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傅惟寻起身准备去洗碗。季清漪按住他的手:“我来吧,你该回去了。” 傅惟寻垂眸看她,眼神很深。他原本就生得英俊,身姿又板正,站着像一棵苍松,再用那种专注的眼神望着人,很少有女人能够抵挡得住。 季清漪的手在桌子底下握紧,硬起心肠重复了一遍:“你该走了。” 傅惟寻抿了下唇,将目光收了回来,也不知道望着什么地方,沉默又消极。 季清漪霍地站起身,乒乒乓乓将碗筷收拾了,径直往厨房而去。她把碗筷放入水池,然后拧开水龙头,借着哗哗的水声掩饰自己的情绪。 就在水池即将被注满的时候,她听到开门声,熟悉的脚步声缓缓远去。她把水龙头拧上,望着成双的碗筷发起了呆。 这天剩下的时间里,她一直在忙工作。先前她为了不让傅惟寻留下来吃饭,故意说家里的菜不多了,其实冰箱里还存着很多,米油也充足,随便弄点吃的便可以度日了。 忙到晚间,小猫咪们实在太闹腾了,她只得起身陪它们一会儿。正玩得起劲,门铃突然响了。她第一个反应是,莫非傅惟寻又来了? 怎么这么烦呢? 她把正在咬自己袖子的二二拨开,起身走到门前,透过猫眼往外看,却见外面站着一个穿着某外卖网站工作服的小哥。 她打开第一道门,对方立刻道:“是季小姐吗?你点的外卖到了。” 季清漪皱起眉头:“我没点过外卖,你送错了吧?” 小哥低头看了眼外卖单上的地址:“是这里没错啊,是一位姓傅的先生给你点的。” 季清漪无语。中午她不过是随口说一句让他自己点外卖,晚上他就给她点了一顿外卖,报复心这么强吗? “小姐,麻烦你快点签收,我还要送下一家。”外卖小哥催促。 季清漪只好打开门,把单子签了,然后把东西提进来。打开一看,里面却不是寻常的饭菜,而是一碗蜜汁汤圆。颗粒饱满的汤圆浮在褐色的蜜汁当中,色泽对比鲜明,卖相属实是上乘,而且有一股香甜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这是季清漪最喜欢的小吃之一,从前如果有事忙到深夜,傅惟寻便会亲自给她煮上一碗。 她把汤圆放在桌上,起身走到电脑前继续工作,却再也静不下心来。几分钟后,她负气地把显示屏关掉,走回餐桌前,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刚吃了几个,忽然嘎嘣一声,咬到了一个硬物。吐出来一看,原来是一枚硬币。 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习俗,把硬币包在饺子或者汤圆里面,谁吃到了就会一直好远。 她盯着那硬币看了好长时间,最后低声骂了句:“幼稚!” . 双节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了,第二天大家照常上班。从这天起,工作室的氛围突然就不一样了,而引起这种改变的人就是魏纵。 具体表现是,季清漪每天走到自己的工位,都会发现上面摆着一堆零食,而且无一例外都来自于魏纵。当然,不是她一个人有,工作室接近二十个人全都有。 季清漪观察了几天,发现自己的那份比其他同事多一丢丢,但多得并不明显。想想人家分零食的时候,也不可能拿个公平秤先称一下,这点“误差”在合理范围之内,便也没有太在意。 她不爱吃零食,于是都放进了办公桌的柜子里,很快就把不大的柜子堆满了。 她很是发愁,扔了吧,太浪费了,而且也辜负了同事的一番好意;留着吧,实在太占地方,她很不喜欢这种拥挤的感觉。 她试着偷偷把零食塞给其他女同事,结果有一回不小心被魏纵撞见了,他虽然没说什么,甚至还笑了下,但接下来的一整天他都很沉默,看得出来心情很不好,这让季清漪充满了负罪感。 最后她实在没办法了,把东西全部带回家,送给了门卫家的小孩。 第二天她再上班的时候,总算可以把自己的东西随心所欲地塞进柜子了。正当她埋头整理的时候,魏纵突然从身后经过,视线落在她塞满了杂物的柜子上。 季清漪以为他是觉得她的东西太乱,有点不好意思,正要说话,魏纵先开口了,问她:“零食好吃吗?” 那些零食她一点儿没吃,但人家问起来,她当然不能照实说,于是虚伪地点点头:“好吃,谢谢你啊。” 魏纵笑得像个快乐的孩子:“你喜欢就好。” 当时季清漪只以为这是同事间普通的对话,全没想到自己吃个午饭回来,桌子上竟放着一大包各式各样的零食,比之前那一个星期魏纵给她的都多。 