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带下去,关进柴房!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去看她!”
高邗阴沉着脸,此时的神色已经和前几日大不相同。浸云连忙拿着外衣,披到她身上,将她带了出去。
室内独留下纪行之一人,犹如瓮中之鳖,笼中之鸟,凶多吉少了。
“你就是纪行之?”高邗冷着脸看他,发现这人确实生得丰神俊朗、一表人才,难怪能将女儿迷得五迷三道。
纪行之默然无言,并没有正面对答。他慢慢调整了防备的姿势,准备迎接一场恶战。
“我还正愁怎么了结你,既然你送上门来,就别怪我不客气。”高邗挑了挑眉,说完,便退了出去。
不多时,他身后便涌进许多侍卫,势要拿住纪行之。张恒命人搬来了一张太师椅,高邗便静静地坐在门外,等着手下们将纪行之给他擒来。
纪行之武艺高强,高邗今天也算是见识了。狭小的闺房内,十余人将他团团围住,除了张肃能接他几招,其余人等皆被他击退。
他出招极快,张肃等人只感觉眼前黑影闪动,十余人一起上阵,皆伤他不得。恍然间,便看见他右手执剑,拖在地上,不知何时已站在众人身后,凝立不动。
纪行之握着剑柄,笑容微敛,对高邗说道:“侯爷,我本无意冒犯,请你高抬贵手。倘若我死了,你女儿未必能独活。”
虽然纪行之武艺在这些侍卫之上,但他也深知,自己耐不住这么多人轮番上阵。诺大的侯府,后援无数,又岂是只有这十余人那么简单。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因此,纪行之便顺着方才的误会,希望高邗能看在高月的份上,放过他。
但高邗冷笑一声,哪里肯轻易纵他而去,说道:“无知小儿,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说完,高邗敛住了笑,抬手一挥,小子们便提着刀一齐向纪行之攻去。
这些侍卫虽然成日里跟丫鬟小厮们厮混,但真到用时也不是什么脓包脚色。即便伤他不得,缠也缠得他顾前顾后、极耗心神。
高月被丫鬟们带了出去,方走不久便听见了刀剑之声,心里知道纪行之多半是活不成了,也不拘于方才那零星半点的误会,只等着人来报他的死讯,也不枉自己方才受他胁迫的屈辱。
浸云二人没见过这样的阵仗,刚才还空无一人的院子,不多时便聚拢了许多侍卫,围在了外头等候高邗调遣。里里外外,皆是侍卫。纪行之就是长了翅膀,恐怕也插翅难逃了。
按照高邗的吩咐,高月等人静静地待在了柴房里。她忽然感到有些饿了,想起诗云方才似乎端了什么东西过来,便让诗云拿过来给她填填肚子。
不想诗云脸色微变,说道:“姑娘,那不是吃的,是侯爷让人给你备的落胎药。”
“什么?父亲今天过来为的是这事?”高月恍然大悟,难怪这大半夜还过来寻她。
其实高邗能做出这样的事来,她并不惊讶。
他向来做事强硬、雷厉风行,这肚子的“孩子”在他看来便是孽障,无论她能不能进宫,都绝不可能留下。
而纪行之,无论与她是不是真心,只要触了他的逆鳞,皆是必死无疑。
高月确实非常了解她的父亲,但凡事总有意外。
室内的刀剑挥舞交斗、互相撞击,皆下的是死手,直斗得纪行之越来越招架不住。
他剑招轻快,进退飘逸,招招式式皆俊逸潇洒。但他更善于进攻,防守稍弱,几波人换撤下来,他已经有点精疲力尽。
张肃见他防着他人,寻着机会突然挺身刺去。迅疾之间,纪行之防备不及,连忙挥剑招架他的进攻,却慢了一步,张肃的短剑从他身侧划过,割下了一角衣袍,他贴身佩戴的玉佩继而掉了出来。
“拿来我瞧。”高邗看见了,便着人取来。细瞧之下,方发现此物是一枚血珀司南佩。
整个珀体通透明亮、脂质清晰可见,色红如血,是难得的上好血珀。
血珀多产自凉州,质地这样上乘又这么完整的,他从前只在一人身上见过。
如此想着,高邗越来越觉得这司南佩眼熟,将那珀体往屋檐的灯下一照,果然看见里头“藏”着一只短尾蝎。他心中一颤。
四十年前,一群出身凉州的少年怀揣着理想,为了家族和荣耀踏上入京的征程,历经万难,将先帝扶持上帝位。
四十年过去了,刀光剑影、激荡岁月,有的人荣华富贵,有的人却一聚枯骨。
高邗沉敛一口气,凝视着室内激烈抵抗的少年。
他老了,不再是意气风发、笑傲江湖的青年人。岁月如流,不想今日还能得见故人之物,实在叫他感慨万千。
“都住手。”高邗突然叫停了侍卫的进攻,拿着那血珀司南佩,向纪行之问道:“这可是你的东西?”
