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格格党”最新网址:http://p7t.net,请您添加收藏以便访问
当前位置:21格格党 > 都市言情 > 请出示营业执照[娱乐圈] > 沈宁*陆凤阁

沈宁*陆凤阁(1 / 1)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好书推荐: 金玉难养 我怎么成了死对头的遗孀? 我,污染值爆表 我是卷王穿越者的废物对照组 太子梦我 万人迷竹马保护指南 仙君今乘幻电来 恐怖游戏里的怪物男友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奥洛维斯的日常

沈宁和陆凤阁结婚时, 同性婚姻还没合法,结婚也得低调,只是发了一则联姻声明, 表明接下来沈氏和陆氏将进行亲密无间的全面战略合作。

两家联合请了亲朋好友、商业伙伴, 见证了沈宁和陆凤阁的世纪握手。

精明人看出来是联姻,糊涂点的还以为是认义兄弟。

晚宴在港城举行,港圈名流荟萃, 沈宁熟练地用外语和他们交谈,他和陆凤阁站在一起,比当时被无数人追捧的天王天后更璀璨夺目,是可以原地出道的资质。

所有人都以为沈宁会留在港城 , 毕竟港城娱乐、艺术都处于一个时代的巅峰。

沈宁这样留洋归来的时髦少爷,手里握着父辈给的基金会、拍卖会、艺术馆, 从事公益、艺术什么都好, 总之能帮陆凤阁打通许多关系圈。

不料, 晚宴结束后, 沈宁便乘坐飞机回到南城,和陆凤阁分隔两地。

他住到了陆家的小别墅,一个司机一个阿姨,陆老另有住处,不跟小辈住在一起。

沈宁很喜欢自己的花神灵脉,一毕业就回到祖国怀抱,温养灵气。

他看了两本古代聊斋志异,单方面悟到了精怪灵气的保存守则——要吸收日月精华,就要和土地亲密接触。

所以沈宁也很喜欢陆老给他的三层小洋楼, 他住在一楼, 每天光着脚踩在地上, 也不铺地毯,踏实地和大地母亲紧密相依。

真的,他没骗人,不然怎么每次光脚练书法就比穿鞋时要好看呢?

书法要笔力遒劲,讲究笔锋,繁体字更是笔走龙蛇,沈宁习惯了用圆珠笔写法语和英语,感觉自己写出来的字软绵绵的没有风骨。

他坐在书房里,枕腕练习,手肘搭在桌子上,偶尔还用左手垫着右手。

一个月后,他改成悬腕,肘部大部分离开桌子,只在臂弯处借一个支点。

两个月后,他站了起来,悬肘书写,手臂彻底离开桌子,笔尖愈发自由,挥豪自如。

但丑。

沈宁踢开毛拖鞋,双腿微分站立,气沉丹田,开始模仿颜体。

刘姨路过书房瞧见,哎呀,这可不得了,大冬天的还赤脚,房子没有装地暖,不得冻着了?

“先生你今天写得真好看啊。”阿姨闭着眼睛夸奖,“我们早点结束好不好?”

沈宁抿了抿唇:“是吗?”

刘姨:“陆先生也练书法,我虽然不会,但耳濡目染,鉴别好坏会的。先生你写得很好啦。”

耳濡目染是什么意思?

沈宁心想,陆凤阁书法一定很烂,烂到刘姨都觉得他写的比较好看。

他一光脚刘姨就夸他进步神速。

他一定是被神州的灵气眷顾了,才能练好老祖宗传下来的笔墨丹青。

沈宁一边打理自己的产业,一边兢兢业业地练习繁体书法。

港城八卦说陆凤阁最近同一个女星纠缠不清。

沈宁兴致勃勃地翻开八卦杂志,他特意托人从港城寄回来,陆凤阁冷若冰霜的半身侧脸被劣质油墨印刷在杂志封面,一半是打着领带的他,一半是热裤吊带的女星,被拙劣地p在一起。

沈宁愣了一下,这还是时隔数月,第一次见到摆酒后的陆凤阁呢。

标题十分劲爆:[Y姓女星勇追富豪,明牌做三,喊话正室]

港城的确有很多富豪养外室,不少明星以傍上富豪为荣。这也是沈宁不喜欢这个地方的原因。

陆凤阁耳濡目染……耳濡目染这个成语是他从刘姨那里学会的,总之,陆凤阁会变得面目可憎。

沈宁正想着,他爸打电话过来。

“阿宁,你是不是和陆家小子一个电话都没打过?”

