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亦卿捂着肩膀,吃痛的蹲着,“你下手真狠。”
幸好有肩膀上放的一块陨铁做的钥匙,不然,他肯定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我的名字太招摇,还是叫宁哥哥,显得亲近点,还不易被人察觉我赏金榜第二的身份。”
“只要把你脖颈上的伤疤遮掉,就不会有人认识你,毕竟没人会觉得一个废物是大魔头。你怎么找到我的?”
一天前,当他得知言诺去浦城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索性去七星院。
七星院,中都最大的情报院,院长之下分为七个部门,任何信息都要用等价的实物交换。
宁亦卿以帮七星院铲除异己换取她的位置信息。
“我属狗的,闻着味来的。”
她一掌打在他的肩膀上,他眉毛快拧成麻花了,“疼!七星院。”
“你拿什么换的?”
“你爹给我的黄金。”
“你找我干什么?”
“当然是跟着你啊。你看,这都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那我们就是朋友了。”
言诺瞟了他一眼也没再说什么,朋友这种人对于她来说,从来的是不可及的。
片刻后,宁亦卿可怜兮兮的抱着肩膀,靠在亭子的柱子上,嘴里还不停的发出“嘶嘶嘶”的声音。
她听着麻烦,就从腰间掏出一个乳白色的小瓶子,扔了过去。
次日,言诺醒来的时候,曹凌就已经做好了早饭,也是鱼肉,依旧没有任何面食。
宁亦卿实在是看不下去,拿着银子,去买了些馒头。
曹凌把馒头掰碎,撒在碗里,用鱼汤泡软,混着鱼肉给曹夫人喂。
曹夫人的期限怕是快到了,吃了几口,便吃不下去了。
喂完曹夫人后,曹凌大口吃着馒头,泪水打在鱼汤里溅出一个个小小的水花。
饭后,宁亦卿把言诺拉到院子里,“这谁?”
“曹凌,曹真的儿子。”
“太可怜了,这曹真把他们藏的这么深,你是怎么找到的?”
“七星院。”
一听是七星院,宁亦卿顿时有些慌张,抬起她的胳膊,上下检查,“你拿什么换的?你没事吧?”
言诺嫌弃撇了撇嘴,“糖葫芦,买了全城的糖葫芦。”
“这么简单的吗?我说为什么我昨天想吃的糖葫芦,都没有买的。”宁亦卿惊的差点掉了下巴。
别说是宁亦卿了,连言诺自己都不相信,有人为求一个信息,倾家荡产,有人亡命天涯。而自己,每次都是,“买一套衣服”“买药”“买果食”之类的。
宁亦卿提议去给他们家买点其他食物还有调料,两人大约是中午离去的,一趟回来,就已经到了下午饭点。
“曹凌,今天下午的鱼肉铁定好吃。”宁亦卿冲进屋子,高高的举起手中的东西。
“用不到了。”男孩双目空洞,声音有些嘶哑。
言诺听出不对劲,也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她走到曹凌面前,把他搂在怀里,他像只小猫一样,低声的抽泣,她心疼的把男孩搂的紧了些,他忍不住大声的哭起来,嘴里不停的喊着些什么。
言诺和宁亦卿帮忙操办了曹夫人的事。
言诺打发宁亦卿把曹凌家收拾一下,然后直接出发。
曹凌站在坟前,双目含泪。
“我知道你想要曹真留下的东西。”
“曹真?”
“他不配做我爹爹。”
言诺笑着,揉了揉曹凌毛茸茸的脑袋,“是,我是想要那个东西。”
“我们做笔交易,我想要变强,我要报仇。”
“好,我答应你。”
等宁亦卿把东西收拾好了之后,言诺牵着曹凌的手,一起去了街上。曹凌在酒楼里,疯狂吃着食物,像只饥饿的小狼崽子。
言诺带着他收拾了收拾,就送到了浦城的哥哥那里。
“我不想叫曹凌。”
“那你就叫方海,怎么样?”
