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村村民害怕是王老板来找麻烦, 闻讯赶来。
楚结湘收拾了两套衣服,正要出村,这件事比较棘手, 可能要求助他读书时的旧友。他是蜂后, 保护百花村的绿水青山是他的使命。
他过来听了一会儿,才明白原来是小蜂王宝宝交的朋友。
族人都十分热情,表示愿意挤一挤, 给客人让出四间房, 晚上完全可以住在这里,天黑了山路不好走。
孟雪圜看见蜂后叔叔又拿出了那个手提箱,碰了碰他的手指:“叔叔, 你要出门吗?天黑了哦,明天再出去吧。”
沈宁闻言,道:“如果不急的话, 我明天捎你出去。”
楚结湘坦诚道:“我们村遇到一点麻烦,我要去找个同学,可能要三五天才能回来,沈先生明天若是离开, 能否把圜圜一起带走?他不用转学,还读那个幼儿园。”
陆宵第一个同意:“那我也不转学了。”
孟妈妈咬了咬唇, 她知道蜂后是怕跟王老板起冲突,才这么安排。王老板手底下有好几个混混,忌惮百花村团结才没有马上骚扰。
可是团结的百花村,她怎么能带着孟雪圜先跑路?
沈宁皱眉:“发生什么事了,我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孟妈妈实在不想让楚结湘这么晚出门, 反正她儿子已经吃了人家很多东西了, 以后肯定要还, 与其让蜂后去求人,不如再欠沈宁一个人情,以后一起努力还。
孟妈妈把事情一说,沈宁明白过来,道:“工厂不能这么建,你们这风景这么好,以后当度假区都行,一破坏就是永久性的了。”
“楚先生你先别出去,我有办法。”沈宁对村民道,“大家别担心,回去安心睡觉吧。”
住在孟雪圜隔壁的邻居立刻把屋子让出来给沈宁的保镖住,自己去亲戚家挤一挤。
沈宁心里莫名很喜欢这个村子,他弯腰摸摸孟雪圜的小脸蛋,“你也睡觉吧小朋友,介意跟陆宵挤一挤吗?”
孟雪圜:“可以!”
“爸爸,你真厉害。”陆宵抱抱沈宁,“爸爸,我超爱你。”
沈宁:“睡吧你。”
等两个小家伙钻进被窝里,沈宁才给陆凤阁打了个电话。
“他有办法”=“找陆凤阁”。
陆凤阁一听说老婆孩子在不知名小山村,还卷进纠纷里,定了定神:“我马上来。”
沈宁:“你能解决就行,不用亲自来。”
陆凤阁:“我已经下飞机了。”再不过来,不敢想象这对父子要去哪里定居了。
沈宁:“……”
……
大人有大人的烦恼,小孩子只负责快乐长大。
陆宵第一次来小伙伴家里,决定表现好一点。从不做作业的他,主动提出做作业,这样子叔叔阿姨就会喜欢他来找孟雪圜玩。
孟雪圜微微疑惑:“哥哥,你要写什么作业?”
“练字。”陆宵打开写字本,拿起铅笔削尖,孟雪圜的名字比较复杂,笔画要细一点。
“好哦。”孟雪圜拿出数学作业本,做算术题。
睡觉之前,沈宁来看两个孩子,打开一条门缝,看见两个埋头写字的小背影。
好可爱。
“宝宝们,你们在干什么?”
陆宵:“爸爸,我在练字。”
沈宁心怀宽慰,觉得他疯狂练字的样子,有几分青出于蓝,是在写古诗吗?
