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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杀猪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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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桃,快来!”

院子里传来东荣激动的声音,姜桃把刚煮好的面盛出来,就去了院子里。

只见院子里,东荣大刀阔斧的立身站在那,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就像个大胜归来的将军,姜桃恍惚了一瞬间,仿佛那才是东荣本来的样子。

他肩上还扛了一只野猪,看到姜桃出来,立马就把几百斤野猪“砰”的一下,就给丢到了地上,旋风似的飞奔过来,站到了姜桃面前,脸上还有薄汗,眼睛却亮晶晶的。

“桃桃,我厉不厉害!”他很神气,指了指地上那只已经死透了的野猪,邀功似的说道。

野猪背上有一道伤口,应该是被利剑划伤的。

“嗯,很厉害。”姜桃真诚的夸赞了他。

东荣现在心智不全,智商只有七八岁,她已经完全把他当成了弟弟,就和虎子他们一样。

“你上山了吗?怎么抓的?”姜桃放柔了声音。

早上他去厨房的时候,看到昨天剩下的烧饼,突然少了几个,她以为是东荣半夜肚子饿给吃掉了,却没想到他一大早就上了山,还打回了一只野猪。

“去山上练功,碰上就抓了,带回来送给桃桃。”东荣指了指山的方向,声音欢快。

今天他是醒的最早的,他一直都有练功的习惯,他怕在院子里练剑会吵醒桃桃,就去了山上,醒来肚子有点饿,他还去厨房拿了三个烧饼。

可没想到,他刚上山没多久,就听见了野猪的声音,他以为是野猪群,急忙用轻功飞到了最近的一颗树上,观察着下面的动静。

原来是一只落单的野猪,应该是因为下雪,附近没有吃的,就跑出来觅食了,东荣看到这只野猪,两眼放光。

他要把他捉回去,给桃桃加餐!

然后他就把野猪弄死,给哼哼哧哧的扛了回来,并期待可以得到姜桃的夸赞和表扬。

姜桃看懂了他的眼神,再次花式的的夸赞了他一波,直把他夸的晕头转向,还奖励了他三个摸摸头,不过不是姜桃摸他,而是他摸姜桃的头。

一大早,不仅收到了桃桃的夸赞,还摸了桃桃的头,还是三下!

东荣高兴的嘴角都快咧到后脑勺了。

只不过姜桃还是叮嘱他,以后不要再偷偷跑去山里了,尤其是下大雪的时候,很危险。

他不服气,“不要,我很厉害!”

明明桃桃刚刚还夸了他的。

“不用担心,他不会有危险的。”季明虞站出来说了一句。

确实也是这样,虽然东荣现在心智不是很全,武力值却很强,就连北桑都打不过他,要不是上次那些人知道他的弱点,使用了调虎离山之计,把东荣给引开了,他也不会身受重伤。

“那好叭。”姜桃也知道是她太过于担心了。

要是东荣真的没有几把刷子,也不可能成为季明虞的贴身侍卫,只是她把他当成了弟弟,就不由自主的以为他和虎子他们一样,需要她时时刻刻的看着。

“那你以后也要注意。”姜桃没再约束他,不过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

“嗯!听桃桃的。”

明明刚刚还一副委屈巴巴不服气的样子,还没一会,就又开心了起来。

果然还真的是个小孩子啊。

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

卧室的房门开了,是小家伙们起床了,小宝被虎子他们给穿好了衣服,还没完全清醒,就被大毛给牵了出来,走路都东倒西歪的。

本来还想哭唧唧的找姜桃,却没想到,一出来就看到了一只大野猪,他的瞌睡虫一下子就飞了,也顾不得要找姜桃了,此刻他的眼睛已经完全黏在了野猪身上。

哇,是肉肉!

他嘴角不受控制的留下了一丝晶莹,那是泛滥的口水。

是个地道的小吃货没错了。

“啊,好大的野猪。”虎子大声的叫了出来,嗓子都快给喊破音了。

大毛眼里也闪着惊奇,他从来没有这么近的看过野猪,他小心翼翼的蹲下身子,伸出一根手指,试探的戳了一下野猪的腿,就飞快的缩了回去。

发现没动,胆子就大了一些,又连忙戳了好几下,一边戳一般捂着嘴开心的笑了起来。

虎子喊完后,就围着野猪转了起来,一边看一边稀罕着,嘴里啧啧称奇。

“阿姐,野猪什么时候杀呀?”他想吃猪肉了。

他抹了一把嘴角,口水不自觉的就流了出来。

姜桃进了厨房,把早餐端出来分给大家。

听到虎子的话后,她看了一下东荣,毕竟野猪是他带回来的,要怎么处理,还是要问一下他。

“给桃桃。”东荣吃着面,不假思索的说道。

“东荣,你的意思是说,这是你特地带回来给我的吗?”她有点惊讶。

她觉得东荣对她真的太好了,他们既无血缘关系,从前又从未见过。

他对她的好一片赤诚,亦毫无保留,她实在不知该如何回应。

“东荣,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不止姜桃,包括魏景他们都有这个疑问。

从见到的第一面开始,他对姜桃真的是太特别了。

“你以前认识我?”或者是其他原因,姜桃想不通。

“唔,没有,但我就想对桃桃好。”他摸了摸脑袋,不知道桃桃为什么要这么问他。

因为她是桃桃,所以他要对她好。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心底有个声音一直这样告诉他。

对姜桃好,仿佛成了他的本能。

“当时他失踪了一个多月,等找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失去了一部分记忆。”季明虞在一旁解释道。

“包括失踪那段时间的记忆?”姜桃问。

“嗯。”就连他至今也不知道在那段时间,东荣发生过什么。

或许跟姜桃有关也不一定?