纪行之一怔,才发觉自己的贴身之物落入他的手中,忙脱身去夺,却被张肃横着刀拦在了中间,只得悻悻地答道:“家父遗物!”
高邗此时方细瞧他的眉眼,即便因为刀剑之争而溅了许多血渍在脸上,但仍能透过那双眼睛穿透岁月看见故人的影子。
“这司南佩上刻着叶姓,你不是姓纪吗?”高邗问道。
“侯爷,他的亲生父母在十年前那场旱灾死去。他被富商纪明收为义子后,就改姓了纪。”张恒在旁边解释道。
高邗低着头沉思了片刻,忽然放开声一笑,松口放他走了。
场上的众人皆错愕地愣住了,纪行之也感到讶异,多嘴问了一句:“莫非侯爷,认识家父?”
高邗摇头,将那司南佩掷回给他,便道:“你既有情有义,我便将小女许配于你,如何?”
这时,连一向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张恒都感到惊诧万分。
但纪行之已经顾不上这许多,他现在疲乏,急于脱身,便匆匆回过高邗,退身离去。
柴房内的高月没等来纪行之的死讯,却等来了婚讯,万分不解。
她拉着高邗的衣袖,难以置信地质问缘由。
高邗看她一时一个样,同样不解,厉声道:“你在洛茗轩里与他私会让人瞧见,外头现在传得绘声绘色,你可知道?”
“我原本还信你护你,特意拿了落胎药过来,替你遮掩此事,你却在这里郎情妾意、四目相对,阖府上下现在谁人不知?我既已决定成全你,你不偷着乐,又有什么要说?”
一席话说得高月无言以对。
“既然做出这样的选择,便一担到底,这才是我高邗的女儿。”
她始料未及,不愿才出狼窝又入虎穴,但似乎一切皆如父亲所言,她的任何理由在他看来都站不住脚。
为什么父亲不杀了纪行之?。
高月找张肃细细问了一番。张肃将当晚的情形一一告诉了她。高月回想前世,并不知这玉佩有什么古怪。
难道是这小子的身世另有隐情?但现在她管不了那么多了。
无论如何,她都不能嫁。
她要逃!
再也不能像前世那样优柔寡断了。
只要此次躲过了风头,等所有的事都尘埃落定,再回来谢罪,想必父亲也不会拿她怎样。
次日深夜。霁月居内,两个丫头早已将金银细软和换洗衣物收拾好,从霁月居后的一个隐蔽角门而出。
由于计划匆忙,行程隐蔽,三人皆不会骑马,只得左手拉右手,踉踉跄跄地步行。
从侯府后巷出来,巷道里一个人都没有,安静得可怖。
浸云抬头望去,月圆如盘,清冷月光落在空空荡荡的街道上,显出几分苍凉和冷清。她不禁裹紧了双臂,紧紧挨着高月。
三个人你挽着我的手、我牵着你的臂,走出了一百余米,忽然听见夜里的野猫叫唤了一声,吓得连连退了几步,几乎要挤到了墙边。
这样心惊胆战地走了许久,终于走完了侯府的外墙,到了更远阔的巷子口。
平日里热闹的所在,此时因为宵禁无半点人烟。长长的巷道,一眼望过去,除了漆黑还是漆黑。
浸云害怕得暗自里打起了退堂鼓,小声问道:“姑娘,我们这样真的行吗?外头没人接应,咱们能去哪?”
“我被父亲幽禁,不能和外面通书信。即使能把信传出去,也太难互通消息了。来去之间,容易生事,反而走不成。”
“可是”
见浸云还有犹豫,高月用力地抓了抓她的手腕,给了她一个坚定的眼神,说道:
“放心吧,等出了城,找个客栈安歇下。我们就雇车回凉州老家,到外祖母那避风头。等父亲发现,一来一回,少说也得两个月。风头一过,他就不会逼着我嫁人了。”
正在战战兢兢之际,三人忽然听见了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朝她们的方向走来。细听之下,似乎说话之人皆是男声。
这黑灯瞎火的,她们三个女子,若是被这些人发现,不免受人轻薄。高月连忙拉着二人躲到附近的暗处,敛声屏气、不敢出声。
纪行之昨夜受了些刀伤,原是托辞告假了的,但因为还没瘫在床上,能走路,还是躲不过夜班巡逻,只得简单处理一下伤口便值起了夜班。
按理说,这夜应该和平日差不多,跟叶凌等人按部就班扫街过巷,抓几个偷鸡摸狗的小盗贼,捡几具烂醉如泥的“尸体”,到后半夜便各回各家。
但今天才走过平阳侯府的外墙,纪行之等人便听见行色匆忙的脚步声,转角一看,却又不见人影,当真是古怪。
“大概是野猫,走吧。”
高月等人听见这话,皆松了口气,正猫着眼向外望去,想看那些男子走了没有。
一抬眼,便看到一个高高的影子,凝立在她们身后,顿时吓得魂不附体、连声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