沈宁支吾了一声:“忙。”

“我有打过给他的助理,每次都说在应酬。”沈宁睁眼说瞎话。

沈老叹了口气:“外面都说你没存在感,你好歹做个样子。”

港城都在说,陆凤阁老婆没有存在感,倒是沈老这个岳父如同高压线般的存在,让陆凤阁不敢养外室。

说得陆凤阁跟赘婿似的,仿佛有朝一日得道就要踢开沈宁。这影响外界对两家的合作期望。

沈宁心想,凭什么我先给他打电话?他天天住家里,陆凤阁天天住酒店,怎么看都应该是他往家里打。

沈老支招:“你不想打电话,那你写信啊,写信很浪漫的,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啊!

沈宁被爸爸随口引用的两句诗狠狠拿捏,鸿雁传书是很中国式浪漫,春江花月夜更是他喜欢的诗。

不管对象是谁,信可以写。

沈宁只想进行这个古老的仪式,不太在意内容,他弯着腰,从练书法的废纸篓里翻了翻,翻到一首能充数的诗,对折两次,塞进老款信封里。

沈宁交给邮差,没有交给南下出差的陆氏员工携带。

慢,才是寄信的精髓。

“先生,这是陆先生寄回来的南洋参片,大冬天光脚要注意补气血,寒从脚起。”

“哦,不吃。”沈宁不太在意,人参当然要吃国内产的,才能吸收人参精华。

刘姨:“好像是给先生泡脚的。”

沈宁一噎:“我不喜欢泡脚。”

陆凤阁经常往家里寄东西,所以他爸爸来催自己,没有挑陆凤阁的毛病。

果然是八面玲珑的商人,沈宁能想象出陆凤阁巡视百货大楼,顺道撂下一句“包起来送回家”,就轻松完成了联络感情的任务。

然后刘姨负责根据沈宁的需要,把百货发挥出体贴的功能。

比如在一堆补品里挑中人参,结合他光脚这件事,给陆凤阁上高度。

呵。

半个月后,南城来信慢悠悠送入陆凤阁所在公司。

陆凤阁正伏案工作,门卫送来一封信,长途辗转,信封边缘不再利落。

落款的“沈宁”两个字也变得模糊。

他拿起裁纸刀,将封口割开。

一张写毛笔用的黄纸掉出来,在桌上铺展开来,竟是一句诗。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在发黄的信纸上,这句惦念被纸映衬出了恍然的孤独感。笔力有些艰涩,但看得出是苦练了几个月。

沈宁在法国求学,在南城无一朋友,名义上的丈夫远在一千五百公里之外。

陆凤阁握了握钢笔,眉心拧出一道折痕,看了眼窗外,不知不觉,整个年已经过完了。

世纪交替,千禧年的新年整个港城都热闹狂欢,陆凤阁除了发利是之外,并没有太多感想。

他在港城能看见窗外的绿云,南城的行道树应当还是光秃一片。

陆凤阁拨出一个电话:“阿龙,上次你说的新款产品,给我一份。”

接着拨出第二通电话,给家里的阿姨,“沈宁除了寄信,还有什么交代吗?”

阿姨:“沈先生关心您,让您不要住酒店,住半山别墅。”

陆凤阁想,别墅离办公地太远,但也能接受。

三天后,沈宁收到了一个还没上市的翻盖手机。

这一年市面上流行的手机是诺基亚翻盖,可以像数码摄像机一样反转,壳身还比较厚,灰色显笨重。

陆凤阁有个朋友公司正在研发一款新的翻盖手机,努力攻克技术把机身做得越来越薄,翻开之后是大屏。

四个角的设计上抛去了椭圆线条,接近直角肩,纯白机身,翻盖上有个花型图案,有来电时,花的线条会亮起来。

沈宁的手指拿这台手机,单手拨开手机,抵在耳边听电话,应该会很好看吧?

他的手指很修长,更适合长一些的手机,方正的,气质很符合。

沈宁拿到手机的时候,第一感觉很好看,第二感觉,这种翻盖大屏不经摔,最好放在桌上当个电话使用,不能揣口袋里。

“又是新产品试用?”沈宁发现了一个优点,就是他屏幕很大,他去门口拍了一张别墅的图片,设置为壁纸,显色十分优秀。

沈宁又从废纸篓里翻了翻,找到另一首可用的诗,打包在信封里寄给陆凤阁。

陆凤阁收到了晏殊的《蝶恋花》,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

他提笔圈了圈,后半阙的“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写成了望断天涯路。

陆凤阁眼前浮现一道纤瘦的背影站在窗台。

他将信纸折好,收在抽屉里,走出去看见管家,问道:“南城没有来电吗?”