“好,说好的,等我学成之后,就带我走。”
方海看着言诺离去的背影,下意识的想跟上去,反应过来后,又退了回去。
他相信她,不会丢下自己不管的。
————
月黑风高夜,四下一片寂静。
偌大的宫殿内,却无半点亮光,死气沉沉的。
门内,正上方的旗木黑椅上,一个带着墨绿色半框面具的男人,正兴致勃勃的品着手中的桑落酒。
男人的嘴唇惨白,不像活人。
“门主,南阳异动,大将军李万恒已到达中都边境。”
方凌苍,天官门门主,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少年时代,白手起家,活生生的在这冷血的世界上,杀出一条血路。
自天官门成立三年有余,就像一头贪婪的吸血猛兽,疯狂的吞并其他组织。
至目前,天官门与听潮阁,浮苏阁,并称为三大组织。
目前,三大组织处于三足鼎立的状态。
他对外宣称,自小丑陋,便一直带着面具。
江湖秘闻,方凌苍有龙阳之好,身边都是女人,是为了让自己一心管理天官门。
也有人说,他钟情于一人,每月都会与之私会。
“放消息给言上将军,再乘机截出来。”
女人眼神上挑,向前走了几步,凑到方凌苍耳边,“明白,门主有话给你说。”
————
浦城内,正逢花朝节,四下都是各种鲜花,女子会将自己养大的鲜花做成花环,戴在头上。
宁亦卿在客栈旁摘了一朵素白的花,插在言诺的发髻上,“诺诺,我们去哪?”
她很嫌弃的拿掉花,“正常叫我名字。”
他嬉皮笑脸,“诺诺,你的名气太大,这模样一看就知道身份不凡,万一暴露就不好了。”
言诺抿着嘴,更大步的向前走去。
“诺诺,等等我。”
“不要叫我诺诺,你可以叫我乳名,蓁蓁。”言诺妥协。
“蓁蓁,真好听。”
花朝节晚上的灯火会上,女子会相约一起走过大街小巷,遇到心悦的男子,就摘下头上花环上的最为鲜艳的一朵,送给男子。
如若男子也心悦与她,第二天就会拿着聘礼,去女子家提亲。
“蓁蓁,你怎么不做花环?”
“身在官家,这种事情总不会如我所愿。”
“你爹和天子那么宠你,一定会让你如愿的。”
趁着宁亦卿蹲下身去采花的空挡,言诺轻步向前,走进一条小巷,飞身上了屋顶,又转了几个角,确认他没有追上。
侧身进了一家名为芙蓉轩的胭脂馆。
“今这胭脂有上新的吗?”
掌柜笑着迎上去,“有,这是桑满新进货的。”
言诺把胭脂放在货架的中心位置上,“桑满的货不行,但颜色很正,有南阳来的吗?”
店员笑着走近柜台,一顿摸索后,递给她一个盒子,“客人眼光真好。”
“蓁蓁,你喜欢胭脂!”
言诺换上轻松的笑容,转过身。
宁亦卿换了一身青袍,额前的碎发用藤蔓花纹金冠束起,露出一双剑眉下藏着的一双含情眼,红唇荡漾着令人炫目的笑容。
最醒目的是,他头上的花环,花朵开的正艳。
“花仙子,男的?”
宁亦卿一本正经的说:“既然你不能做花环,那我就做给你。”
“瞎搞。”
一路上,宁亦卿算是出够了风头,招蜂引蝶的。
言诺跃上破庙顶,仰起头看着星光。
南阳到中都,快马加鞭也需四日,而南阳到桑落,两日即可。所以李万恒逃到中都,绝对不是偶然。
现如今李万恒已经到了天官令,背后那条尾巴,也要露馅了。
“仙酒,尝尝。”
月光下,一青一黑,举杯对饮,快活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