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楼家人都有些沉默,沈语堂这才慢悠悠的问起:“听说楼三少现在还没有醒来?”
“我倒是听说m国有个医术高超的大夫,可能对他有所帮助。”
沈语堂早年间罹患绝症,就连盛泰的额专家都断言活不过三年,但是他不仅痊愈了,儿子都19了。楼繁出事之时,不是没有找过沈语堂求医,但是那时候他直接拒绝了。
理由是什么神医云游去了,他也找不到人。
楼立现在听到这话,下意识就认为这个人就是救治他的神医,急忙追问:“神医在哪里?”
沈语堂端起茶,不紧不慢的吹一下,涟漪荡漾,高深莫测的笑了笑,“楼先生还记得我来的目的吧,你要不将楼二少请回来,我们再详谈。”
这分明就是在暗戳戳的威胁人嘛!
早就听说沈语堂这人不按常理出牌,今日还真是让楼泽体会到了。他不咸不淡的说:“沈先生大概不知道,我弟弟已经有醒来的迹象了。你的好意,我们楼家心领了,但是您要是强人所难,恕我们办不到!”
楼肃因为楼繁之事,已经近五年时间没有看过电影。这是俨然成了他的心魔,现在让他去拍电影,无疑将他往深渊再推一次。
他握紧拳头,容木几个月前向他透露,楼肃的状态越来越差了。
沈语堂目光如炬的看他一眼,勾唇笑了,倒是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楼三少能醒来自然是好事,但是盛博文可以确保人可以恢复如初吗?”
不是他低估了盛博文,那位在医学上的造诣恐怕世界上不出三位,何况请得动她的人,估计除了易星没有别人了。
他问完,屋内的众人都沉默下来了。
是啊,即便人醒来,那万一是植物人又如何?!
盛博文不是没有提过这个问题,但是那时候大家都沉浸在楼繁会醒来这件事上,下意识忽视了这个严峻的事实。
或者说,一个躺在床上四年多不醒的人可以醒来,已然是奇迹。至于能不能恢复到出事前的状态,大家心中都是不抱希望的吧。
但是这时沈语堂的意思分明是那人可以将楼繁唤醒,并且恢复如初。
楼立紧握着曲梦的手,掩下内心的激动,心中下了一个决定,“沈先生稍等,我马上就将楼肃叫回来。”
“对对对,还有楼肃的女朋友!”沈南枝忍不出插嘴,说完意识到大家都在看他,不自在的咳几声。
倒是沈语堂替他解围了,“易小姐也是我儿子朋友,一起来最好。”
楼泽深深睨了脖子都发红的沈南枝一眼,果然醉翁之意不在酒,挖墙脚都挖到家里来了。
这倒是楼泽冤枉沈南枝了。
沈南枝自从知道易星是自己姐姐后,再也无法直视沈语堂了。昨晚,直截了当的来了场男人的对话。
他犹记得自己说易星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时,自己那便宜老爹脸上浮出了自他记事以来最惊讶的表情。
“同父异母?”
嘴巴张了半天,最终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件事。
沈南枝叹了好长时间的气,宽慰似的拍了拍沈语堂的肩膀,一副长大了的样子,严肃道:“先前20年你都没有养人家,现在就好好对人家。”
沈语堂擦了擦眼角,神情十分动容,“我儿子真是大肚量。”
沈南枝就一一和他说了易星的事,说到楼肃,特别唏嘘的感慨了一句:“多么有天赋的一人,要是没有放弃拍电影,这姐夫就是完美的!”
沈语堂摩挲着下巴。老神在在的说:“也不是没办法。”
沈南枝:!!!
一小时后,楼肃带着易星就过来了。
沈语堂第一次见到易星,小姑娘还是个不到不到他裤腰的小布丁,但是人小鬼大,不是个容易糊弄的主。
他很喜欢易星,这么软软糯糯的小闺女,谁不喜欢?
不过小姑娘显然不会被他一屋子的好东西收买,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他那个卖花的亲爹。
两人来了一场公平公正的赌约,三天为限。这三天易星必须住在沈家,时间一到,她要是愿意,一辈子就是华国众人羡慕的沈家大小姐。
要是不愿意,沈语堂也不会再打扰她和易沐川。
那三天,沈语堂干脆罢工了,整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就连沈南枝这小屁孩都被他揍了好几顿。
原因是死活不叫姐姐。
不叫姐姐可不行,这就少了留下易星的筹码。
那三天,沈南枝没少被揍哭,而周笑冰只是个花钱的金丝雀,没什么耐心哄娃娃。
想象也是可怜的。
不过沈语堂哪里管他,每天捣鼓着稀奇古怪的东西像献宝似的给易星。
不料,三天后,易星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他说:“鱼塘叔叔,你家很好,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的家。”
沈语堂难过啊,到手的糯米团子竟然不愿意留下。但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怎么可能背弃承诺。当下就派人将易星送回了易沐川的住所,真就没有打扰过人家。
上一回见到易星,是一年多前,她一家女装店兼职。家里的金丝雀叽叽喳喳的非要自己陪,结果一到商场就跟出笼的鸟儿一样不见了,他倒是见到了忙碌中的易星。
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她,长得就和他第一次见到金丝雀时一模一样的令人惊艳。
很瘦,很白,很漂亮,很忧伤。
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时刻咧着嘴笑的糯米团子了,浑身携裹着绵密悠长的忧愁,似乎再也没能走进她内心的东西。
沈语堂去调查了一番,才知道十几年的光阴中,雪白软糯的糯米团子早已浴火一番,如今还在深渊中挣扎。
而那个她愿意放弃无上荣耀的父亲,也死掉了。
沈语堂记得自己有个同学在a大做老师,似乎姓周,几十年没有联系,却因为易星给对方打了个电话。
他甚少求人,这还是第一次,希望对方帮衬一下小丫头。
谁知周老师一听是易星,就一直夸赞她有多聪明多优秀。
沈语堂想着往事,放下手中的茶杯,淡然的迎上易星的审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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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同父异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