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下旬,秋老虎肆虐,骄阳晒得地面呲呲汩泡冒烟,人走在路上,成了会行走的蔫葱。
五点正是晚高峰,街上车流如织,幽清巷道内却渺无人烟,一群少年少女欢快肆意的喧闹声划破宁静。
听见不远处传来的动静,周鸣耀特意收下盲杖避开人流,侧身贴着墙面摸索着走,这样更安全且不容易被人碰到。
没想到他的异样还是被发现了。
“哟,真的真的,真是瞎子!”
“瞎的?嘶——怪好看,真可惜。”
第一次在现实生活里看见盲人,他们好奇地摸他捏他扯他,一水儿的“全员恶人”t恤衫,偶尔掺杂几件荣市职中的校服外套,便是这个小群体最显著的特征。
唯独不同的是其中一位少女,她慵懒散漫地斜靠在长满爬山虎的墙面,最简单的白恤短裤也挡不住好身材。
美人在骨不在皮,毋庸置疑,这是个漂亮女生,好看到谁都会忍不住多打量几眼,心中暗叹,继而忍不住继续偷看。
这样一个令人惊艳的少女,竟是恶劣团体里的一员。
周鸣耀被小混混们戏耍地有些无措,佯装镇定地站在原地,脊背拉得笔直,像一颗挺拔的松。
这里是荣市有名的城中村,混乱肮脏。
在这里,发生什么事都不足为奇。
“哈哈哈哈——你看他还会躲!是假的吧!”
酣笑声把正打量盲少年的沈姜从失神中拉回,她眨了眨眼,心猛然大跳。
蒋勋一拳朝小瞎子挥过去,如果是正常人,一定吓得及时避开。
但周鸣耀是盲人,货真价实的盲人,反应速度慢了不止一拍,好在最后紧急关头他还是避开了那道凶猛的残影。
也不知道是“看得见”,还是因为感受到了那股“拳风”。
拳头从他高挺的鼻梁骨擦过,鼻尖的部位微微泛红,并且红色缓慢加深,应该被打中了,面积不多。
少年本就白皙的皮肤被他们戏弄地泛出惨白的光,琥珀色的瞳仁毫无焦距地落在前方。
他无意识望向沈姜的方位,明明知道他是瞎子看不见什么,沈姜却被他“盯”得莫名心惊。
有个女生食指挑起周鸣耀的下巴作调戏样,眼神闪着邪邪的光。
周鸣耀迅速后退半步,手里的盲杖攥地死紧,像是要将它折断。
然而他的沉默更加助长了不良少年们的气焰。
虽然生得高大,偏偏是个瞎子,别说这群小混混了,就是小孩见了都能欺负他。
他们肆无忌惮地在少年身上抚摸、锤弄,甚至有个男生捏了一把他的下ti。
少年面色一变,猛地将那人推开,换来结实的一巴掌。
随后,少年疯了一样不管不顾推开那人,冲出包围一头就往大马路上栽。
沈姜眸色一暗,拔腿就追,好在她平时经常锻炼,身体素质好,速度还算快地把盲少年从极速的车流里拉回。
劈头盖脸一顿骂:“你疯了!你不看路吗瞎跑什么?”
他本来就看不见……
少年挣脱她的禁锢,支着盲杖匆忙逃离。
“嘿!跑什么!我们姜姐救了你小命,谢谢都不说一声吗?”
盲少年身形踉跄了一下,继而迅速隐入街角。
“姜姐,这种人就不该心疼。”
“就是,好歹说声谢谢,真没礼貌。”
远处的巷道尽头最后浮起一抹尘烟,鸟雀归巢,蝉鸣阵阵。
沈姜转身,没当一回事:“行了,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得回去了。”
“这就走啦?晚上继续呀!还没玩完呢!”
她头也没回地向身后挥手:“到时候再说!”
一行人在路口道了别,因为突然出现的盲少年,使得沈姜回家的时间慢了二十分钟。
这一慢,就出了大问题。
江荟珠回家了!
“让你好好待在家里练琴,又跑哪里野了?”眉峰化作锐利的一道光,照得沈姜无处遁形。
沈姜心虚,面上表现地越强硬:“没去哪啊,出去买点零食。”
把刚才在饭店吃饭时随手拿的两颗陈皮糖扔桌上,表示这是她在外面买的“零食”。
江荟珠心烦意乱,揉弄两下额迹,深呼吸:“晚上我要出去参加一个活动。”
所以现在没时间教育她。
江荟珠站在镜子前整理衣领,边道:“我给你找了新老师,等会儿见到人记得礼貌点知道吗?他眼睛有问题,看不见,可别使你的小性子捉弄人。”
江荟珠的话犹如当头一棒,砸地沈姜眼冒金星。
“什么?又给我找了个家教老师?”清净日子过了一个星期都不到吧,又来?
沈姜梗住:“还是个瞎子!?”
