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魏纵怀里就只剩下了两束花。季清漪和另外一个女同事还没有。那女同事看了下,伸手去拿其中一束,却被魏纵躲开了。 女同事有点懵:“怎么?” 魏纵把另外一束递给她:“你的气质高贵优雅,跟这束香水百合很搭。” 女同事看看花,又看看魏纵,眼底是欣喜的,嘴上却嫌弃地说:“油嘴滑舌。”还冲季清漪喊道:“小秦,他说你不够高贵优雅!” 魏纵连忙对季清漪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束迎春花开得很灿烂,应该是你喜欢的。” 同事们在旁边起哄:“你连小秦喜欢什么都知道,你是不是暗恋人家?” 魏纵的脸红了,啐了他们几口,把人都赶走,抱着那束迎春花走到季清漪面前,轻咳一声,道:“小秦,这是给你的,你不嫌弃吧?” 季清漪总觉得他的语气和动作都带着点郑重的意味,不像是同事之间随便送个东西,倒像是……表白。 是的,表白。 季清漪长得漂亮,气质和性格都好,从小到大被无数人追求过,见得多了,便能从对方的细微表情中看出一些端倪来。 可是很奇怪,魏纵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呢?他性格比较腼腆,说话容易脸红,平时也不爱主动跟同事们搭话。一年多的时间里,季清漪对他的印象一直是缩在角落的文静大男生,严格地说,两人甚至不算太熟,魏纵也从未表现出对她有任何好感。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吧,这花人人都有,而香水百合的确更适合那位女同事。 她把花接了过来,笑着说:“谁会拒绝鲜花啊?” 拿到花的女同事们纷纷附和:“就是就是,女人是无法拒绝这种东西的。” 魏纵笑了起来。季清漪第一次见他露出这种笑容,褪去了以往的腼腆和内向,笑得很灿烂,仔细看甚至带了点天真。 可能他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吧,刚才的举动不过是小朋友希望得到大人的肯定和表扬,季清漪心里那点微微的不舒服也消散了。 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大家闹了一阵,就各自回家。 虽然是双节,但因为是工作日的缘故,中午这个点交通并不拥挤。季清漪抱着迎春花坐公交车回家,她租的房子没有电梯,又是在顶楼六楼,平时不觉得有什么,抱着那么大一束花就有点吃力了。 等她哼吃哼吃喘着气踏上最后一级台阶,就见一双大长腿挡住了自己的去路。 一个男人坐在通往天台的台阶上,两条腿交叠着戳在她的家门口。 听到她的脚步声,男人转头看了过来。其时阳光正好,他眼里也像是晕染了光,季清漪一瞬间被他晃得有些失神,等反应过来,男人已经起身走到了她身前。 颀长的身躯挡住了窗外的阳光,季清漪什么也看不清,但能察觉男人的目光落在了她怀里的迎春花上。看了一会儿,他笑着问:“去哪里偷来的?” 那花束外面是有包装的,他还这样问,显然是故意的。 季清漪没做什么亏心事,更没必要向他解释,但这男人要是误会了,铁定又要去她爹面前装委屈。于是不情不愿地撒了个谎:“师兄买的,所有女同事都有。” 说完又觉得自己这样有“示弱”的嫌疑,于是抢在傅惟寻说话之前先发制人:“你不是去相亲了吗?怎么有空来这里?” 傅惟寻听了她的话,神情有点愉悦,但知道不能惹她着恼,偷偷把自己的笑意藏了起来,一本正经地说:“我来探望几只小猫咪。” 说着他转过身,季清漪这才发现,地上有一个透明的袋子,可以看到里面装的是猫粮。 他把袋子提在手里,又解释了一句:“来这边出差,只有今天比较闲,不是特地挑这个日子来的。” 季清漪怀疑地看了他一眼,掏出钥匙开门。进门的时候,傅惟寻低声道:“你听谁造谣我去相亲的?没有的事。” 季清漪刚想说:“你相不相亲关我什么事?不必向我解释。”话出口的瞬间,才猛然醒悟过来,自己刚才说漏嘴了,倒显得在吃醋似的。 可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又不能再收回来,只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好在傅惟寻非常识趣,没有任何火上浇油的举动。 进门后,三只小猫都跳了出来,齐齐仰头盯着季清漪。