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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换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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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雅从玉梅家里出来,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往下走。

丽景的物业在绿化上下了大工夫,即使是数九寒冬,小区里面的四季常绿乔木也是郁郁葱葱的,银杉,松柏,苍翠里夹杂着光秃秃的却形状各异的灰白色的树干,也是难得的风景。

何欣雅先开口问道:“你们……还好吗?”

话一出口,何欣雅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能住的起丽景花园别墅的人,能不好吗?

玉梅看着远处连绵起伏的青山,笑了笑:“好不好,端看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如果我们追求的仅仅是吃的饱穿得暖,衣食无忧,那我们确实挺好的。”

她收回目光,看向眼前的人,“不过,我是得陇望蜀,有了好的,就想要更好的。从前穷怕了,现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就开始追求身份地位。还真应了那个词,欲壑难填。有了片瓦遮身,又会嫌地方太小,穿着棉麻布衣,说不定就幻想绫罗绸缎了,你说是不是?”

何欣雅困惑地道:“女人最好的归宿不是嫁人么?你阿爹和玉……你大哥,一个比一个能干,你何必那么拼命?”

何欣雅没意识到自己这话问的有什么不对,毕竟当下很多人都是抱着这样的想法的。

女人再能干,倘若不嫁人,似乎人生就不那么圆满。

玉梅有时候觉得人真是奇怪的动物,一边高呼男女平等,一边又理所当然地仗着女性的身份理直气壮的将自己的未来系在男人身上,却从来没想过,都是爹生妈养,凭什么男人就该负担起女人的一生?

不过,交浅言深,玉梅没耐性跟一个多少年没见面的老乡来讨论这个深奥的问题,她随口问道:“你们全家都回来了?不打算再出去吗?”

何欣雅没料到玉梅会问到她头上,“啊?……是吧,绕来绕去,我阿娘还是故土难离,现在家里一切都发展的不错,就想着回来碰碰运气了。”

玉梅撇撇嘴,恐怕是混不下去才对,当初何欣雅出嫁的时候那排场,刘美芳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自家女儿嫁了个有钱人。

当初走得那么高调,这次却跟丧家之犬似的灰溜溜了回来了,打死玉梅都不相信刘美芳真的是故土难离。

不过,这是人家的事情,玉梅才懒得问。

玉梅不想说话,何欣雅就没话找话:“你……还没处对象吗?”

玉梅叹了一口气,怎么一个个都盯着这事不放呢?她今年26不是62,她不嫁人有什么好奇怪的?

何欣雅又叹道:“以前我不懂,只觉得嫁人千般好万般好,嫁了人我阿娘就管不了我了。”她自嘲地笑笑,“等嫁人了才知道,我阿娘管我,至少是为了我好,可是嫁了人,人家却打着为我好的旗号把我欺负地死死的……还是你聪明,不肯肯早早嫁人……以后挑人,还是要睁大眼睛看看,遇人不淑,毁的,就是一辈子。”

玉梅虽然不待见何欣雅,可是看她这样悲观,还是忍不住嘴贱开怼:“姐们,你今年多大?有三十吗?人的一辈子有多长,就算短命,活五十岁就够本了,那还有二十年呢。现在就说毁了一辈子,不嫌太早了么?”

她逼视着何欣雅,“不就是嫁了个辣鸡吗?你都甩了他了,还有什么好耿耿于怀的?不过不小心踩了一坨屎,难道你还要在心里把那坨屎珍藏一辈子?”

何欣雅有些难堪:“原来你都知道啊。”

玉梅没什么歉意地耸耸肩,道:“抱歉,喜欢嚼舌根的人太多,不想听也听了一耳朵。”

何欣雅不由想起自家阿娘的来意,不由有些担心。

要是华婶也知道了自家的事情,那阿娘提的事情会不会惹毛华婶?

这么想着,何欣雅就有些担心。

她抬头看着眼前的女孩,神情坚毅,神采飞扬,自信里带了一点嚣张,明媚里带了一点果敢,她随意放松地站在那里,就自成一道风景。

这样女孩,真的会看上自己一事无成的哥哥吗?

而玉书,记忆里那个风光霁月的少年,是否依然还是疼爱的自己的邻家哥哥?

玉梅带着何欣雅在小区里闲逛,家里,刘美芳绕了一大圈,终于绕到自己儿子身上来了。

“我们家明业大学毕业以后,在大公司做了一阵子,后来我想回老家了,他拗不过我,只好把工作给辞了,我真是后悔的要命,早知道就不强迫他了。他在公司里面已经做到主管的位置了,再升一升,说不定就是部门经理了。”

李爱华没觉得一个主管或者经理有什么了不起,玉书玉梅走出去,人家都是陈总小陈总地叫,她早就听得麻木了。

刘美芳如果不提头衔,只说待遇多好,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说不定还能让李爱华震撼一下,偏偏刘美芳一心觉得这个总那个总的很能唬人,看见李爱华面色没有半点波动,心里有些奇怪。

她叹气:“我们这些做父母的,总希望孩子有出息,可是太出息了,我们也烦恼,就说这终身大事吧,左一个看不上,又一个没感觉,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这可倒是说道到李爱华心坎里去了,家里的大女儿不就是现成的例子么?有了一点成就,就跩得跟什么似的,死活不愿意嫁人,把她愁得哟,白头发都要添好几根。

“对的哟,为了她,我都不知道给拜托了多少人了,可她一个也看不上。你们家明业也是这样吗?”

刘美芳一拍大腿,“噢哟,可不就是嘛。我就想,他要是嫌大城市里的姑娘不安分,那回到老家来,找个知根知底的,他总没话说了吧。”

“所以,我这次特地回来,就是想问问,你可看得上我家明业?要是不嫌弃,就让两个孩子试着处一处?”

李爱华还没回过神来,刘美芳又砸下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或者,换亲也成啊!”

李爱华神色怪异,“换亲?”

这个词李爱华并不陌生,所谓换亲就是我把女儿嫁给你儿子,你把女儿嫁给我儿子,一个换一个,不用彩礼不用嫁妆,谁也不吃亏,皆大欢喜。

一般来说,换亲的都是家里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时娶不上妻的,家徒四壁,年纪大了,痴了或傻了。

以前家里穷的时候,李爱华也曾担心玉书娶不上媳妇,也曾动过拿玉梅给玉书换亲的念头,连人选都看好了,后来被婆婆拦了下来,再加上玉书自诩知识分子,坚决不肯同意这件事,李爱华才作罢了。

没想到时隔多年,她居然又听到这么个词语,李爱华一时有些恍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292、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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