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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太平盛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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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桃把鸡和两只兔子都拿了出来,表面都由原先的白色变成了淡淡的焦黄色,应该是熟了。

姜桃拿了一把小刀,片下一小片放进嘴里尝了尝,还不错,也入味了。

“桃桃,熟了吗?”东荣被馋的坐不住,一直围在姜桃身边打转,小宝也早就蹲在旁边,看着那只烤鸡流口水了。

“呃...”

“嗯,已经熟了。”姜桃正色道。

把那只烤鸡和两只烤兔子递给他们,让他们先去分,趁着还有最后一些余温,她把最后一锅饼放了进去,打算接着烤。

分东西的是魏景,他把两只鸡腿给了小宝和东荣,鸡腿吃起来比兔子要嫩一点,小宝比较容易咬的动,东荣的鸡腿则是刚刚姜桃答应要给他的。

大毛和虎子每人给了一只兔子的后腿,不吃鸡腿要吃兔子腿,是虎子要求的,他最近吃了好几次鸡腿,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馋了,这次他想试一下兔子腿的滋味。

大毛则是没关系,遇到姐姐他们前,他不仅没吃过鸡腿,连兔子腿也没吃过,所以他也试一下兔子腿。

姜桃刚放好烧饼,魏景就递给了她一条兔子腿,姜桃没客气,伸手接了过去。

“啊,太好吃了。”小吃货小宝抱着个大鸡腿高兴的大喊。

“对,对。”虎子嘴里大口嚼着肉,迷糊不清的说道。

他嘴里说不了太多话,但他会点头,于是顺着小宝的话茬赞同道。

“那当然,桃桃做的最好吃!”东荣一本正经。

他左手一只鸡腿,右手一只兔子腿,正在大快朵颐,嘴里忙个不停,一边还不忘力挺姜桃,给她捧场。

是个忠实的铁杆粉丝。

大毛不会说话,但他一直在珉着嘴角微笑着,一切尽不在言中。

她也尝了一口,火候刚刚好,两只兔子很肥美,肉质也很紧实,吃起来不柴也不腻,还在滋滋的流油。

“大哥,再来一块!”虎子吃完了手里的兔子腿,又瞄上了一块鸡肉。

“你怎么吃那么快?”魏景皱了一下眉头。

其他人才吃了一半,他已经吃完了,要知道那只兔子起码都有八九斤了,腿可不小。

姜桃抿嘴一笑,“他不会噎着的,可以再给他一小块鸡肉,不过吃完就不能再吃了。”

虽然不会噎着,但吃太多了晚上也会消化不良,不管再好吃,也要适可而止。

魏景递了一块鸡肉给虎子,虎子立马就给接过了,生怕再慢一点,姐姐就不让他吃了。

吃完后,他也就不再继续要了,刚刚他吃完兔子腿就已经差不多饱了,只不过是想再试试烤鸡的味道而已。

试过了之后,果然都很好吃!

一只五六斤重的野鸡加上两只肥兔子,七个人不到半个时辰就解决掉了,东荣甚至还有些意犹未尽,摸着肚子,委屈的说还没有吃饱。

还好刚刚姜桃还另外烤了烧饼,一共十个。

姜桃他们都吃不下了,只东荣继续吃了两个,剩下的姜桃就放了起来,留着明天再吃。

等吃完,天都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外面已经看不见了,吃东西的时候,我们都回到了厨房,挤在灶台旁边,锅里烧着热水,灶里有火光时不时的冒出来,为昏暗的厨房,带来了一丝光明。

他们是有煤油的,但季明虞来了后,两个房间都要点灯,怕不太够用,平时就会尽量节省一点。

收拾好那些骨头后,大家各自洗完澡,就都回屋里休息了。

没有多余的房间和坑了,东荣就去了季明虞的房间跟他一起睡,那边的床也很大,挤三个人都绰绰有余。

第二天。

昨天雪好不容易停了一天,今天就又开始下了。

自从来到这里,姜桃因为经常早起,生物钟也基本定时了,就算赖床,也赖不了多久就醒了。

魏景起的最早,房间里早已经不见了人影,估计已经和往常一样在院子里看书了。

她躺了一会也起来了,一打开门,就看到了季明虞,打了一声招呼。

院子里,魏景果然已经坐在那里,捧着一本书在看,没打扰他,姜桃就去了厨房,季明虞留在屋檐下继续做康复训练。

他身体已经基本没有大碍了,只是躺了这么久,行动有点不便。

照旧先把热水煮上,等会小宝他们起来了可以用来洗脸。

然后就去看了一下昨晚她泡的黄豆,坑菜昨晚和今天早上她都看了一下,暂时还没什么变化,应该要过几天才会发芽。

她种的主要是韭菜和鸡毛菜,种子是上次去买粮的时候,在店里买的。

还另外种了一些生姜和大蒜,上次挖的快吃完了。

这些菜长势都很快,割了一茬又一茬,基本冬天不会愁没菜吃了。

泡的黄豆都已经发胀了,可以把水倒掉了,她刚准备把它们捞出来,魏景就已经跟着季明虞进来了。

“看来我们进来的正是时候。”季明虞笑着说道。

“那你们就在旁边看着吧,其实不难的。”姜桃说。

发豆芽确实是没什么难度,只有以前没人知道怎么做罢了。

姜桃先把那些漂浮在上面的黄豆撇出来,那些都是坏的,一般发不了豆芽,剩下的那些颗粒大圆润饱满的这些,才是可以发豆芽的黄豆。

季明虞看着盆里剩下的那些黄豆,不敢相信的问:“小丫头,难道这就好啦?”

