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的手里都握着一根响鞭,拿来开路用,扬天一甩,噼啪作响——朝埋头捡书的周廷芝恼怒呵斥,“哪儿来的聋子?快快让开!想死了不成!”
后方两个士兵也急忙勒住了缰绳,挥开迎面扬起的尘土,“怎么回事?”
“这人好像是个聋子。”
看着他们身穿铠甲,腰挂军刀,满身满脸未擦干净的污血,流犯们吓得边儿都不敢挨上来,只有一个胖大婶子急的冲周廷芝喊道:“书呆子,书呆子,别捡你那些书了!你这是不要命啦!”
两个押解的差吏也是愣了一下,急忙上来,拿出鞭子,对着周廷芝抽打了几下,气恼的道:“快滚一边儿去,官家的道上也容你胡闹?这可是军爷,挡军爷的道,你可是不想活命了!”
见鞭子抽他不知疼,索性踢了几脚,哪知这个周廷芝还真是不怕死,甚至还着急说道:“官爷也好,军爷也好,那都不能踩这地上的书本,你们不知道,这些可都是难得一见的古籍,有的还是孤本,这要是踩坏了,世间可就再找不着了,这可都是宝藏,比我的命还重要,官爷,你们打我便是,别打歪了,打坏我的书……”
众人:“???”
说起来,押着这个周廷芝,差吏们就怄得一肚子气。这个家伙从渔阳县大牢里提出来的,说是先前渔阳县的县令,还是个探花出身,犯了啥子与匪勾结之罪,给发配了,让他们一道带来。
啥子与匪勾结,要说个其他罪名,他们还信,可这个周廷芝就是个书呆子,别说与匪勾结,匪徒抓了他,说不定他不求人家放过,还要反过来给匪徒念啥《论语》《周志》《道德经》。
这一看,指定是让人给穿小鞋了。这犯了谋逆重罪,诛杀九族的便不好说了,古来没有能翻身的。可像周廷芝这样儿的官儿,指不定哪日上头清查出来真相,又给人家调了回去。
这将来一旦翻了身,又当回了县令,没准儿他们这些差吏,还要在其手下办事呢?这事儿还真不好说。
这么一琢磨,他们一路上也就对这个家伙稍稍客气了一点,没太过为难。
但他们到底是指着路上挣几个小钱,县令加探花郎身份,好歹也能有几个子儿藏在身上吧?可几回方便行下来,这个周廷芝非但不识趣,居然还不领情?!
后头他们才发现,这个周廷芝的身上真是一个铜板儿都掏不出来,除了让他护得像宝贝似的那一堆破烂书。
一气之下,他们也没那么客气了,不时让他磕磕绊绊尝下苦头,谁知道这个人打他他不疼,骂他他不怕,反过来问他们乡籍何处?家住哪里?人丁多少?田地几亩?上至妻儿老小,下至叔侄姨伯,都让这个周廷芝问了一个遍。
这问着问着,聊着聊着,合着他们各家的情况都让这家伙摸了个底儿清。他们也不知怎地,鬼使神差的跟他聊了起来。
渐渐地,他们发现,这是个好官。
人啊,都是将心比心,从来没有官老爷会说出那些戳他们心窝子的话。
也就是那些话,让他们开始同情起这家伙。
看看,这家伙又不要命了!
人家可是军爷,挡了将军的道,说不好,拔刀立时砍了他都有可能。挨他们几下打,总好过让他死在军爷刀下不是。眼瞅着这黑水城都走到了,死在这儿可不划算。
听着后方有军队开来,眼看着士兵恼得欲要拔刀,差吏不得不帮着挡了一下,“军爷,这人是个傻子。您别恼,我们这就把人拉开!”
一人拉周廷芝,一人帮着捡书,顺带吆喝流犯,“你们还站着做什么,上来帮这家伙捡!”
周廷芝直接让差吏滑稽的拖到了路旁,书本也都一人一本捡起来了。
士兵见状,压着眉峰,慢慢的收了刀,扬着响鞭朝城门快速奔去,“大将军凯旋,所有人避让——”
远处的军队哒哒而来,差吏押着流犯退到最后边,捂着口鼻,张望着这阵仗。
只有周廷芝拿着他的包袱兜子,蹲在路边上,一本一本的擦干净了往里收,终于收起来了,他重新打好包袱,紧紧护在怀里,这才抬头朝前方看去。
周廷芝皱眉,他在后方的人群中看到了张小春,这个人他还记得,给他印象十分深刻。
他抱着个大包袱,站在流犯队伍当中,身材瘦瘦条条,一身乌七八糟,衣衫褴褛,灰头土脸,却又分明有一股执拗的文秀气质,十分打眼,沈思月坐在马车上,透过微微打开的窗口,和朱绪一起,一眼便看见了他。
“是他?”
她怀疑自己看错了,“阿绪,刚才那个人你看没看到?”
“阿月是说渔阳县县令?”
那她便是没看错了。
“他怎么到这儿来了?”
“看他那样子,应当是给人发配了。想来是当日得罪了那张英,倒是没什么奇怪。”朱绪略略思忖,“堂堂新科探花郎,也算是一朝才俊,沦为这般下场,不能全怪这官场吃人。他能活着到这儿,我瞧着都全是奇迹。”
“阿绪看来也认得他?”
“当初闹得满城风雨,听过一些,也阅过一二篇他写的文章。若能抛去那一二分迂执,新科状元便是此人囊中之物。”
朱绪淡淡道,“可惜他未能明白一个道理,若是这位子都坐不稳,谈何为民做主?”
沈思月对周廷芝的了解不多,也仅有渔阳县时那几分印象,觉得此人是一个清奇的家伙,这会儿远看城门快到了,她一心念着家人,很快便将周廷芝抛之脑后。
城门上吹起了呜呜的牛号声,响彻天际——
马车停了下来,韩计通驾车,旁边还坐着阎象之和张小春,他二人也都中过箭,毕竟不比外伤,也就搭了一程便车。
原本这马车坐下四五人不成问题,但他们怕影响沈思月趴下休息,人挤得多了,空气也会闷,便只在前驾坐着。赤蛇则让叶舟跟彪子他们骑着,就跟在车后不远。
“咱们到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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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回城,剑拔弩张场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