她愕然望着那巨大的袋子,片刻后将目光转向角落里的魏纵。魏纵羞赧地笑了笑,说:“想着你爱吃,就多给你买点。其他女同事都怕胖,吃得少。” 季清漪:“……” 我也怕胖好不好?这一大包吃下去,我起码得胖三斤,这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能接受的吗! 魏纵见她不说话,还一脸烦忧,神色顿时一黯,就像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季清漪没怎么跟这种孩子似的男人打过交道,有点不知所措。好在旁边有女同事解围,说:“魏纵啊,女人都是怕胖的,你别看小秦瘦,背地里肯定也是很注意饮食的。” 季清漪立马道:“对对对,减肥是女人终生的事业嘛。” 魏纵沉默半晌,“哦”了一声。 然后第二天,全工作室的女同事都收到了某品牌的减脂套餐。 季清漪烦死了。她觉得魏纵铁定是对自己有点意思,但他每次送东西都是给所有女同事送的,有时候连男同事都送,也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表白的话,想拒绝都无从拒绝。 日子就这样拖拖拉拉到了四月,随着清明的临近,季清漪的心情肉眼可见地低落下去。 季清莹去世已经有两年了,她一直也没想过去拜祭——姐姐用死来诅咒她,她的姐妹情在姐姐眼里是那么可笑。可是如今,母亲也不在了。 而且母亲是骨灰撒海的,想拜祭都没得拜祭。 今年清明不调休,只放一天假,所以外地的同事就没办法回家扫墓了。清明前一天,许岩在工作群里征求大家的意见,要不要组织一场踏青。 工作室基本都是年轻人,除了季清漪这样有直系血亲去世的,对于踏青这件事的兴趣,都远远超过扫墓,所以当即便有十来人应和。 季清漪始终没表态,许岩特地艾特她,问道:你去吗? 季妈妈去世的消息,许岩当然是知道的,也知道季妈妈骨灰撒海,所以不用拜祭。特地问她,应该是想让她跟大家一起去玩,散散心,毕竟这个日子对她来说应该不太好过。 这份好意季清漪当然明白,其实出去走走也好,母亲肯定也不希望她老是沉浸在悲伤中。她深吸一口气,在群里回复:去。 踏青由许岩带队。 他父母双全,甚至爷爷奶奶都还在,再往上的亲人跟他隔着太多辈分,面都没怎么见过,自然也没有特地为他们扫墓的“孝心”。 他选的地点是荆城郊外一座不太高的山,毕竟只有一天的时间,除去来回路程上耽误的时间,真正踏青也不过只有几个小时,不能选择太远的地方。 这座山因为风景秀丽,又适合徒步,清明踏青的人可不少。 许岩包了一辆大巴接送,众人到达山脚的时候,被那熙熙攘攘的人群惊了一下。季清漪心说,这跟几个学校的小学生同时郊游也没差了。 虽说人多,但因为植被厚密,这里的空气还是很清新。大家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在城里憋了很久的浊气一扫而空,纷纷踏上了山道。 季清漪仰头望了一下那不太高的山,脑子里不由得想起几年前,她跟傅惟寻也去踏过青,就在羊城有名的那座青云山。山不高,但她那天穿了双新鞋,很打脚,还没爬到一半,脚后跟就被磨破了。于是“踏青”就变成了她伏在傅惟寻的背上,看着他踏。 她从小就很瘦,长大了也没变,长年只有九十来斤。这个重量对一个经常健身、身材挺拔的男人来说,算不上什么,但一背就是几个小时,上山、下山,那就不一样了。 季清漪当时也有点内疚的,但又很享受被男朋友宠着的感觉,于是忽略了路人或探究或谴责的目光,一直赖在傅惟寻的背上。 那时她是多么幸福啊,有疼爱自己的双亲,有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亲密的双胞胎姐姐,还有世界上最好的男朋友。可是如今,母亲和姐姐都不在了,傅惟寻也分道扬镳。 这世间最最残忍的词,大概就是物是人非。 她甩了甩头,努力把那些纷杂的思绪都丢开。同事们已经往前走了一大段,只有她落在后面,有人叫道:“小秦,走啊。” 她答应了一声,正要跟上去,冷不防右手被人拽住。她怔了下,转过头去,便见到自己刚刚想过的男人正站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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