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其实完满的句号才刚刚画好了一半——九月的最后一天,我终于要去兑现和提姆的约定了。
我们是约好下午两点半在距离校区两站地铁的咖啡店见面的。我自己一人从学校直接出发。而提姆则像上次一样,演出一结束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本来打算在上午好好的睡上一个懒觉,起床后吃完午餐再慢悠悠的出门,可海瑟却偏偏不如我的愿,早上八点不到就把我从床上拔萝卜似的薅了下来,活像去赴约的人不是我而是她。
顺便一提,海瑟虽然没有拿到理想中的角色,却一点也没感到介意,反而热情的祝福我。她在复试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失误,不致命,但也足以让她和女一号擦肩而过。好在海瑟是个乐观的人,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除了这次,还有下次”。
对她来说确实是这样,对我来讲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不论与否,我只会在这里待到两年级的夏天,三年级一到,我就要回到北京去了。
和我在黑夜中相会的依旧是噩梦。其中的主人公大多数时候是红头罩,有时候也会出现蝙蝠侠和红罗宾,矮个子的罗宾倒是不怎么入境,大概率是因为我的梦境拥有自动过滤功能,从身高一看就知道年龄不够十六岁的角色是不能存在于血腥暴力十八禁的世界观的。
说不定是那晚仅在新闻上看到红头罩先生受伤的缘故,在我离奇又迷幻的梦境里,我总能看到那个顶着一颗红色头颅的男人一遍又一遍地死去,以各种不同的姿态,有时很清晰,有时却很模糊。而我就像个坐在独立电影院观众席的唯一的一个看客,眼睁睁看着坏事在眼前发生,想要帮忙却无能无力。这样的梦境频繁到了我忍不住要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先生从心底感到抱歉的程度,可看客却依旧只能是徒劳无功、丝毫排不上用场的的看客。
这样的梦令我开始对于入睡感到恐惧,睡眠质量和时长自然大大缩减,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越发飘忽起来。我原本是个没有起床气的人,但长期处于这样的状况,也难免对于周遭的一切感到无可奈何的疲惫。
对于和提姆见面这件事,海瑟显然比我还要激动。我不明白这件事究竟有什么好激动的——我们只是见面相互补习外文,又不是什么约会。但海瑟坚持要我认真打扮之后再出门,我自然拗不过她,只好听人摆布。
这天哥谭市区难得晴天,即便天空中还是飘着一层淡薄的云,倒是也好过了百分之九十的日子。我穿了淡紫色的针织裙配风衣外套,挎包里放着两本厚厚的英文教材。比我打扮的更像要去约会的人是海瑟——她的确是去约会的,对方是贾瑞德,他们约在了上午十点,先看电影,然后是浪漫午餐。
海瑟离开后我又回到床上去睡了个回笼觉,这一次倒是难得没再做什么怪梦,直到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一点已经过去了四十分钟。时间过得比我想象中快上许多,我赶紧爬起来收拾东西,急匆匆的出门,幸好赶在了迟到边缘的前一个瞬间推开了咖啡店的门。
提姆坐在一个乍一看有点不起眼的位置,我多找了一圈才看到他的身影。他依旧是很大学生的打扮,连帽卫衣配牛仔裤和运动鞋,面前的桌子上摆着笔记本电脑。我看着他和平时没什么两样的背影,忽然觉得自己花时间打扮的举动有点好笑。
他确实是来学中文的,在我坐下之后,就利索的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了一本中文教材,标题和注解都是英文,翻开里面的小字密密麻麻的,隔三差五就会蹦出例题和空白的填写答案区,一空就是大半页,看上去不像是初学者的水平。
我眼巴巴的看着他把教材直接翻到靠后三分之一的位置,凑过去一瞅——‘请用三百字描述一件你与你的家庭成员之间发生过的令你印象深刻的事’。
嗬。小作文啊。字数还不少。
我从包里翻出眼镜来戴上,感觉自己回到了每天跟令人眼花缭乱的考卷打游击战的高中时代。
今天提姆把我叫来的原因并不是让我帮他写小作文,而是想让我当他的口语陪练。我也是第一次帮助外国友人学习自己的母语,一上来难免有点不知所措,只好先硬着头皮让他开口和我说几句话听听水平。令我有点意外的是,提姆的中文说的真的很不错,抛开其他不说,至少关于日常方面的简单对话这类他是完全掌握了。尤其是发音方面,我没想到他的普通话说得这么好。如果满分是十分的话,我最多能给他打到九点五。