正常情况下,她是不会在这个时间点回来的,小猫咪们已经习惯了白天自己照顾自己,晚上再粘着她的节奏,突然见她回来,疑惑在所难免。 季清漪一边换鞋,一边冲着小猫咪们的方向说:“今天放假,不过等下还是要工作,你们别吵我啊。” 也不知道是说给小猫咪们听,还是说给傅惟寻听。 但小猫咪们懂没懂没关系,傅惟寻必须得懂。他连忙说:“我跟它们玩一会儿就走。”又做了个给嘴巴拉拉链的动作,“绝不吵闹。” 季清漪没理他,换好鞋,找了个花瓶把迎春花插好。此时已经中午一点了,她还没吃午饭,好在冰箱里有存货,随便弄点吃的,只需要半个多小时。 她斜睨了傅惟寻一眼,问了句:“你吃饭了吗?” 傅惟寻正把二二捉在手里撸,闻言立刻摇头:“没有。” 季清漪“哦”一声:“那你自己点外卖吧,家里没什么菜了。” 傅惟寻望了她一眼,又迅速低下头去,假装专心撸猫,整个人的精气神像是一下子就泄了,看着就觉得颓废。 季清漪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还是狠心没有理,她不能给傅惟寻任何幻想,不然对彼此都没有好处。 往厨房走了两步,却听傅惟寻又在身后说:“我不吃菜,你多煮一碗白米饭,行吗?” 季清漪忍不住回头,见到男人抱着二二,一人一猫都期期艾艾地望着她。旁边的三三和四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好奇地望过来,然后三只小猫非常有默契地“喵呜——” 就像是在说,你太狠心了。 季清漪:“……” 这人不仅收买她爹帮他说话,甚至把小猫咪们都争取过去了,实在可恶。她冷哼一声,转身进了厨房。 四十分钟后,电饭煲叮一声响,季清漪的最后一道菜也刚好做完。她一手拿盘子,一手拿锅铲,正把菜往盘子里铲,就见傅惟寻走了进来,非常熟练地把电饭煲的插头拔了,然后抱着往外走。 季清漪不满地嘟囔了两句,端着盘子跟在后面。 傅惟寻放下电饭煲,又转身回厨房拿了两副碗筷。刚才季清漪并没有答应留他吃饭,但没再逼他点外卖就是默认了,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果真,她煮的饭、炒的菜都是双人份的。 傅惟寻掩饰住自己的窃喜,一本正经地端起碗吃饭。他从小接受精英教育,在吃饭这件事上也受过专门的训练。明明刚才差点被赶走,是一件很狼狈的事,可他坐姿端方,仪态毫无可挑剔之处,让人看了忍不住心生嫉妒。 反观季清漪,则随意得多。 两人成长背景大相径庭,一个是书香门第的小家碧玉,一个是豪门世家的精英子弟,照理两人的三观会有很大的不同,就算谈恋爱,也会有个漫长的互相磨合的过程。但奇怪的是,他们当初在一个展会上一见钟情后,就迅速堕入了爱河,在整个恋爱过程中,家世的鸿沟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困扰。 从前身在其中不觉得,此时忽然想起,季清漪忍不住怔忡。 她不是没见过傅惟寻在外人面前的样子,说实话蛮有距离感的,很符合大众对一位如此高高在上的人物的固有印象。可是跟她在一起时,他跟普通男人谈恋爱时没什么两样。 会在惹女朋友生气时不知所措,相处久了才学会一点哄人的技巧;会帮女朋友操心日常琐事,还会用在合同上签个名字就价值数十亿的手,帮她签快递单、修家电,甚至还笨拙地给她手工制作过一把木梳子。 这些若是放在别人身上——譬如说肖准和袁青昱,只能分别做到一半。因为那实在是大相径庭的两面,但却又在傅惟寻身上融合得非常好。 不,应该说,傅惟寻同时把“傅氏集团总裁”和“季清漪的男朋友”这两个身份扮演得很好,简直可以说是切换自如。 季清漪的思绪飘了一会儿,猛然察觉到自己竟然在拿傅惟寻和她身边的其他男人做比较,忍不住一惊,连忙收敛了心神。 简直是疯魔了。 屋里就两个人,虽然还有三只小猫咪,但此时正是它们的午睡时光,所以静得很。季清漪跟傅惟寻是面对面坐着的,桌子并不大,这样的距离下,一方有点什么动静,另一方都能察觉到。 季清漪很怕自己刚才的失神被傅惟寻看到,偷偷瞥了他一眼,见他一直捧着碗在专心吃饭,似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她悄悄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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