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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交个朋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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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良宵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少年。

剑眉星目,眼睛中黑色的一圈比旁人要大些,更显得稚气未脱。身量未成,却英姿勃勃,身上带有一股奇异的亲和力,让人瞧了便难免心生亲近,直想与他为友。

——只要他不开口。

他实在是个很能一针见血的少年人,大多数人却接受不了大实话。

孟良宵也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

他打定主意要与神侯府四大名捕之首的无情为友,便立即放下其他事务,接连数日到神侯府拜谒诸葛神侯。

诸葛神侯起初还对这位神秘的小侯爷颇为重视,待发现他的目标正是自己的弟子后,便干脆挥了挥手,任由他们年轻人自去相处了。

诸葛神侯对无情很放心,孟小侯爷倘若真是为交友而来最好,若他还有什么旁的目的,放无情在他身侧,也能避免横生枝节。

年关将近,除了二弟子铁手仍在外办案,无情追命冷血三位捕头皆已返回府中。

自成名以来,师兄弟四人总是聚少离多,此时三人俱在,诸葛神侯便将陪伴孟小侯爷的任务交托给了三人。

无情略微松了口气。

只因孟小侯爷带给他的压力委实太大了些。

除却晨昏点卯,他睁开眼来,便能瞧见孟小侯爷坐在厅中等他起床,到用餐时,孟小侯爷又坐在他对面,叫他一眼便能瞧叫小侯爷稚嫩的脸孔,直到睡前,孟小侯爷又扭扭捏捏地冲他告辞问安,约好了次日再见。

孟良宵也很委屈。

他虽然自负,却也有自知之明,晓得自己一张口便要惹祸的本事。他既诚心要与无情为友,便日日克制,按照乌北所言,凡欲张口,便笑而不语,几天下去,险些憋疯了他。

他认真回想,乌北年近八十,在老人庄内虽是后起之秀,可放眼天下,也是个年迈老者了。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他已经足够听这位“宝贝”的吩咐,怎么感觉与大捕头仍是泛泛之交呢?

今日又来到神侯府,除却无情以外,追命和冷血也都在侧。

孟良宵忍不住眼睛发亮。

三人正在院内亭中,像在赏雪,又似在交谈——无情端坐在轮椅之上,裹着银白色的狐裘,面前摆着一杯热茶,正浅笑着听追命谈及他前些日子所破的案子。

他很少笑,至少孟良宵还是头一回见到他笑。他笑起来时就像万里冰封一点春,令人的目光禁不住便要跟随着他,生怕错过这一点笑意。

追命不修边幅,形容落拓,一边绘声绘色讲着故事,一边端起拳头大的瓷碗大口喝酒,自有一番潇洒。

冷血站在一旁,英俊挺拔,面容冷峻,一双碧眼像是机敏凶狠的恶狼,却在望向两位师兄时,漾过一缕柔和。

孟良宵的出现自然瞒不过三人。

只是他的动作实在太快,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便挤入亭中,浑不在意石凳上的积雪,旋身一跳,便侧躺在上面,右手支在脑侧,左手举着酒坛,含笑望向三人。

他微微抬头,自顾自地品尝起这坛神侯府老楼收藏的美酒。

只是喝了一会儿,他便将酒坛丢在一边,摆手说道:“坏酒,坏酒。”

被他抢了酒且喝得津津有味的追命咦了一声,“敢问侯爷,这酒哪里不好?”

孟良宵望了无情一眼,颔首示意后便对追命扬扬下巴,“我又不懂酿酒,如何能说出哪里不好?我只喝酒,觉得这酒不够好,便要叫它坏酒。”

三言两语,便将资料上“惯会胡搅蛮缠”的孟小侯爷形象示于人前了。

追命爱酒成痴,笑着激将,“小侯爷只说这酒不好,为何不拿出好酒供我们品鉴品鉴?”

孟良宵笑着翻了个白眼,目光定在无情脸上,“好酒自然是有,但我只想请我的朋友喝酒。”