反观我,从小到大和朋友们聊天时多少都带点京腔,大量的儿化音和吞字属于常见情况,难得听到一板一眼的普通话从蓝眼睛的外国人嘴里说出来,比起惊讶更多的是感到新奇。
我们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刻钟的中文,期间我只给他纠正了屈指可数的几次发音问题。十五分钟的口语课就此结束,他重新把注意力挪回到小作文上。而我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本一块钱硬币那么厚的英文教材来,开始和语法咬牙切齿的较劲。
我的英文发音还不错,得益于自小到大成长环境的缘故。词汇量也算得上靠谱,可和这些相比起来,语法掌握就要弱上一等了。这样的问题在平时读书和口头交流看来还不明显,只不过一到需要写长篇大论的时刻来临,缺陷就跟着一并出现在我跟前了。
我埋下头去跟复杂的从句和时态打车轮战时,对面刷刷的笔声就一直都没停下。不知过了多久,写字声终于告一段落,我猛地一抬头,失神间还以为此刻我们正坐在图书馆里。
“你已经写完了吗?”我有点惊讶他的办事效率,余光晃到他的书页上,两页的空白已经被填的满满当当。他的英文写的有点潦草,是那种好看的潦草,中文字却端端正正的,两种不同的文字放在一块儿对比,看着竟然有点可爱。
“你呢?”他反问,表情看上去很愉快。
我低下头看了看勉强被填满的用来写例句的空白横格,怪腔怪调的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得到我的肯定之后,他伸出手,把手下的教材翻转过来,推到我面前,指了指刚才被填满的两页空白:“你愿意帮我检查一下吗?”
我有点诧异,第一反应是,他居然愿意把自己的家事写出来供人观赏。但转念一想,这也只是作业而已,大概算不上是什么真情实感罢了。
“当然。”这么想着,我也没有了窥探别人隐私的心虚感,点点头,大大方方的把教材接过来,开始公事公办。
高中时代我的语文成绩不错,作文也经常被印在例文册子里。那时候老师偶尔叫我帮忙为不太擅长写作的同学批改随堂练习,最简单的一二百字的那种。对此感到不耐烦的学生字迹总潦草的像是用扫帚沾沾墨水在上面扫了几下似的,上句不对下句是常有的事,每次看完我都头昏眼花。现在回想起来,他们多半也是故意为之。手上第一次收到如此工整认真的短文,我还感觉有点儿新鲜。
在我开始一字一句阅读提姆的大作的时候,他也没有闲着,把电脑重新打开,开始在上面敲敲打打,丝毫没有等待老师阅卷的紧张感。我认认真真读了两遍,没找出什么明显的错误来,通篇用词都很中规中矩,谨慎的让我觉得有点意外,但又意外的理所应当。
“说真的,我不觉得你需要家庭教师。”我重新把书还给他,“你学的已经够好了。”
“总可以更好。”他短暂的笑了一下,把书收了起来。
我忽然感到有点好奇,想知道他学习中文的前因后果。于是我也就这么问了。接收到问题的提姆顿了一下,随口回答道:“这样大概可以帮助布鲁斯更多。”
这是我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这个名字。
提到自己的养父的时候,提姆不叫他‘父亲’,而是直接称呼名字。他的语气很随意,但能听出说的是实话,并且说的非常轻松,没有半点儿逼迫和不情愿的意味。我没想到他就这么毫无防备的和我谈起自己的家人,又下意识想到之前从小报上看来的消息,例如‘韦恩先生强迫养子替自己处理公司事务,自己花钱包机四处玩乐’之类,大概也就只是传闻而已。
“你呢?你为什么学习英文?”提姆随口接着问道,声音不大也不小,在键盘的击打声中匿藏得恰到好处。
我愣住。
这该怎么回答呢?我思考了一下,觉得‘按照学校要求’这个回答听上去似乎毫无诚意。我确实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但要是让我现在想想的话,我得出的答案大概就会是‘为了爸爸’。
于是我便真的这么回答他了。“为了爸爸”,我是这么说的。
记忆里我不是从一开始就喜欢英文的。在从妈妈口中听到与爸爸相关的只言片语前,英文就只是英文;但在得知英文是爸爸的母语之后,它似乎就从一堆毫无意义的杂乱的字母和发音逐渐连接成了一条拥有实感的桥。那是连接我们之间的桥。
“我爸爸说英文。这样我们就可以聊天了。”我补充道,“他是美国人——大概。”
“大概?”
