏着鼻子怪叫:“谁说我是外人,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外人吗?”

“那你是什么人。”马脸男人阴阳怪气的看我。

我道:“自己人!”

他说:“你是哪家哪户的,既然是自己人,我们怎么没有见过你。”

那种情况,我要是回答不上,眨眼就得让几百个粽子给撕了。

村民吃了视肉,变成类似活死人的游魂,成为这个上古王陵的一部分。

这也算另类的永恒吧。

他们没有记忆,每天都在重复昨天相同的事,就像被规定好的模具。几十年下来,这些人面容不见衰老,也不必吃饭喝水,完全是山中神仙了。

本来我这个“异数”,突然出现在六岗村,是那个“神”预料不到的。

这些村民能发现我,应该是我身上携带了视肉,相当于打开了两个世界的封印,把活人和死人的界线打通!

见这些村民步步紧逼,我咬咬牙,心说死就死吧,于是道:“我是孙五万啊,住在东头。出村给考察队带路,今天才返回来。”

林场木屋时,孙五万曾提起过他的来历,是六岗村的人。

我在豪赌。

赌孙五万没有骗人。如果他说了谎话,我这边一旦被揭穿,几百个粽子发狂可不是闹着玩。

听天由命吧!

马脸男人惊呼道:“你是孙老弟啊,好久不见,变化太大了。怎么,你不记得我了?小时候,咱们还撒尿和泥呢。”

嗯?我啧了声,暗道孙五万没有撒谎,他确实是大兴安的本地人。

或者说,几十年前,六岗村有孙五万这个人!

可如果

我看见的孙五万,是马脸男人口中的孙五万,那他这个当地人,为何能懂得那些普通人完全接触不到的秘辛?

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我想起个故事。两个农民聊天,谈到皇帝每天的生活。

有个农民说,皇帝每天种地,用的是黄金的锄头。还有个说,皇帝吃肉夹馍,每次夹两片肉,正宫娘娘在旁边剥蒜。

这是一个笑话,却很能说明问题。

六岗村与世隔绝,这里的村民,几乎没有受过初中以上的教育。

说蒙昧也好,说无知也罢。但孙五万懂的东西,完全超过了作为一个村民应该有的!

他竟然在几十年前,就接触了部分被曲解的长生之法,这不是他这种身份的人应该做的。

而且洪天康他们,也不会要一个农民加入团队的核心。

除非孙五万有过人之处!

或者,林场的那个孙五万,不是六岗村的孙五万!

易容,掉包,冒名顶替。我立刻想到这几种可能,于是和马脸男人套近乎。

“对啊,我想起来了,小时候咱们撒尿和泥,你还往邻居家的墙壁糊。”

马脸男人点点头:“你走了这么多年,总算想到咱们乡里乡亲,不容易。”

“对了,我家的亲戚呢。”

现在,我就假扮孙五万,让自己代入这个角色。

那男人诧异道:“兄弟,你糊涂啦?你爹妈早就跑了,要没咱们家里的大人周济,你小子哪能长这么大。”

孙五万是个孤儿?

听对方的口气,不太了解孙五万的父母和具体情况。

附近的村民也说,孙五万没有亲戚往来,几乎是一个孤儿,凭空出现在村中。是让李阿婆带大,邻居偶尔也会救济一下。

从小,孙五万胆子极大,经常往山里面钻。

雪线上面的情况和山头,全村数他最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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