姜桃感到有些好笑,摇摇头说:“当然不是,这只是第一步而已。”

季明虞闻言,拍了拍胸脯,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这么简单,如果真的这么简单的话,让他们情何以堪,这不是等于把他们的智商给按在地上摩擦吗。

“那下一步呢?该怎么做。”季明虞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问道。

“急什么?”姜桃一脸淡定。

当然是想看啊,这丫头怎么还这么慢悠悠的,一点都不麻溜,他心里已经在急的快要抓狂了。

就连魏景,也一改往日的冰山脸,满脸期待的看着她。

知道他们着急,姜桃也没卖关子,没有辜负他们的期待,立马就继续下一步了。

她将泡好的黄豆倒入篓子里,然后给蒙上了一层透气的纱布,再自上而下的往布上浇水,保证黄豆能够充分的吸收到水分,下面再用一个盆接着。

做完这一切,就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就是连续三到五天,每天重复三到四次的给这些黄豆浇水,保证布上面是湿润的。

这样持续,到四五天后黄豆发芽就可以吃了。

“这就完了,就这么简单??”季明虞和魏景两人目不转睛的盯着,直到姜桃停下手,终于忍不住发出了疑问。

“嗯,就这么简单。”姜桃点了点头。

季明虞则是满脸的不可置信。

魏景嘴角好像也微微抽搐了一下,不仔细看的话完全看不出来。

好像他们的智商真的有被摩擦到!

“接下来每天重复浇水,大概四到五天就可以了。”

“嗯。”两人已经不想说话了,感觉脸有点疼。

做完了这些,接下来就要做早饭了,季明虞出去了,可能是刚刚的那一幕给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他需要一个人静一静,然后缓一缓。

魏景留在了厨房,帮她洗菜和烧火。

她打算做个青菜面条,切颗酸菜,然后再煎几个荷包蛋,荷包蛋主要是给小家伙们吃的。

昨天吃了那么多油腻的东西,早上应该吃的清淡一点。

魏景正在洗菜,他真心实意的夸赞道:“你懂得真多。”

不但聪明,也很厉害。

这段时间以来,他确实从他身上学到和认识到了不少东西,每一样都让他受益匪浅。

姜桃不敢居功,也无意表榜自己,她只是很幸运的生在了科技发达的现代,她现在所有对于他们来说的先进的知识,只不过是因为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罢了。

这一切成果,都是无数先人通过无数次失败总结出来的经验,她只不过是有幸学习到而已,算不得什么,伟大的也不是自己,而是那些先辈。

“这算不得什么。”姜桃有些心虚。

“嗯。”

他也只是感慨一下,他只是知道她来自其他国家,但她所知道的每一样知识都很令人惊叹,可偏偏她却不以为然。

他甚至不能想象,以前她生活的的国家,是不是真的没有战乱,人们也都能吃饱穿暖,真正做到了国富民强。

这般想着,他也就问了出来。

“能和我说说你以前的国家吗?”

姜桃知道她问的是现代,想了一下,就按照现代的标准和他说了。

“我们那里交通非常的便利,百姓也十分富足,老有所养,幼有所教,所有的制度和体系也都十分的完善,涉及到衣食住行的个个方面,很有秩序。”

说完后,想到什么,姜桃还特地加了一句,“在我们那里男女平等,女性还拥有足够的自由和自主权。”

言外之意就是,不像你们这里的女人,连最基本的自由和人权都没有,女人更像是男人的附属品。

她觉得在这样的古代背景的对比下,她能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实在是太幸运了,至少女人能够勇敢的活出自己。

随着姜桃所说的每一句话,魏景心中无比的震撼与惊叹,他不由自主的在脑海中勾勒出相应的景象,真的有这样的世界吗?

他不敢想象。

一个国家真的能够做到这般,又如何不强盛。

这是真正的太平盛世。

原来她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那么好,怪不得会认识和拿出那么多利国利民的东西。

他们的国家有一天,会不会也会变成她所说的那样?

魏景心里不由得开始憧憬着。

姜桃理解魏景心里的期盼,作为自己国家的子民,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国家能够越来越强大。

只有强大了,才不会受欺负和挨打,人民才能够真正的安居乐业,繁荣富强。

“一定会的。”姜桃坚定的回答他。

就算做不到现代的那般,至少也会让百姓有饭吃,有衣穿,有钱花,还有学可以上,再也不受天灾战乱之苦。

只要做到这些,就足够了。

老百姓所期待的不正是这些吗?

“嗯。”

听到姜桃坚定的回答,他莫名的就也相信了。

他们的国家未来一定也可以。

可以打造出一个太平盛世!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十一章: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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