“至少我妈妈是这么告诉我的,他们在美国认识。不过我到现在还没见过他。”
第一次面对别人提起这件事,居然是如此的简单。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受到从心中涌出什么不同的感觉。一切都平静的像是毫无波纹的湖,我让这些词句组合,然后再一起从我嘴中流出,容易的没带上一丝令人负担的情感,就像是在讲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什么人的故事。
提姆抿了一下嘴角,没有立刻接话,也许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对他说出这么细节的事。其实说出口的瞬间换做我自己也有点惊讶,我居然就这么毫无防备的对他说了这些。换作是面对别人,我大概率会顾虑对方是否觉得这些没头没尾的话听起来让人想要发笑——连自己的爸爸是哪国人也无法确定,像是傻瓜才会说的话。但不知道为什么,冥冥之中我就是笃定提姆不会嘲笑我,或许是觉得我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有点同病相怜吧。他的养父只是‘养父’,和‘养父’一同生活的人没有资格嘲笑我。
不过的确是我多想了。再怎么说人家的‘养父’也是个大名鼎鼎的亿万富翁,而我的‘爸爸’——天知道是个什么人呢。
提姆确实没有嘲笑我。他也仅仅是用点点头这个动作表示明了。
“那么你来到美国读书也是因为这个吗——想要见到他?”
“大概吧。”我想了想,回答道:“一开始是这样,不过现在看起来倒也没那么想要见他了。”
“为什么?”
来自他语气中的疑问是有实质重量的。他从电脑屏幕中抬起头来,蓝色的眼睛被荧光屏映衬的闪闪发亮。那是一种亮的惊人的颜色,仿佛只一眼就能直视到人的心底。我被他的眼神看的心里一惊,再开口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再也无法说谎。
“因为——因为我不知道该和他说点什么。”
如果我只有五岁,我可以流着泪扑进他怀里;如果我只有九岁,我可以笑着对他说你好,你回来了;如果我只有只有十二岁,我就会皱着眉问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现在才来;如果我只有十六岁,我就可以生气的对他喊你来晚了,我再也不需要你了。
可现在的我是十九岁,徘徊在成年与青少年的临界点,年轻却不再那么年轻,年长却又还做不到那样成熟。
不论是欢笑或是愤怒,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似乎都太过于沉重了。
“可是从北京来到这里,你一定下了很大的决心,付出了那么多努力却没能见到他,不会失望吗?”
我斟酌了一下,慢慢组织语言:“失望是难免的吧。但如果我见到了他,却更失望了,那又该怎么办呢?”
提姆茫然的看着我,缓慢的眨了一下眼睛。
我吸了一口气,放在桌子底下的双手慢慢的攥了起来。
“在见到他之前,我可以任意把他幻想成任何样子——小时候我经常这样做。比如考试不及格时,我可以想象他是个聪明博学的学者,等到我们见面之后,他就可以帮我解答出所有我不会的问题;再比如说我被同学欺负的时候,我就会幻想他是个超级英雄,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然后把那些欺负我的坏小孩全都教训一遍。”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一下,后知后觉的开始对自己的幻想感到荒唐,但心里却是温暖的。
“当我还不知道他是谁的时候,他就可以是任何我希望他成为的人。但从我真正见到他的那一刻,他就不再是‘任何人’了。他变得只是他,而我不能确定我一定会喜欢真实的他。假如真正的他不是我期望中的他呢?我会失望,而我不想对他失望。”
“这个假设听上去没有意义。”提姆反驳我。“要是他比你想象中更好呢?”