他目光灼灼,不待无情开口,手掌一翻,一个酒坛便被他托在手心。

无情是暗器名家,见状也忍不住心中一惊。

依他的眼力竟也没能发现这酒坛先前究竟藏于何地。

更何况除了酒坛,竟还有四个通体透亮,恍若琉璃的嫩绿色酒杯。

孟良宵依次斟酒,将其中一杯递给无情,自己又端起另一杯,旁若无人的一饮而尽。

小侯爷亲自倒酒已是不合礼数,纵使无情三人不拘小节,见此也只好端起酒杯。

清泠的酒液澄净如水,无色无臭,比起酒来倒更像是水。反而酒杯散发出丝丝清冽甜香,不像俗物。

酒水入喉,无情只觉得自己并未喝酒,而是吞下了一缕风、一团火。却比火更温暖,比风更轻柔。

他自幼遭难,除却双腿残疾外,经脉受损,患有哮症,身体柔弱。往年里每到冬日,无论添多少炭火,都觉得骨缝透寒,难以忍耐。

此时这酒下肚,倒叫他浑身发热。

不是燥热,而是从骨子里流泻出潺潺的暖意,不过片刻,便觉得周身暖洋洋一片,就连精神也好了不少。

无情无法修习内力,尚且能体会到酒中妙用,更遑论追命与冷血。

嗜酒如命的追命第一个放下酒杯,不肯再喝了。

无情虽不认同孟良宵将这般珍惜的酒水随意取用,却也承了小侯爷的这份情。在他看来,孟小侯爷虽然刻意与自己结交,但并无什么坏心思,一片赤子之心,难能可贵。

孟良宵也放下酒杯。

这般的疗伤圣品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稀奇,他喝了也只是浪费药力,倒不如给新朋友温养经脉。

他不愿听无情说些客套话,而是转头与冷血聊了起来。

这位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少年已经是名动天下的四大名捕,孟良宵便问:“听闻冷血捕头十六岁时便已屡建奇功,可有此事?”

冷血点点头,忽而想到,这位小侯爷如今也是十六岁年纪。

果然,孟小侯爷叹息一声,“真好啊,我上月也满了十六岁,却只能被庄子里管束,就算到了京师,连衣食住行也安排妥当,不叫我自由。”

冷血自幼被遗弃,由野狼抚养长大。孟小侯爷得老人庄上下呵护,却不得自由。追命忍不住想,或许每个少年人都有烦恼。

他将这话与孟小侯爷一说,对方却瞪圆了眼睛,眉头一挑,“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他的表情太过疑惑,让追命以为自己说了什么荒谬的胡话。

只听孟小侯爷十分得意地说道:“虽不得自由,却比在江湖上闯荡要好。我时常听闻江湖轶事,有时便忍不住想,大侠们出门在外,谁人照顾起居?若是我早起无人给我更衣,一日餐饮也要自己想法解决,甚至还要风餐露宿,我是不敢去的。”

他话中的意思太直白,没志气的话由他口中说出也显得真诚大方。

就连冷血也忍不住轻笑一声。他笑起来时,脸上的冷峻消散,犹如春风吹散了寒冰,霎时吸引了孟良宵的注意。

孟良宵忍不住稀罕,莫非诸葛神侯是看人长相收弟子的不成?

大概是他脸上的笑容太明显,无情忍不住问他:“侯爷在笑什么?”

孟良宵很是诚实,“我在笑诸葛神侯眼光好。”

无情有些诧异,几日相处下来,他可不认为孟良宵是个溜须拍马之人。

果然,孟小侯爷点点头,十分肯定:“神侯的弟子都生得好看,也许我该让外祖父向神侯学学,也给我收几个好看的师叔。”

无情张了张口,竟然一时无言。

孟良宵见识广博,有意收敛之下便是个妙语连珠叫人喜爱的小少年。他刻意与神侯府的三位名捕结交,一时间倒是宾主尽欢。

言谈之中,不免谈及无情的腿。

为了无情的残疾,诸葛神侯遍访天下名医,却依旧无可奈何。

无情少时没少因为这双腿而愤慨,性子也孤僻。

可等他到了青年时期,练成了一身骇人听闻的轻功与暗器手法,克服了残疾之后,他也稍稍释然了。

此时听闻孟良宵提到他的腿,他不敢报以希望,却仍旧存了一丝侥幸,面上只不动声色,竖起耳朵听着。

“能治。”孟良宵十分肯定。

他曾见过外祖父与人治伤,虽不致生死人肉白骨,却也相距不远。况且闲谈时外祖父也与自己提及过无情大捕头的腿伤,也说过不难救治。

但郑三太爷学究天人,一身医术更是旷古烁今,他若与人行医,难免叫天下大夫为难,是以定下规矩,凡求医者,必先遍访天下名医,疑难杂症无法救治者,持医令上门方可得见。

是以朝堂江湖,一令难求。

无情自然听过“郑医令”的传闻。

医的是病,救的是命,要的是令——老人庄郑三太爷的郑医令。

他与世叔谈及郑三太爷时,每每不解。

既是位悲天悯人的医者,为何又要将医令散出江湖,引人争端?

传闻中活了两百余年的活神仙郑三太爷,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组织?

无情的目光转向孟良宵。

这位自初入众人视线,便是老人庄少庄主的少年,传闻中郑三太爷唯一的直系后人,他的双亲到底是谁?

孟良宵见无情看向自己,嘴角微翘。

他起身告辞,只留下一句话。

一句足以令皇帝百官竞相追逐,江湖豪杰一展风姿的话。

——“当铺内有郑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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