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派出所的治安民警李茂林摸对了张彩琴的脾气,跟她进行了有效沟通,基本上了解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他向派出所所长于新江请示之后,按照于新江的布置,让张彩琴提供家人的电话号码,由派出所的人联系通知她家里人带着钱来派出所把张彩琴办手续保出去。
从现在的角度看,派出所这么做是违反法律规定、缺乏法律依据的,然而在当年来说,这样做是完全合乎相关规定的。
这还是有李茂林作为主办民警向于新江所长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态度,认为张彩琴和田保东在本案中无明显过失、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不属主动生事一方,于所长才同意让李茂林去酌情从宽从轻发落此事。
这么讲大家也许不太理解,就这点儿事儿,派出所又能把张彩琴怎么样呢?
这与当年有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有关,这项措施叫做收容审查,简称为收审。
这项措施在九十年代末期因有侵犯人权、于法无依而饱受国际舆论诟病被取消了,现在三四十岁以下的人们已经对它没有什么概念。
然而在当年来讲,跟公安局常打交道的惯犯(一般刑事犯罪人员),再次犯案被带回公安机关之后,一看办案人员要给自己办收审手续,立马会主动向办案人员交待一起或是几起能够很好取证、将其定罪判刑、刑期不超过三年的犯罪事实,宁可去坐监狱也不想被收审了。
因为收审这项措施与刑事拘留这类的强制措施不同,一样都是关进拘留所里,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关进来的,等犯罪嫌疑人的案子判下来,关一天折抵一天的刑期。
比如说罪行显著轻微的,有判拘役一年、六个月、甚至有三个月的,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将案卷移交到检察院审查,再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审理判决下来,这套流程走下来,快的也要三四个月。
有时候等判决下来送达执行时,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已经届满或是即将届满,有收到判决书当庭释放的,也有余刑不超过六个月,就不再转往监狱、而是在看守所服完剩下刑期的。
可是收审没有折抵刑期这一说,因为收审只是将嫌疑人关起来接受审查,不是要按照逮捕、审判的程序往下走。
而且这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检察院对于此项措施没有监督审查的权力,人在看守所里关多长时间,只有公安机关一家说了算。
这并不是说公安局想把人关多久就关多久,但是搜集证据、调查走访什么的都需要时间。
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大案要案还人手不够忙活不过来,一般性的小案子,得有了空才能去往下办呀,所以嘛,呵呵……
当年在社会上曾经流传过这么一件事,据说有个哥们儿因为聚众斗殴打伤了人,警察赶来之后他的其他同伙都跑了,只有这哥们儿腿脚慢,被抓住以后收审进了看守所。
他也不是该案的主犯,想着应该没啥大事儿,关上几天就出去了。
另外大概是家境不太好吃不上饱饭,在看守所里虽然伙食的标准差一些,但吃饱还是没有一点儿问题的,他自己也乐得白吃白喝不太想出去,因此他也没有向看守人员退出申请,让人家帮忙问问办案单位打算把自己管多少天。
过了一年之后,与他同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被别家公安局给抓住判了刑,刑期最长的也才判了一年半。
几个小子刑满释放出狱之后又凑到了一起,大伙儿一合计,咱们还有个兄弟不是当时就被抓了吗,咋在监狱里面没见到这家伙,是不是早就给放出来了呀。
没准儿咱们被抓就是他把咱们跟供出来的,拿咱们立了功减了刑期,甚至免于处罚了吧,出来了也躲着不敢见咱们。
这兔崽子可是不仗义,得打听打听他的下落,逮住这小子找找他的麻烦。
四下一打听,有个刚从看守所里面放出来的家伙告诉他们,前两年跟你们在一块儿玩儿的那个谁谁谁,我在看守所里面儿时,他跟我在一个号子里关着呐。
