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乐乐从未尝过情爱的滋味,小时候她瘦瘦小小的,因为出身,一直都是被欺负的对象,后来被外婆送去各种兴趣班,也没多少朋友玩伴。
在其他花季少女讨论学校哪个男生最帅最酷、哪个男生成绩最好的时候,她却在埋头赶作业,只为能空出回家的时间帮外婆多做点事。
等到了大学,她既要忙着勤工俭学,又要努力拼奖学金,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更何况,她还有个空间,但凡有点儿私人时间空间都恨不得钻进去掘两下土。
至于爱情,能当饭吃嘛?都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急什么呢!
或许是因为出身和童年,齐乐乐认定了一切不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都是耍流!大学毕业之前那是不可能考虑的。
其实和谢子安的这段婚姻,冥冥之中似乎就是她想要的样子,既有了夫妻之名做保障,又给了她足够的时间慢慢接受。
今日这个吻来的实在是太突然了。
唇瓣被温热的舌尖舔舐而过,齐乐乐轻轻一颤,猛地将他推开,下意识抿了抿唇,想要驱走那麻麻热热的感觉。
屋子里静悄悄的,齐乐乐仿佛能听见自己心跳如雷,被她推开的人就站在不远处,也没出声,她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这样似乎也不大妥当,毕竟她跟谢子安是夫妻呢!
“你,你不是答应过我,暂时不要孩子的吗?”
低着头的齐乐乐没有看到谢子安眼底淡淡的失落因着她这句话而消失,只听到他带着笑意的声音:“谁告诉你亲一下会怀孕的?”
齐乐乐偷偷瞄了他一眼,见他似乎并没有不高兴,心里暗暗松了口气,随即又觉得,明明是自己被占了便宜,怎么还怕他生气呢!
“我也想不起来了!”
谢子安轻轻笑了一声,走向桌边:“给我研磨。”
“好。”
说起来,谢子安当真是个不错的老师,自从说要教她认字,每晚都会腾出时间来督促她认字写字,这些时日下来,齐乐乐已经找回了当初练字的手感。
目不识丁和能认字写字到底是不一样的,齐乐乐觉得谢子安应该也察觉到了,但他没提,齐乐乐便也心安理得继续假装天赋过人。
研磨也是谢子安教的,就站在她身后,拥着她,一点点教会她的,添多少清水,如何施力,以何种速度。
说起来,两人似乎早就有了肌肤之亲,谢子安时不时会对她有些亲昵的举动,搂搂抱抱都快要成常态了,为何她竟然都不觉得排斥呢?
明明以前,但凡男生靠近了一点,她都觉得汗毛直立、拳头发痒。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还是说,她其实是个颜狗?
齐乐乐心里胡思乱想,手下动作却不停。
谢子安偶尔抬头,就见某人一副神游天外的模样,不由失笑。
“好了。”
齐乐乐回过神,果然见墨已经好了,忙拿了小勺子舀到旁边的碟子里。
“现在练字吗?”
谢子安摇头:“我想画幅画。”
齐乐乐哦了一声:“那我去王叔院里看看。”
“去吧。”
齐乐乐转身出了门,她并不知道身后的人在做什么。
谢子安凝神思量片刻,这才提笔,不过寥寥数笔,一位佳人渐渐显露,眼波流转、顾盼生姿,娇俏可人的模样跃然纸上。
大约就连谢子安自己都不曾察觉到,他此刻的眼神有多温柔,笑容有多宠溺。
齐乐乐更是不会知道了,她出了院子,径自去了王于忠家里。
自从杜家那三人成功制出第一缸麻油和芝麻酱后,他们就回王家院子里干活儿了。
瞧见齐乐乐进来,三人眼底闪过一抹惊艳,面上却如往常一样。
齐乐乐看了看他们做好的麻油和芝麻酱,品质都还不错。
“我想起来,若是加沸水的时候,适当往沸水里添点盐,会更好一点,你们或许可以试试。”
“好,下一缸我们少弄点试试。”
齐乐乐颔首。
许是见她性格温和,杜秋亮又问:“少夫人,除了芝麻,其他作物可以用此法吗?”
齐乐乐想了想,道:“核桃和花生似乎也可以,但我没做过,也不知大概要添加多少水。等日后闲时,你们可以试一试。”
杜秋亮应了声是。
齐乐乐只看了会儿便去了后院,那边王婶儿正在翻晒棉籽。
左右看了看,齐乐乐搬了个小矮凳过去,准备仔细挑一挑棉籽。
王婶忙道:“你教我,我来就好。”
“我闲着也是闲着呀,我们一起挑。”
王婶笑道:“你这一身衣裳这般漂亮,万一弄脏了可怎么好!”
齐乐乐仔细地拢着裙摆,坐到小矮凳上:“没事的,我小心些就好了。”
王婶便不再劝了,也搬了个小矮凳过来:“怎么挑?”
“留下的棉籽最好是成熟饱满、大小均匀、形状颜色都差不多的。”齐乐乐说着,挑出几个给王婶看:“类似这种小籽、瘪籽、嫩籽、破籽、虫蛀籽都不要,另外,这种形状不好的也不要。”
王婶记在心里,跟着挑拣起来。
“这要晒几天?”
“天气好,晒个四五天吧,每天翻两三次就好,等到摇晃棉籽的时候能听到里面有响动差不多就可以了。”
“晒好就可以下种了吗?”
齐乐乐迟疑了片刻,终是点了点头。
王婶心思细腻,不由问了一句:“怎么?”
齐乐乐道:“按理说,晒好之后还要先种一两百颗棉籽试试看能发芽多少,但今年有些来不及了,就算发芽不够多,也只能先种了,等来年再说吧。”
“这样精挑细选出来的棉籽应该大部分都能发芽吧?”
“也不一定,但如果能有个八成的发芽率,那就很好了。”
王婶暗暗吸了口气:“能有八成的发芽率?我听他们说能有五成发芽率就不错了。”
这倒也不奇怪,若是不选种育苗,直接种到田地里,那出苗率确实会惨不忍睹。
“我也不确定,所以要试试才知道。”
两人挑挑拣拣许久,累的腰都酸了,才将这一地的棉籽大致挑了一遍:“今天就到这儿吧,等晒了四五天后再挑一回就好。”
“好。”王婶拍拍身上的灰尘:“时辰不早了,该去准备晚饭了。”
想起谢子言和谢子文,齐乐乐道:“今晚我来做饭吧。”
王婶没说话,只将她从上到下看了一眼,意思不言而喻。
齐乐乐笑道:“换身衣裳也要不了多久。子言和子文这两日辛苦了,我弄点他们爱吃的。”
王婶也笑起来:“我给你打下手。”
齐乐乐自无不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七十四章 难道这就是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