说这话时,她口中的瞎子正好在门口换鞋,沈姜嗓门大,声音也没有刻意压低,是以每一个字都清晰地被他听见。
她完全没发现被她称作瞎子的少年正缓缓向自己走来,不可思议道:“你找瞎子教我练琴,你怎么不找个哑巴教我唱歌?”
江荟珠被女儿的话噎住,横她一眼。
王姨扶着盲少年进入客厅,少年忽视沈姜的话,十分礼貌地对江荟珠打招呼:“江老师。”
江荟珠敛下眸中不快,温柔地冲少年点了点头,意识到他看不见,又道:“坐吧。”
沈姜猛地回头,那被她称作瞎子的少年,不正是二十分钟前才被朋友们调戏过的那位吗?
脸上还有淡淡红痕,看不出来是五指印,沈姜莫名心虚。
他眼瞎,应该不记得她吧?
“人家是棠宁杯一等奖,教你不够格?”
棠宁杯是国内含金量最高的奖项之一,在国际上也有极高的认可度,而且还是一等,这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半只脚迈进了全球最顶尖的芙美皇家艺术学院。
“一等奖?”
瞎子拉琴得一等奖,沈姜觉得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哦倒也不算玄幻,贝多芬失聪后不也弹出了美妙的音乐吗?
“我不要,我不要他教我,越教越烂。”其实就是个不想学的借口,知女莫若母,江荟珠还能不了解她吗?
多余的眼神也没给,兀自拿一支银朱色口红往嘴上抹:“行了,别找那么多借口,好好跟周老师练,你还有两年就高考了,考不上大学就给我去餐厅端盘子。”
江荟珠说如果沈姜考不上国家艺术学院就不管她了,停钱停卡。没钱就去扫大街或者洗盘子,按照江荟珠女士的狠心程度,她确实做得出来这种事。
“芹芹他们爸妈都送他们出国镀金,成绩也没比我好到哪里去,凭什么我就要被你强压着学习啊?”
江荟珠手中动作倏然一停,美眸微抬,她很少这样认真打量女儿的脸。
沈姜现下有些生气,眉心蹙成一团,杏仁似的猫瞳大而明亮。因为正生气,腮上染成了桃红色,像拨了壳的荔枝肉,晶莹剔透。
除了出众的外貌条件,她还有优越的家世与资源,到头来却成了个不学无术的孩子。
太让她失望了。
“拿钱给你出国镀金混文凭?有什么用?没有一技之长,等你出社会了拿什么混?”
三连问问得沈姜心虚地挠了挠脸。
“不是还有你和我爸吗?”
“就是因为你这种心态,我怎么放心你出社会,还去国外?”微不可察地哼了声,眼里有嫌弃:“别给我惹一身毒回来。”
像沈姜这种不学好的孩子去了国外很容易被带偏,深知这一点,江荟珠说什么也不可能任由她海阔高飞。
“你就是看不惯我,喜欢跟我对着干。”沈姜说不赢她,就开始无理取闹。
三年前江荟珠出轨离婚改嫁一步到位,自打那时候起,沈姜心里就给她妈记上了一笔,母女俩本就不甚好的感情更是筑起了万丈围楼。
沈姜一直觉得江荟珠对她有意见,是以对她的任何一句话都抱有敌意。
江荟珠性格平缓,见女儿发怒,只是漫不经心撩头发,一举一动优雅从容:“随你怎么说吧。”
江荟珠就是这样的人,跟她吵架就像砸在一团棉花里,憋屈!
母女俩的争辩,周鸣耀从始至终都有认真听。
他极力隐身,笔直地坐在沙发上,仿佛一个不存在的人。
沈姜的目光无意中从少年的脸上往下滑——以她侧面的视角来看,少年实在过分漂亮。
即使端坐在沙发上,依旧能看出他个子很高,修长的双腿并在一起,背直如松,肩宽恰好,稳稳撑住身形,想必身材也差不了。
都说黑色显白,可白衬衫也将他的皮肤衬得发光一样白皙。虽如此,朴素的白色衬衫和洗褪色了的牛仔长裤,让他与周遭华丽环境格格不入,好似异世界的入侵者。
偏偏那漂亮的五官又很与周围环境融合,仿佛天生就该生活在优雅的场景中。
“你爸现在每个月给你六万吗?”
沈姜回过神,凝视江荟珠不搭话。
手指翻飞,最后一颗纽扣一丝不苟系上,霁青色旗袍穿在江荟珠身上出奇合身,她骨肉匀称,瘦而不柴,她的身体天生就不该藏进普通布料中,合该由旗袍裁剪出来。
四十岁以后江荟珠爱上了中式旗袍,但她是小提琴家,想象一位穿着素色旗袍在舞台上拉小提琴的美妇人,那画面冲击力十足。
在沈姜如临大敌的目光里,她缓缓整理衣襟,启唇道:
“等会儿我打个电话给他,降到两万吧,你一个高中生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漫不经心说完,拎包走了。
“不行,凭什么!”她的零花钱已经从每个月十万降到了六万,现在直接拦腰斩断到两万?凭什么啊!
沈姜怒瞪她的背影,疾步而追,然而还是慢了一步。
“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