他凑过去一看,满纸都是孟雪圜的名字。
翌日,陆宵习惯性早起,看着孟雪圜红扑扑的睡脸,暗下决定,得趁弟弟醒来之前,找到好玩的事情,孟雪圜一醒来就能玩。
以后孟雪圜就认定他这个哥哥了。
陆宵的目光锁定了倒在石磨旁边的一辆自行车。
自行车,对于陆宵的年纪来说,后轮得再配两个辅助轮才行。
这辆脚踏车是读六年级的孟擅察上学骑的,他个子高,买的青年款,昨天回家掉了链子,还没修好。
陆宵蹲在脚踏车旁,十分钟后,无师自通安上了链子。
他开始学车。
陆宵的身高,坐到了车垫腿就够不上踩踏板,所以他扶着车把手,但是没有坐在垫子上,站着踩。
陆宵学会了,孟雪圜醒了。
陆宵拍拍坐垫:“我来载你。”
孟雪圜懵懵懂懂地爬上后座,抓紧了金属后杠:“哥哥,我坐稳了。”
陆宵扶稳车身,有模有样,先推着走了一会儿,然后踩上脚踏板。
两轮成功地跑起来,在水泥不完全覆盖的乡路上艰难前进。
孟雪圜婴儿肥的脸蛋被颠得一颤一颤地抖动,手臂不得不紧紧环抱住闲置的车垫,以此稳住身子。
哥哥踩脚踏车已经很辛苦啦,自己屁股被颠簸疼了也没关系。
沈宁在百花村住了一晚,不知为何,他觉得这里住得很舒服,就像他当年刚从法国回来时那样,明明住在陌生的陆家,但油然而生一股亲切,对土地的亲切感。
他吃过早饭,斟酌了下,在跟孟妈妈沟通陆宵过量投喂孟雪圜零食的问题。
“那些零食很容易蛀牙,圜圜这么小,要是牙痛眼睛都得哭肿了。我这次来,就是来带陆宵半年一次体检的。尤其是换牙期,新牙齿长歪了要受罪。”
为了避免孟妈妈担心,他道:“只是普通检查,看看蛀牙,测测骨龄,让医生出个营养计划。”
孟妈妈觉得沈宁要是个推销牙医套餐的业务员,一般人都很难拒绝,但她又觉得不必要这么麻烦:“是因为圜圜吃太多甜食吗?那不要紧,我们村都这么吃,老一辈的都没事。”
沈宁心想圜圜这么可爱,陆宵可别好心办坏事。
他还想再劝,忽然一顿,孟妈妈的说辞,为什么有点耳熟,他爷爷以前是不是偶尔提过?
他觉得亲切的,当初是因为南城有陆家,比法国灵气充沛,安抚了他不断消散的花神灵气,这里比南城还要舒服,说明这里的居民比南城陆家更厉害,人数更多,甚至是聚族而居。
他早上晨跑关注到了山上、屋檐下、树梢中,随处可见的蜂巢,这里的人与蜜蜂和谐共处到了神奇的地步。
难道是蜂族?
沈宁心思一震,当年沈家受到其他族群的帮助掩护,其中陆家牺牲最大,其他族群也尽心竭力,他爷爷和爸爸一直想要报答。
蜂族会在这里吗?!
沈宁小心翼翼地求证:“雪圜妈妈,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
……
十分钟后,孟妈妈叫来蜂后楚结湘。
半小时后,村里开起了大会,时隔半个多世纪,精怪成功会师。
沈宁接到陆凤阁的电话,一边往外走:“你真过来了?”
陆凤阁:“我怕你不回来。”
沈宁:“我就随口一说,我现在在——”
沈宁一抬眸,看见陆宵颤颤巍巍骑车带人,心脏一紧,张了张嘴口又怕吓到陆宵,两人一起摔地上。
他挂了电话,跑上去一把扶住车,稳住之后再教育这两人。
沈宁咬牙:“你才四岁半,法律不允许四岁半骑车带人。”
你自己摔了就摔了,你还带蜂王宝宝,这是人家百花村的集体宝贝!
陆宵额头都是自不量力的汗,但嘴硬:“我不会摔的。”
沈宁伸脚轻轻踢了一下儿子的屁股:“脚都碰不到地上,我看你怎么刹车。”
陆宵抿唇,自己骑都是直接跳下来的,显然带人的时候不能这样,车身会失去平衡。
孟雪圜挤到陆宵前面,软软地替陆宵说话:“宁叔叔,我相信哥哥。”
“哥哥骑车好厉害!不会摔的。”
陆宵装怂的心情又明媚起来,碍着他爸的脸色不敢吱声,看着弟弟眼里全是光。看吧,孟雪圜觉得他很厉害。
沈宁:“这样很危险。”
孟雪圜软乎乎地说:“摔了也没事的,我不疼。”
沈宁:“……”
宝贝,你摔了就知道陆宵是混小子了。
“我还会赛车!”陆宵低声对他的迷弟说,虽然是遥控赛车,但是孟雪圜这么信任他,他迟早要开真的赛车带他兜风。
孟雪圜圆溜溜的眼睛冒出一簇星星:“哇。”
沈宁挥挥手,“去玩吧,不过不能骑车了哦。”
陆宵失望地蹲在自行车旁,这里他也不熟悉,要带弟弟去哪里玩?
