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梅的助理刚从茶水间出来,就看见一个人影从老板办公室前疾步离开,那仓皇而逃的背影跟严总好像啊。
小姑娘摇摇头,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一向冷静自持泰山崩于顶都面不改色的严总,怎么可能会失态,她安安静静地将茶水送到办公室里,又安安静静地退了出来,顺手把没关紧的门关紧了。
玉梅从此至终都不知道严禄曾站在她的办公室门口,将她的豪言壮语听了个完全,以至于严禄开始绕着她走的时候,玉梅问不出缘由白白伤心一场。
办公室里,何招娣端起温度刚好的茶水喝了一口,说道:“看来我不问你是对的,不然就喝不到这么好的茶了。”
玉梅顿时笑起来:“开个玩笑……你喜欢喝,一会回去的时候带一些,这茶是一个代理商送的,说是大红袍,我也不知道真还是假。”
何招娣笑:“那给我这不懂品茶的粗人不是糟蹋了吗?”
玉梅翻了个白眼:“茶不就是拿来喝的吗?什么糟蹋不糟蹋的。”
何招娣笑起来,端起茶喝了一口,看着窗外的街景,呓语似地道:“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能坐在本市最繁华的地段最高的商业楼里,悠闲和老朋友饮茶回忆往事。只可惜,当初四个人,如今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同一个村里长大的姑娘,玉梅与何招娣,何喜梅,何阿秀算是感情比较好的几个,没想到几年过去,何喜梅香消玉殒,何阿秀下落不明,只剩下她们两个,也各自奔忙,竟是难得相聚了。
玉梅斟茶的手顿了一下,“世事无常,我也没想过。”
何招娣突然想起一件事,“听说欣雅回来了。”
“何欣雅?不是说嫁了一个有钱人,全家一起跟着享福去了?”
年少时候的何欣雅可是全村年轻后生的梦中情人,后来听说全村最靓的一朵花被外乡人摘走,不知道多少后生在背地里扎小人,诅咒采花的那人不举。
玉梅与何欣雅关系始终淡淡的。
美丽的女人总有那么一丝傲气,这一点在何欣雅身上表现尤其明显。
再加上何欣雅那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势利的娘,玉梅对何欣雅一向敬而远之,自然懒得费心去关注一个注定没交集的人。
何招娣不会无缘无故提起何欣雅,玉梅闲适的靠在沙发上,耐心地等下文。
何招娣低着头,有些难以启齿,“欣雅的哥哥也一起回来了,还没说亲,我阿娘问我,愿意不愿意和他处一处。”
玉梅顿时皱眉,她对招娣那个重男轻女的娘印象深刻,既然她提了这个问题,恐怕内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将女儿与对方送做堆了。
她问何招娣:“你……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嫁给什么人吗?”
何招娣摇摇头:“我没想过嫁人,太累了,还是一个人好,以后等我弟弟结婚了,我就自己搬出来住,要是我爹娘愿意跟着我,我也可以给他们养老送终。”
玉梅翻了个白眼,说道:“是不是傻?你家现在的一切都是你赚来的,凭什么拱手让人?你弟弟有手有脚,你能养他一时还能养他一辈子?你阿娘该不会怕你和你弟弟抢家产,才想把你赶紧嫁出去吧?”
不怪玉梅这么想,乡下人的观念里,女儿嫁了人,就是泼出去的水,家里的一切就与她无关了。照何招娣阿娘那个偏心劲儿,还真有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的。
何招娣苦笑:“谁知道呢。”
玉梅顿时骂了一声艹,这才想起问何欣雅那个哥哥是什么情况。她记得何明业和大哥同岁,印象中是一个特别白净斯文的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大年纪还打光棍。
而且,玉梅总觉得这一家人出现的时机太微妙,不由多留了一个心眼。
何招娣摇摇头,“我阿娘没说。不过村里有闲言碎语传来,说是欣雅跟她男人离了,城里呆不下去了,一家人打算回来重新开始。”
何招娣望着玉梅欲言又止。
事实上,关于何欣雅一家的消息,除了她说的这些之外,何招娣隐隐觉得何欣雅似乎是奔着玉书回来的。
何喜梅刚走没多久,别人除了叹一句她命薄无福之外,私底下都蠢蠢欲动。
毕竟玉书的年龄摆在那里,没人认为他会一辈子不续娶。
年轻能干,家资颇丰,甩了铜铃人几条街了,可不是乘龙快婿的现成人选吗?
至于何明业的亲事,反而像个添头了。
玉梅看着何招娣,眼神犀利:“还有其他事情?”
何招娣斟酌了一下,到底没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
玉梅那个爆脾气,要是知道自己大嫂刚去不久,别人就把主意打到她哥哥头上,女暴龙不暴走才怪。
何招娣就道:“没别的,我就是觉得这一家子走得太久了,不知道他们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再看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玉梅无话可说了。
何招娣走的时候,玉梅想了想,还是提醒她一句:“续约的事情,让你阿爹别掺和了,免得到时候那些人拿他撒气。”
何招娣就知道这事不能善了了,点点头,“谢了。”
送走了何招娣,玉梅叉着腰站在原地想了想,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何招娣的阿娘可以为了儿子,把女儿胡乱打发了,自家阿娘会不会怕自己嫁不出去,随便把自己塞给别人?
谁知道呢,病急乱投医。
要不,干脆下点药,先把老严睡了再说?
被玉梅惦记的严禄突然毫无预兆地打了个大大喷嚏,把对面的郑军吓了一跳。
郑军惊奇地看着他:“感冒了?”
严禄拳头抵在鼻底,突然想起玉梅的豪言壮语,顿时有些不自在地回道:“不是。对了,公司接到全国服装设计大赛的邀请函,你和玉梅一起走一趟吧,小姑娘作品已经入围,这次也会和你们同行。”
这种全国性的大赛,不出意外的话,米莉肯定也会参加,想到可能遇见前女友,郑军有些头疼。
当初的事情,谁都知道是米莉不厚道,可是米莉一直耿耿于怀,这几年直憋着劲等着找回场子呢。
郑军不用想都知道,这次碰面免不了刀光剑影了。
看见老严目光灼灼地看着他,郑军只好硬着头皮答应道:“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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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