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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糖炒栗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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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黑、道势力巨头的金风细雨楼,在京城里有许多当铺和酒肆的买卖营生。

苏梦枕时常巡视楼内的产业,但如锦绣典这样开在偏僻地段的小当铺,他通常也是不多去注意的。

但此时他却不得不注意锦绣典。

倒不如说,现在的锦绣典,已经成为了京师各路豪杰眼中的焦点。

原因只有一个。

郑医令在锦绣典。

这样说来也似乎不妥。

因为这块传闻中能治得了病、救得了命的郑医令,正在苏梦枕手中。

罹患重疾,浑身是病,遍寻名医而不可根治——苏梦枕本人也符合郑三太爷的医治条件。

他坐在椅子上,身边只有阴阳脸的师无愧和瘦高个的杨无邪。

这张椅子高大而奇特,由长短不一的木块砌成,每一根木头都是直的,无论用哪一个角度坐在其中,都让人很不舒服。

苏梦枕指尖偶尔触碰到医令,便被滚烫的触感唤回了思绪。

天下间少有人见过郑医令。

但见到它的人却绝不会将它与其他牌子弄混。

除了神秘而富有的老人庄,又有谁能拥有这样一块令牌?

这块不过手掌大的白色玉牌在阳光下透出七彩的光辉,如梦似幻,在烛光里漾着翠色的柔波,莹润生光。

触摸到它,便叫人凝神静气,头脑清明。灌入内力时,不似寻常暖玉触手生温,反倒散发玄妙幽香,滚烫熨帖。

就连苏梦枕这样体温要比寻常人低得多的病人握住医令,都觉得仿佛攥着一颗太阳,热而舒适。

杨无邪不但是他的总管,更是他的军师。

师无愧不但是他的死士,更是他的亲信。

他们俱将苏公子视若神明,见到有东西或可救治他身上的顽疾,都在心里欣喜不已。

只是正如他们希望这块医令能让苏公子获得一个健康的身体一样,楼子外面,同样有大批人马对医令虎视眈眈、势在必得,更不愿意见到金风细雨楼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被健康无虞的苏梦枕掌控手中。

没有人会嫌弃自己多一条命。

哪怕在追逐这条命的途中因此丧命。

京城的诡谲局势因着一块令牌越发风起云涌,而造成这一切的孟小侯爷孟良宵对此恍若不觉,反而日日在这汴京城中闲逛起来。

茶楼酒馆里的说书人、集市街头上的卖解者、艳名远播的名妓——孟良宵对这一切都很感兴趣。

陪着他走遍了大半个京师的追命此时正坐在他对面,和他一同饮酒。

追命好酒,酒量也大,饮酒间自有一派豪迈。

孟良宵也好酒,但他多是小酌,遇上好酒便会喝完一杯,遇上不好的,便立即停杯,再不肯喝。

追命对此倒是颇为稀奇,不免劝这位酒友:“既然味道尚可,孟公子何妨多饮一些?”

孟良宵却摇摇头,长叹一声。

相伴数日,追命自认对这位小侯爷的脾性稍有了解,见他这样叹息,便认定他又要讲些“只是堪堪入口,不如我家酿的”之类的话来。他也打定主意,哪怕一会儿结账时被店家视为砸场子的恶客,也只权当做不知。

岂料绯衣公子更添惆怅,望向他的目光里隐隐有着他看不懂的鄙夷,“我才十六岁,不宜酗酒,怎么,三爷竟不知道喝酒会叫孩子长不高吗?”

入口的酒液令追命呛咳起来,他一边捂住嘴,一边在对方嫌弃的目光中大笑起来。

追命很好奇,“孟公子竟当自己还是孩子?”

孟良宵点点头,斩钉截铁道:“我本就是天下难寻的乖孩子、好孩子。”

追命又想笑了,只是瞧着小侯爷不善的目光,最终没有发笑,只在眼神中显露出一丝笑意。

孟良宵觉得他莫名其妙,再加上酒足饭饱,不愿多留,起身便走。

徒留下追命慌忙饮完了余下的半坛,又匆匆结了账,才追了出去。

追命轻功奇佳,孟良宵也只是信步走走,才出了酒馆,便追上了他。

追命在诸葛神侯门下四弟子中年龄最大,身边所见的少年人多是无情冷血这般稳重自持之人,此时与孟小侯爷结作酒友,倒是体会到了一番难得的趣味。

在追命看来,孟小侯爷嘴上不饶人,性子却天真直率,实在可爱。只是太容易生气,比女娃还容易生气!

“你在想什么失礼的事情吗?”孟良宵睨他一眼,似乎看懂了他的心思,竟哈哈一笑:“三爷觉得我爱生气?”

说罢,孟良宵掏出鼓囊囊的荷包在追命眼前晃了晃,“我若不气,三爷怎会甘愿自掏腰包?”

“啊”了一声,追命恍然大悟,“孟公子、孟少庄主、孟小侯爷……”他一连叫了三声,笑容中带着苦涩:“连我这位小捕快的微薄俸禄也要算计,您可真是……”

一毛不拔铁公鸡,追命腹诽。

孟良宵嘻嘻一笑,越发理直气壮,“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月俸未发全靠庄内供养,三爷不肯结账,倒叫我花钱不成?”