再往后这事儿反应到了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与原办案单位联系上一核实,还真有这么回事儿。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加上疏忽大意,原办案单位当年将人收审之后就把这种小案子给忘了,压根儿不记得还有个嫌疑人被扔进看守所收审了两年多啦。
之后原办案单位赶紧把这哥们儿转为刑事拘留,再移送检察院审查、法院审理判决,由于他不是主犯,只以故意伤害罪判了拘役八个月。
但是这哥们儿又在看守所里被关了五个多月才给放出来,因为前面收审他的两年多时间不折抵刑期。
他的服刑期限是从转为刑事拘留之日才开始计算的,这么算下来,他在看守所里总共被关了三年多的时间,并且在当年来说,这种情况是不违法的。
当然这只是个传言,不足以令人采信,大家就当老萧是在水字吧。
不过从中不难想象得到,收审这项制度对于一般犯罪嫌疑人的威慑力有多大。
同时也凸显出当今社会的法律法规、司法制度越来越健全,从而充分保障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这是时代进步和社会优越性的充分体现。
张彩琴进了派出所之后的态度非常恶劣,假如主办这起案件的人不是李茂林,而是换给一个没有经验、脾气暴躁的民警来处理此事,从当年的办案程序上来讲,以张彩琴不配合调查、该案需要仔细查证为由把张彩琴给收审了,那也不是不可以的。
这里讲的只是理论上存在这种可能性,当然作为张彩琴来说,真要是警察给她办收审手续,那她就是再不想,也只得往出搬她老爸这块牌子挡枪了。
挨几句训斥啥的总比进看守所啃窝头、喝白菜帮子汤要轻松好受的多了。
不过彩彩这会儿见李茂林叫来个年轻警察说给他门市部的电话,让这个警察去打电话通知王笑天带上钱来派出所把她保出去,她心里还是挺有底的。
王笑天虽然不在门市部,但是强子他们接到电话后一定会想办法联系到他,王笑天知道信儿之后不会不来,他也不太可能把这事儿告诉家里面,自己踏实等着他过来就行了。
张彩琴想的是没错儿,可事情却出了一点儿偏差。
派出所里有人认出了她是张军的女儿,这下就是她自己不说,派出所所长于新江可不能不把张彩琴在派出所这事儿告诉张军了。
那可是分局的副局长,她女儿被带到了自己负责的派出所,不向张军汇报此事,那不是不想进步了嘛。
这事儿还真是有点儿巧,张彩琴不是闹腾着要有女警察在场她才跟警察继续谈话交流么,李茂林就让人联系在家休息的派出所女内勤孙丽英回所里一趟。
因为即便是给张彩琴办理取保手续放她走,也得先把询问笔录做了,留下一份材料存档才可以。
张彩琴提出必须有女民警在场的要求,在《刑事诉讼法》里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丫头又是个难缠的角色,因此李茂林才会让人赶紧联系孙丽英叫她回来。
孙丽英家住的离派出所不远,接到电话之后她骑上摩托车就回了派出所。
一进楼老常就从值班室出来,绘声绘色地对孙丽英描述了一下张彩琴来到派出所之后的精彩表现。
孙丽英也是警校毕业之后刚分配到派出所正式工作才几个月的新警察,今年也才二十二岁。
她学的是档案管理,还没有配合办案民警给女当事人做过笔录。
一听老常说带回来这么张狂的个漂亮女孩儿,她都顾不上去先把警服换上,按老常说的快步走到张彩琴和李茂林所在办公室,从门缝偷偷看向屋里,打算先看看张彩琴的样子。
办公室里只有李茂林和张彩琴两个人,另外那个民警去别的房间给门市部打电话了,李茂林为了避嫌,把办公室的敞开了小半扇。
张彩琴坐在靠近屋门一侧的椅子上侧身对着门,孙丽英只能看到彩彩的半张脸,她感觉自己像是在哪儿见过这个小姑娘,又有点儿不太敢确定。
孙丽英不由自主的往前跨了一步,想要往清楚看看张彩琴的脸面。
李茂林是脸对门隔着办公室桌坐在张彩琴的对面,他看到孙丽英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笑着抬手招呼她:“小孙,你来的挺快呀,先进来先进来。”
孙丽英推开门往屋里走,张彩琴本能的转过来看向她。
一看张彩琴的正脸,孙丽英瞪大眼睛望着彩彩,惊讶地对她说道:“哎呀,你不是---你不是张局的女儿彩彩吗?
这---这---,你怎么---
李哥,这是张局的姑娘彩彩,她这---你们咋---”
李茂林腾地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神情有些紧张地看着孙丽英说道:“什么?你认得这姑娘?
你刚才说---你说她是谁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