但姜桃自己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所以这件事的真相,可能只能等有一天,东荣自己想起来了。

“那等吃完早餐,我们就把这只野猪杀了吧。”姜桃说。

“哦,好耶!”小家伙们忍不住欢呼起来。

吃完早餐后。

开始杀猪了,大家都开始喜气洋洋的忙了起来,阵仗堪比过年。

现在已经十二月中旬,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姜桃正愁家里的肉不够多呢。

现在有七个人呢,要吃饱也不能光靠粮食,多弄点肉,粮食就可以多省下一些,肚子里也多一些油水,不管是对大人还是小孩都好。

姜桃也想多弄点肉,但自从下了大雪后,就不敢随便出门了,一是怕迷路,二是怕不小心掉到深坑里。

大雪茫茫,山里又没有人,一旦掉进去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料东荣却弄了一头野猪回来,目测得有两百多斤呢,他们至少几个月都有肉吃了。

毕竟进入正月,天气越来越冷,野味都躲着不出来,更不好打了。

开始杀猪了,这些人里面,就只有东荣最合适,他不仅长得高,还特别的壮实,一看力气就特别大。

姜桃不觉得血腥,小家伙们也不害怕,这可都是肉啊!

几人都蹲在旁边看着,魏景去拿了一只木桶过来装猪血。

猪血可是好东西呀,等凝固了成血块后,不管是用来煲汤还是炒菜,味道都不错的。

要是有韭菜的话,那就更好吃了。

不过韭菜还要过几天才能长出来。

一头猪那么大,猪血肯定也不少,光是用来和萝卜莲藕白菜一起煲汤,都够他们吃一顿了。

放干了猪血后,小家伙们就先懂事的去厨房烧水

这头猪很肥,姜桃打算拿这些猪板油来熬猪肉,猪油渣就用来包包子,上次的猪油渣包子很好吃,现在有这么多猪油,估计到时能包不少包子。

不仅包包子,还可以包一些饺子,好在天气冷了,也不怕放坏,可以冻起来,留着慢慢吃。

五花肉那些可以拿一部分来做香肠或者腊肠,其他的就全部熏成腊肉。

他们之前买的盐很多,用来腌肉的话还是够用的。

水烧好后,就开始先脱毛,这是姜桃第一次近距离看到杀猪的场景。

说实话确实有点血腥。

也没啥可看的。

小家伙们却激动的嗷嗷叫,就连三岁的小宝,也跟在两个哥哥后面奶声奶气的喊着:“杀猪咯!杀猪咯!”

姜桃就闪了一会神的功夫,那只野猪就已经被东荣给开膛破肚了,杀猪不是件轻松的事,是个实实在在累人的体力活。

杀完还要解肢切块,清理场子内脏这些,很费时间,一般杀一头猪,至少需要两三个成年人才能搞定。

不过他们这行人,受伤的受伤,小的小,就只东荣顶事。

不过他身体健壮,加上练武的强悍体质,一个顶两个,季明虞和姜桃两人也在旁边帮下忙,基本也差不多了。

虽然累,但大家都不觉得辛苦,干的是热火朝天,过程中充满了欢声笑语。

小家伙们更是高兴的满院子撒欢。

季明虞和魏景在帮着切肉,弄的差不多了,姜桃提着猪板油去熬猪油了。

猪下水和肠子都让他们留着,不要丢掉,等熬完猪油她再来处理,她要用来做卤肥肠和香肠。

她先把面发了,再准备熬猪油,猪油有点多,分了好几次才熬完,都已经快中午了。

下午还有一大堆事要做,午饭就简简单单的煮了一锅饭,然后拿了三斤猪肉加萝卜莲藕炖了一锅汤,还放了一些猪血进去,午饭就解决了。

虽然简单,可大冬天的忙活完,喝上一口热汤,身体都跟着暖和和舒坦了不少。

吃完午饭后,魏景他们接着处理猪肉。

面还没发好,姜桃就拿了猪下水,肠子和内脏这些,再切了两只猪耳朵,去河边一起洗干净。

“丫头,你要这些猪下水干什么,又不能吃,还臭烘烘的。”

季明虞看到姜桃拿这些猪下水,以为是她不懂,想劝她丢掉。

姜桃知道古代的人一般都不会吃猪下水的,因为他们不会处理,做出来一般都很臭,除了那些一年吃不上几次荤腥的穷苦人,为了肚子里有些油水,才会买这些回去打打牙祭,不过味道真的不好就是了。

“没事,我知道怎么处理,等做出来你们就知道好不好吃了。”姜桃笑了笑,还顺便卖了一下关子。

季明虞闻言,便没有再劝,左右这些也不要钱,随便她折腾就是了。

魏景不说话,则是因为相信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二章:杀猪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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