“他不可能比我想象中更好了。”我摇摇头。
“以及,关于我的一部分怎么办呢?”
“关于你的一部分?”
他的上眼皮垂下去,又缓缓地抬起来。我发现,每当提姆思考的时候,他就会做这样的小动作。很可爱,确实是正直十八岁的年纪。
我深呼吸了一下,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接下来要说出去的话,心里徒然感到有点没由来的难过。
“如果我令他失望了呢?”
我开始幻想这个画面。我们面对面站着,他就站在我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略低着头看我,眼睛里的温度是结冰的临界点。而我的双手不安的绞在一起,想要抬头看看他,却提不起勇气。
一想到这里,我的内脏和大脑就开始泛酸,好像一脚踩在了切开的柠檬上面。
“你怎么会这么想?”提姆抬了一下眉毛,看上去好像很诧异。
有什么好诧异的?这明明才是常规选项。
“我不是个很好的人。”我缓缓的说,嘴角笑起来的弧度变得有点涩。“他可能也和我一样,幻想着我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然后他忽然看到这样的我,岂不是很失望?”
提姆茫然的看着我,随后郑重的说道:“他当然不会失望。”
我本以为他会安慰我,例如‘你当然很好’之类的。但没想到他信誓旦旦的替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向我做保证,而且语气还十分笃定,就像是那天晚上坚定的信任我一定会进入复试一样。
我被他严肃的表情盯得忍俊不禁,所以开口的时候下意识抬高语调。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因为不想让对方看出我大动干戈的的难过,所以不得不装作刚才听到的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你怎么会知道?”
“我就是知道。”
他的眼睛对着我的眼睛,就像是两颗拥有吸引力的蓝洞。我几乎就要被他的理直气壮所折服了,但还是在临界点移开了视线。
那一瞬间,我甚至以为他真的会知道点儿什么我所不知道的。
但究竟是什么呢?我无从得知。
“再说了,这些也都只是猜测而已。而最有可能的是,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
说到这里,我松开眉毛,想让自己看起来表现的很释然。
——没错,这才是最靠近标准答案的那个选项。
别人家的小孩是在父母的期待中所降生的,而我不同。我的存在是一个意外,是隐秘的、诧异的,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像是平坦的高速公路上从天而降的石块,或者乐谱里激昂高潮中突兀的短休止符,唯一能给人带来的就是毫无根据的措手不及。我的存在是不受期待的,又怎么能去期待别人成为我幻想中的模样呢?
提姆看上去还想要再说点什么,就好像我们之间的对话不是闲谈,而是一场辩论赛,他的手上拿着我所不知道的底牌,抱着极大的自信,坚定的认为自己会赢得这场比赛。但我并不打算将这场比赛进行下去。我叫了中场暂停,举牌示意自己弃权。这场辩论赛的输赢对我来讲根本不存在任何意义,因为从一开始它就不该存在。
大概是我的表情劝服了他,提姆不再看我,我们之间再次重新归于一片安宁。我再一次打开让我头疼的语法书来背起例句,时不时也像提姆一样,把书倒转过来递给他,让他帮我寻找错误。唯一不同的是,我确实不像他那般把另一门外语学的纯熟,错误时常会蹦出来。他不光是极佳的学习伙伴,还是一个有耐心的好老师,在帮我找出问题之后还会举一反三的帮我做示范。我们一直在咖啡店坐到傍晚,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提姆问我要不要一吃晚餐。我犹豫了一下,随口说了一个附近快餐店的名字,他没有拒绝。
至于我们之间的那场对话,甚至到很长时间以后,都没有人再次提起相关的哪怕一个字。就好像它从未存在过那样。
或许那是真的。一切也都只是我一厢情愿的一场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