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春在药铺里做活,最是明白不识字的苦楚,识字的人可以做药童,可以做账房,活计轻松不受累,赚的银钱还多,而不识字的人,却只能做苦力,辛辛苦苦一整日,赚的还只是旁人的零星。
成春忙不迭地点头:“五爷不嫌我愚笨,我自然下苦工去学!”
苏叙白看着成春这副乖巧上进的模样,难得的,竟然有了一副为人师表的感触,随后笑道:“既然我要教你认字,那就算是你的师傅,拜师礼总是免不了的!”
“我,我们乡下的拜师礼,就是几两猪肉,一坛子好酒,只怕五爷是瞧不上的!”成春有些为难。
苏叙白瞧着成春许久,然后笑道:“那我不管,你可得好好想想,拿什么来做我的拜师礼!”
成春咬着唇,低头冥想,俨然一副为难的模样。
苏叙白却不管她,只是将人搂进怀里,他轻轻地嗅了嗅成春的发丝,有些惊喜:“你没有再用府上采买的头油膏了?”
“五爷不是不喜欢嘛,我就没再用了!”成春靠在苏叙白的怀里,如今她也有些习惯他宽厚的胸膛了,靠在那里也不会觉得特别的生分。
“还是如今这个味道好,淡淡的,也会觉着腻!”苏叙白笑,捡着她的一束秀发就在手里把玩着。
拜师礼的事,苏叙白是说完就忘了,可成春却是记在心里,一回到府上,就拉着红豆一个劲儿地商量,该准备什么样的拜师礼。
红豆哪里懂这些,对苏叙白的喜好也基本上是一问三不知的,说了许多东西,最后都是些金贵的珠宝器皿,而那些东西,成春用自己的银子买不起,用苏叙白的银子又没有诚意。
成春烦恼了许久,一直到夜里梳洗的时候都还在想这个事情,红豆见她闷闷不乐,便想着法地和她说话:“铺子里的人都将东西送过来了,原以为娘子选了不少的东西,到了府上才发现其实也没多少!”
“若是在家里,今日花的银子,都够我们一家四口过好几年的了!”成春拿着一旁的梳子梳头,眉眼间不经意间透露出几分思念。
红豆是个心思灵敏的,当下就瞧了出来:“娘子这是想家了?”
成春顿了顿,然后笑了笑:“我弟弟正是长个子的时候,一个季度不看就能窜不少,往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或许那个时候,我都不认得他长什么模样了!”
“五爷也说了,娘子若是想家,可以时常回去的,不碍事的!”红豆看着铜镜里的成春,轻声安慰道。
成春却是摇了摇头:“五爷体恤我,我也要懂事些,哪有出嫁的女子时不时地回娘家的,更何况,乡下地方小,有一点小事便会传得沸沸扬扬的!”
“五爷待娘子好,娘子时常回去,也是给娘家人添面子啊,传得沸沸扬扬才好啊!”红豆有些不解。
“这个世道上啊,有的是人希望你好,但是他们都不会希望你比他们好,我因为出了事……嫁人做妾,他们虽然知道我嫁的是富贵人家,但是因为我是妾,妾,便比他们低一头,纵然我富贵些,他们也觉得我不好,我可怜,反倒处体恤我!”成春低着头,轻声说着。
正巧苏叙白走了进来,红豆正要开口,却被他阻止,只好默默地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若是他们知道,我并非他们心目中那般可怜的模样,心里就会不平,人若有不平,必生怨怼,到时候,我不过偶尔回一趟家,我父母兄弟却是久住,庄稼人,难免脱不开身,积年累月地在庄子上过着,到时候受苦受罪的还不是我父母兄弟!”成春说着,还不由得叹了口气。
红豆看了一眼身边的苏叙白,没有接话。
“五爷待我好,是五爷心底好,也是我的福气,可若是到处同旁人说,再好的福气也就散了!”成春缓缓抬头。
一直到这个时候,成春才看到镜子里,站在自己身后的苏叙白,她吓了一跳,猛地就要起身,却被苏叙白摁住了肩膀:“你倒是通透得很!”
成春赶紧回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错什么话,脸色也逐渐泛白:“五爷,我……”
“你说得不错,世人大多如此,人都有善心,他们往往希望你过得好,但是当有一日,你过得比他好的时候,他的那一份善心往往就不复存在的,正所谓,藏巧于拙,用晦而明,寓清于浊,以屈为伸,真涉世之一壶,藏身之三窟也!”苏旭白看着成春,微微笑着。
成春听不大懂,满脸的茫然。
苏叙白也不嫌弃,笑着解释道:“其实就是我们为人处世,应该将自己的聪明藏于笨拙之下,将自己的锋芒藏于收敛之下,将自己的清高藏于随和之下以及将自己的冒进藏于退缩之下!”
“书上说的?”成春眼睛一亮,满脸期待地看向苏叙白。
“是啊,书上说的,最后两句的意思就是,这些才是立身处世最有用的救命法宝,是明哲保身最有用的狡兔三窟!”苏叙白看着成春,笑着说道。
“书里还会教这些东西?”成春很是惊讶,“我还以为书里说的都是些我们普通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呢!”
红豆很有眼力见地抽身离开,顺带小心翼翼地关上了门。
苏叙白走到成春身边坐下:“所谓读书,便是为了明理,书中大多都是前人终其一生的总结,读书可以使我们规避很多风险,他能教会我们很多东西,包括怎么种地,怎么织布,这些民生所依赖的东西,除了口口相传,也可以从书里传承下来!”
成春的眼睛越来越亮,她就这么看着面前的苏叙白,痴痴的,眼里甚至多了几分崇敬:“五爷是真的要教我读书认字吗?”
“我说的话,自然是真的!”苏叙白笑着刮了一下成春的鼻子,“但是今天晚上不早了,我们改日再好好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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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藏巧于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