沈宁可能不知他的移动号码,但座机号肯定知道的。

管家恭敬道:“没有。”

一旁的老园丁突然道:“沈先生一次都没联系过您。”

陆凤阁目光锐利地转向他,薄唇一掀:“明天请不要来了。”

他家里的事,被八卦杂志传得绘声绘色,他跟沈宁一次都没有联系,这是谁传出去的?

陆凤阁一调查,便知道是这位侍弄爬藤的园丁在外面倚老卖老乱说。

就算园丁养花养草手艺很好,也不能留了。

陆凤阁千里迢迢,给沈宁送了两盆金桔。已经放在他办公室里好几天,每天抬头都能看见。金桔爆棚,沈宁在他们“婚宴”上,好像就额外吃了两颗金桔。

“都过完年了还送金桔。”沈宁摘下一颗,这肯定是陆氏大楼公司前台淘汰下来的过年树,适合被串成一串糖葫芦。

沈宁投桃报李,在废纸里翻了翻,他们也算是很有默契,互相赠送废品,而在旁人眼中,比如港媒和二老,则是传统而浪漫的鱼雁传情。

沈宁没翻到合适的诗,但是一想到陆凤阁都不走心到送金桔凑数,于是他也随意地抓出一叠草草交差。

陆凤阁提着公文包,即将出差回南城时,收到了一封厚厚的家书。

很厚。

他坐下开启,发现是很杂乱的一些诗,有边塞诗、四时诗、怀才不遇诗……还有错别字。

甚至连书法水平也倒退了。

这是……之前的练笔吧?是不是装错了?

陆凤阁眉心一跳,把之前几封信找出来一一对比,发现越是往后,书法水平越差,错别字越多,也就说,练习时间越早。

家书并不是现写的。

陆凤阁脸色一黑,放下了公文包。

他会错意了。

接下来的家书更加笃定了这一点,陆凤阁与其说是在收信,不如说在收垃圾。

他打电话问过家里的阿姨了,沈宁确实会把练习过的纸张都收拢起来,他喜欢看自己的进步。

陆凤阁收到一篇不知何时习得的书法,提笔改正了几个字,面无表情压在了抽屉下方。

夏末时,陆氏和沈氏合作的项目成功美股上市,陆凤阁在这边的工作告一段落。

集团内部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先前沈老就致电问了沈宁参不参加,沈宁说不来。

沈老说这样不太好吧,沈宁说那我写一封庆贺信。

他发现了一首诗,里面竟然有陆凤阁的名字,还有他沈家的姓。

好巧哦真的是,就像他们沈陆联姻一样契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沈宁像个硬要做阅读理解的文盲。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

李煜的《破阵子》,一首亡败之诗!陆凤阁早知道老婆不是什么跟他神交的笔友,而是个文盲老婆,一时间还是被无语住。

龙楼、霄汉、玉树……一连写了三个错字就算了,还敢把下面一句也照抄。

他倒要看看沈宁哪里沈腰潘鬓消磨!

陆凤阁在晚宴上婉拒了好友邀请他继续留在港城发展的好意,连夜通关回去南城。

“多谢,我有家务事要处理。”

当他回到家中时,沈宁正在花园收向日葵的种子。

他看见一年不见的陆凤阁,眼里的讶异十分真切:“陆凤阁?你回来干嘛?”

陆凤阁:“……”这是我家。

沈宁绕上来,像他手里的那把向日葵种子一样,围着陆凤阁当太阳一样转了一圈。

“你不在港城做生意了?”

陆凤阁喉结滚动了下,平静道:“我国即将加入世贸,实业经济腾飞,以后我们是世界中心,我回来布局。”

沈宁慢慢“哦”了一声,臭商人。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新书推荐: 暗夜潮涌 朕就静静看你们表演 夫君,给我贴贴 爆红,从正确使用黑料开始 绿茶女配有什么坏心思呢 恐怖游戏,但在酒厂 嫁给注定早死的反派 无限流,但当BOSS老师 普通人,但怪物之母 be小说求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