明知道他说的都是实话,追命心里却依旧酸溜溜的。

他听力极佳,自然能听到孟小侯爷荷包中银钱碰撞时发出的美妙脆响。

告别追命,孟良宵决定回府。

正如他所言,他实在是个乖孩子、好孩子。乌北听闻他与神侯府的追命捕头一道出门,才总算不再跟着他,此时追命不在,孟良宵便选择了回家。

绝不是怕了乌北的念叨。

冬雪纷至,新年未远,江湖上的恩怨却不会停。

市肆仍旧热闹,雪越下越大,摆摊的商贩却不少。

草棚子系着几匹马,肉摊子上摊主正在磨刀霍霍,摊贩中有卖布匹的、卖鱼的、卖鸡蛋的,也有卖糖水的、卖兽皮的、卖针线的。

往来间嘈杂吵闹,叫卖声络绎不绝。

却还不够热闹。

因为少了人。

没有顾客。

孟良宵踏入这个市肆,成为了唯一的客人。

他先在小摊上叫了一碗馄饨,尝了一口后嫌弃不够滋味,便弃在一旁。

又从卖糖葫芦的手中拿了一串,咬了一颗,拿在手中。

甜香的气味扑鼻,他来到糖炒栗子的摊位上,望向摊主。

摊主是位看上去很老的老婆婆。她佝偻着腰,仿佛背着一块看不见的巨石,整个人弯折起来,显得伶仃又矮小。

“糖炒栗子。”孟良宵微笑起来,他笑起来时总是更显稚气,更孩子气,果然,下一瞬他便很孩子气地变了脸色。

“你为何不叫卖了?”他皱起眉头,恶狠狠瞪向这位可怜的老婆婆:“没有顾客尚且叫卖,为何顾客来了,却不叫卖了?”

这老婆婆似乎被他的连声逼问惊住了。

她一双枯瘦的手掌宛如鸡爪,颤巍巍地用一块棉布盖住篮子里的糖炒栗子,哀求道:“贵人,这栗子是山间野货,恐辱没了您的身份。”

孟良宵却不理她,伸手就要掀开盖在栗子上的棉布。

老婆婆颤抖的伸出手,仿佛要阻挡他。

孟良宵嘴角一勾,眉眼含笑,右手负在背后,左掌当胸推出,眨眼之间便与这老婆婆对击了一掌。

扮作了卖糖炒栗子老婆婆的公孙兰暗自心惊。

盖因这一掌内劲雄厚,一经接触,真气便自掌心窜入体内,叫她一时间五脏烧灼,苦不堪言。

她虽瞧对方年幼,忖了轻敌的心思,又兼之只想惊走这位孟小侯爷,叫他莫要耽误了堂中事务。岂料他忽然发难,掌力之下令她周身真气激荡,竟是受了不轻的内伤。

公孙兰忽然笑了。

她的笑声宛如清脆的铃响,却比最美妙的铃声更好听。

孟良宵瞧她面上易容未去,虽然站直了身体,却顶着一副老朽模样发出娇笑,登时背后恶寒,足尖一点,犹如游鱼一般滑了出去,遥望向公孙兰。

孟良宵退开,公孙兰却从篮子里抽出双系着鲜红色彩煅的短剑。

双剑入手,剑光便如惊虹掣电,这剑实在好看,除了好看,更能杀人。

孟良宵不知道这惊鸿剑器能否杀人,只知道若是要杀自己,这剑器还远远不够。

他身法飘忽,一掌拍出,剑身与肉掌碰在一处,竟响起刀枪交错的轰鸣之声。一掌既出,力未达到顶峰、更不到力竭,又续数掌,带动道道浅绯色流光,与风雪辉映,竟不知哪招虚,哪招实。

也许只有被笼罩在这雄浑掌风之中的公孙兰知道。

虚虚实实之中,公孙兰一双短剑尚未触及孟良宵手掌,便觉劲风如刀,更多一分吸力,自觉一招用老,急忙变招。

她虽急,却不慌不乱,见招拆招。

她身姿曼妙,宛若游龙,孟良宵却更快。

他右手仍旧背在身后,左掌回握成拳,伸出食指,不复先前大开大合威猛掌劲,反倒食指轻点,带出轻飘飘的力道来。那力道若有若无,比之犀利剑影更显衰弱,可人随剑至,那力道又突兀飘忽闪现,公孙兰一双妙目微眯,只见眼前轰出一片灿烂霞光。

双剑与这股玄妙气劲接触,霎时震个不停,嗡嗡作响。

人与这股玄妙气劲接触,又惊觉漫天霞光挟裹道道惊雷,响彻云霄,惶惶天威下叫人完全不敢与之为敌。

公孙兰大惊,试图化解,却动无可动,避无可避,顿时察觉内息翻涌,胸口一窒,双剑自手中脱落,人也摔了出去。

仰面躺在地上,公孙兰再去看这绯衣稚气的少年。

他在她眼中再也不是孟少庄主、孟小侯爷,而是她生平罕见之大敌!

可这坏了她的好事,将她打倒在地的少年凝望向她——看着一个被他打败、剑上彩缎粉碎、就连手中双剑也丢了的敌人——他的圆脸被笼在火红绣一圈白绒的兜帽之下,神色竟有些不解和委屈。

绯衣少年右手还拿着一串冰糖葫芦,闷声问她:“我看上了你的镜子,还要请你吃糖炒栗子,石观音,你为何不领我的情?”

他仿佛正看着一个无法理解的人,他也实在无法理解,他瞧上了对方的东西,对方不心生欢喜便罢,为何还要杀他?

一口血箭自口中喷出,公孙兰捂紧胸口。

江湖恩怨,生死自在瞬间。

公孙兰以为自己早已看透了生死。

可此刻她体内真气激荡,眼眶泛红,只想痛哭一场,再问一句——石观音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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