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歌走后,南宫淳独自想了一夜,这一夜里,他思考了之前十多年从未思考的问题,也做了一个决定。
他必须要成为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这一路上,哪怕是牺牲一切,也在所不惜。
……
沈长歌走在街头路上,看见不远处有人在打斗。
走近了一看,原来是一群人在围着一个妇人,并且对妇人拳打脚踢。
其中,有一人身着华贵,摇着折扇冷笑道:“本少爷看上你女儿,那是给你天大的面子,她跟着我,那是吃香喝辣的,你这婆子别不知好歹了。”
妇人跪在地上哭道:“求求你了,少爷,你把桃儿还给我,那是我的命啊!”她抱住那个少爷的腿。紧紧抱着。
少爷脸色嫌弃,直接一脚把妇人踢开,骂道:“是你女儿自己卖身葬父,白纸黑字在此,就算是到了官府,官府也是站在本少爷这边,你这婆子再敢刁难,本少爷就送你到官府去。”
妇人摇头哭喊:“不,不是的。”
少爷一脸厌烦之色,语气不耐烦,吩咐下人:“把这个疯婆子拖走。”
下人围过来抓住妇人的双手,将她丢
开。
少爷看那妇人一眼,冷冷笑了几声,尽是轻蔑不屑,然后走入了轿子里。
周围人见热闹没了,也就渐渐走开了。
人群中窃窃私语。
“那可是胡太尉的独子胡凯,谁敢惹他啊?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那就是胡少爷啊,我们京城一大恶霸!欺男霸女,无恶不作!”
“原来是胡少,难怪这么嚣张呢,他爹可是太尉,不是我们这群人可以议论的。散了吧。”
“……”
有人见妇人可怜,还丢了几个碎银子在妇人旁边。
妇人被打个半死,躺在地上,只是一遍遍地喊着:“桃儿……桃儿……我苦命的女儿,我苦命的女儿啊……”
沈长歌听见“胡凯”二字,心里迅速想了想,胡凯不就是胡盛的独子吗?
胡盛虽娶了十多房妾室,但命中注定子嗣单薄,只有正室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名叫胡凯。
胡盛就胡凯一个儿子,把他也是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要。
沈长歌思虑一番,主动走过去,她扶起晕死过去的老妇人,对小五道:“把她带走。”
……
一处小木屋里。
妇人喝了药之后,醒了过
来,她一眼看见的就是两个陌生的女子,其中一个姿色清丽,穿着华贵,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另一个却是皮肤黝黑,长相普通,神情冰冷,棱角分明,有种木讷的感觉。
“你是?”
沈长歌露出一抹笑,道:“我是沈太傅的女儿,名叫沈长歌。”
妇人挣扎着起身,“沈太傅的女儿……那你可以救回我的桃儿吗?”
沈长歌按住妇人,道:“你先把事情完完整整地告诉我,这样,我才能帮你救桃儿。”
沈长歌并非善心之人,世间上,欺男霸女之事太多,她管不了,也不愿去管,毕竟前世的她,做了那么多善事,还是不得善终,这一世,她是要做恶人的!
要不是听到有人提起“胡凯”,而胡凯是胡盛的儿子,沈长歌才不会掺和这件事。她想着,这件事若是好好利用,说不定可以有莫大的收获。
多么可怕啊,沈长歌就是这样一个冷血无情,自私自利的人。她自己心里明明白白。
妇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道来:“半个月前,我老伴因病去世,家里面穷,拿不出钱来下葬,那胡少爷的人说,只要桃
儿去他府里当婢女,就给我一笔安葬费。可是,他欺我母女不识字,骗我在纸上画押,谁知那纸上写着的是将桃儿给他做小妾……”
沈长歌并没有产生丝毫同情,而是淡然的问了句:“然后呢?”
妇人哭道:“后来,胡少爷带走了桃儿,却没有给那笔安葬费,我可怜的桃儿,年方十三,就落到了他的手里。”
沈长歌也打听过关于胡家的许多事,这胡凯是胡盛的独子,自小就是泡在糖罐里长大的,锦衣玉食,娇纵跋扈,是这京城赫赫有名的一大纨绔少爷。
胡凯为人又好酒贪色,常常在外拈花惹草,不知毁了多少清白姑娘。不仅如此,被他毁了的姑娘,基本就没有活下来的。
桃儿落在胡凯的手里,怕是凶多吉少。
这西周素来官官相护,胡凯做的这些事,说起来也算不上顶天的大事,不值得皇帝为此费神。
因此,哪怕是胡凯弄死了几个姑娘,这京兆尹看在胡太尉的面子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闭口不管。
最可怜的就是那些被胡凯毁了的姑娘,简直是有冤无处诉,还连带着家人也受罪。
换个方向想,这事说小也不算小,只是需要有人揪出来,然后大肆宣传,引起民愤。
只要激起民愤,这件事就会闹大,下面的官员就算想瞒也瞒不住,皇帝自然就会发现了。
更或者,把这件事扯上胡盛……
妇人跪在沈长歌面前,抓着她的裙摆,哀求道:“沈小姐,我求求你救救我的女儿……”
她已经把沈长歌看做她唯一的救命稻草了。
沈长歌问:“既然你这么舍不得你的女儿,当初又为何把她卖给胡凯,从而中了他的计呢?你不是没听过胡凯的为人。”
妇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是一时糊涂,又急需用钱,原以为只是让桃儿去做个丫鬟而已,没想到,没想到那胡少爷竟是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沈长歌的眼神骤然变得阴冷,“我可以帮你,只不过……”
妇人望着沈长歌,眼睛里全是期待,“只要沈小姐可以救回我的女儿,要我做牛做马,我也心甘情愿,甚至,我连命都可以不要!我只要我的女儿活着。”
沈长歌弯腰,注视着妇人的脸,缓缓道:“这可是你说的,可不要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