孟雪圜从侧面抱抱他:“哥哥,你喜欢吃西瓜吗?我们去西瓜地。”
陆宵:“好!”
村里有一片西瓜地,晚熟的西瓜一个个圆滚滚地躺在地里。
孟雪圜作为东道主,对陆宵道:“你想吃几个都可以。”
陆宵:“一个,我们一人半个。”
他要挑一个最甜的——
孟雪圜碰碰陆宵的小手,“哥哥,我来挑。”
陆宵懂得把好玩的挑瓜过程让给弟弟,他把手揣在身后,觉得自己比陆凤阁还绅士。
孟雪圜蹲下来,张开手抱住胖胖的西瓜,低头把脸埋在西瓜上。奶白的脸蛋压在西瓜黑绿相间的纹路上,像西瓜奶油冰淇淋。
蜜蜂的触角能探知嗅觉和触觉。他没有触角,但是鼻梁两侧有红痣,贴紧了勉强闻一闻瓜瓜的甜味。
他像真正的小蜜蜂在瓜田里忙忙碌碌,撅着屁股抱完这个瓜抱那个瓜,一个一个试过去。
陆宵觉得他好可爱。
孟雪圜:“哥哥,这个瓜甜,这个瓜也甜。”
陆宵立刻产生了选择困难,孟雪圜严选的每个瓜都想尝一口。
“这个吧。”陆宵矜持地说,孟雪圜贴过的这个瓜皮最圆,可以当帽子。
陆宵觉得不能简单地吃掉这个瓜,他吭哧吭哧地抱着西瓜回家,偷偷拿刀切成两半 ,你一勺我一勺地吃。
陆宵扎一束狗尾巴草送给孟宝宝以示感谢。
陆凤阁还未到百花村,在路上就解决了王老板。
他三十左右,行事老练,断人资金链这一招对付王老板大材小用,不过是沈宁亲口吩咐的事,他加倍上心,让王老板这辈子不敢投任何有污染的厂子。
陆凤阁面容俊美沉静,长相偏严肃,在外说一不二,雷厉风行,在家……三岁小儿都敢造反。
一个造反就算了,还一个带一个。
陆凤阁生怕老婆孩子在乡下不适应,为了赌气硬要呆着,等他来了才知道,哪有不适应,简直过得太好了。
老婆更好看了。
小儿子也…更可爱了吧——可能主要原因是两个月没见。
陆凤阁一来,沈宁顾不上两人还吵过架,神神秘秘地告诉他百花村的秘密。
沈宁特别喜欢这里的孩子,很聪明,圜圜这一辈的孩子,学习又认真又勤奋,除了偶尔一两个懒蛋,但懒蛋的学习也不错,是可造之才。
沈宁跟陆凤阁说,他希望能带这些孩子到南城去读书,提供更好的学习平台。
他今天已经跟蜂后楚结湘商量好了。
寒门也能出贵子,但是楚结湘觉得能出去开开眼界也不错,不适应就回来。
陆家有三个孩子,沈宁不想显得他给自家找了三个伴读似的,孩子没有放在家里养,而是另外找了一处住所,蜂族也会派了一个人过来看孩子。
沈宁道:“交到好朋友,你儿子会变可爱很多。”
陆凤阁有点怀疑,“是、是吗。”
另一边,蜂后将孩子们召集到一起,告诉他们:“你们可以跟着沈叔叔去南城读书,在外面依然要团结,互相帮助,不能让外人欺负我们任何一个宝宝。”
他负责守护百花村的绿水青山,金山银山就只能由下一代一起创造。
孟雪圜点头,只有读书才能像楚叔叔一样懂得很多很多,知道环境污染,知道要怎么守护家园。
“族长,我们会好好读书的!”
陆宵宝宝混在里面,激动但滥竽充数地喊,“好好读书!”
孟雪圜道:“哥哥,你要说真的噢。”
陆宵:“好吧。”
好好读书,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