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星倒是不怎么记得沈语堂的长相了,毕竟那时候她只是一个5岁的人类幼崽啊!
不过此时此刻,沈语堂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倒是有意思。
这突如其来而又莫名其妙的父爱呐!
真是想忽视都难!
她先对着楼家两位家长打完招呼,才走在沈语堂面前,嘴角咧开一抹乖巧的笑:“沈叔叔好。”
沈语堂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内心雀跃不已,
不愧是我闺女!又有礼貌又好看!家里的金丝雀看到不得高兴坏了!
“你好。”
面对楼肃的颔首,沈语堂就没有那么好的语气了,不冷不淡的嗯一声,算是回答了。
不光是他,沈南枝也时如此。
面对易星是乖得不得了,耳朵都红通通的,说话轻声细语。到了楼肃这,就差没翻白眼了,握手时就像蜻蜓点水。
一伸一缩,快如闪电。
就像是楼肃的手沾满病菌一样。
楼肃:...........
楼家其他几位也时大眼瞪小眼。
不是说因为楼肃才来的嘛,不是说喜欢楼肃吗?
楼肃牵着易星坐下,才问:“听说沈先生认识名医?”
沈语堂和沈南枝的眼睛直勾勾的盯在两人十字相扣的手上,心里很不爽,尤其是沈南枝简直要气死了。
这个楼肃比易星那么多,万一以后老了,难不成还要易星给他端屎端尿啊!?
这么大年纪了,竟然学人家找小女生谈恋爱,忒不要脸了点。
等他沈家将易星认回去,他一定要将华国最优质的的男人给易星介绍一遍。要是华国的不行,就扩大范围,保准个顶个的优秀!
重要的是你年轻!
沈南枝自己也不知道,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完全接纳下了易星,甚至还想着将人带回沈家。
沈语堂到经历的事多,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移开视线。
眼不见心不烦!
“就是这医生脾气古怪,不一定会出手相救,不过嘛。”他适时停下来。
大家齐刷刷的望过去,楼肃挑眉笑了笑,“沈先生也算是我长辈,我就叫您一声叔叔了。沈叔叔有话直说,我但凡做得到的事情,一定竭尽全力。”
沈语堂暗暗讶异,他知道楼肃这些人都是在扮猪吃老虎,以至于外界都在传楼家迟早会落到楼泽这个外人手中。
但是现在接触下来,却发现这人何止扮猪吃老虎,分明就是匹狼。
最狠戾的那种,眉宇间的凌厉预示着这人并非池中之物。
他也收了几分闲散,“这样吧,楼三少倘若治好了,你就拍部电影,如何?”
他不希望易星的另一半一辈子活在心魔之中,本该高高在上的人就该高高在上,这样半死不活的吊着。根本配不上易星!
楼肃倏一下看过去,沈语堂也并不闪躲。
两人何怀心事,但是聪明之间的较量根本不需要多余的言语,几秒之后,楼肃移开视线,嘴角上扬,笑着问:“沈叔的把握有多大,既然你都说了那神医脾性古怪,我又怎么保证他愿意出手呢?”
“我没有把握,但是有一个人有。”
楼肃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下一秒,沈语堂指了指他旁边的易星,眼中又是那种父亲看女儿的宠溺笑容,“易星。”
易星两个字一出,所有人都震惊到了,就连沈南枝也张大了嘴巴。
这剧本怎么和昨晚商讨的不一样!?
楼泽和楼立相识一眼,他们不是蠢人,早在沈家父子对易星加以青睐之际就觉得不对劲。
曲梦不解问道:“星星怎么请得动什么神医啊?”
沈语堂就不说了,只是高深的笑了笑,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模样。
临走前只说,他负责将人请回海市,到时候还需要请易星去一趟沈家。
等他们一走,楼家众人纷纷看向了易星。
楼立心直口快,直接开口就问:“丫头,你认识沈语堂?”
易星有些不知道怎么说两人的关系,毕竟这后爸什么的看起来和别人家的都不一样。她那记不起长相的亲妈都没有露面,后爸就上赶着来了。
还有沈南枝,小时候那么臭屁的一小孩,今天的眼神也奇怪得不行。
她还在措辞,头顶上就被人轻柔的揉了揉,楼肃安抚的说:“要是不想说,可以不说,也不是什么大事。”
“不是。”
易星抬眸望着满脸希冀的曲梦,她肯定希望沈语堂口中的这个神医出现,但是曲梦心善,也肯定不愿意利用自己去换取这次机会。
她站了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挺不好意思的说:“沈叔叔应该是我生母的丈夫,叫后爸?继父?”
“啊!?”楼立直接吓到了。
楼泽也是,几秒内变了好几次脸。
要是易星是沈语堂的继女,那沈南枝岂不就是易星的弟弟。他真心抽自己一巴掌,满脑子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楼肃也想到了沈南枝的样子,倒是和易星有几分相似,尤其是那双杏眸。
水波潋滟,让人移不开视线。
传闻中沈语堂的妻子是个只会花钱的金丝雀,每天都游走在各大富太太圈。有人曾经试图查过这金丝雀的资料,想要以此拉拢沈家,都一无所获。
看起来一切都出自沈语堂的手。
怪不得易星的资料显示母亲未知,原来就是那传说中的花钱金丝雀。
他眯了眯眼,疑惑道:“那你认识神医?”
“不认识。”易星也觉得奇怪,沈语堂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让神医答应呢。
曲梦做了过来,趁机握着易星的手,“星星,你要是不想认你母亲,就不需要勉强,总归小繁会醒的,不要有负担。”
“我愿意的。”易星冲她笑笑,思忖片刻才解释,“我和生母不熟,没有什么怨言,这个您不需要担心。”
她说的是实话,出生以来就是易沐川亲自带她。小时候易沐川就向她解释两人是和平分手,因为追求不同。
许是易沐川给的爱足够多,易星并不觉得自己缺少母爱。
五岁时,那个年轻貌美的生母也没有过多留给她什么印象,易星并不怨恨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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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莫名其妙的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