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梅情绪激昂,陈志民却冷静的多。
他忍不住给郑梅泼冷水:“咱们没证据。就算那钱是从我大嫂手上借走的,咱们也没办法。”
郑梅顿时焉了,不甘心地道:“我朋友说的话也不能当做证据?”
“就算人证有了,物证呢?陈家完全可以抵赖,说她们是从别处借的钱。”
郑梅顿时急了:“她们一家子穷光蛋,往哪去借三十万?三十万啊!不是三十块!这钱肯定是大嫂的,没跑了!”
陈志民沉默不已,半晌,才道:“大哥大嫂还有一些东西你不是收着吗?去找找,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郑梅拍着自己的额头,骂了一声:“看我这猪脑子!我这就去找。”跳起来就往楼顶的杂物间跑。
亏得当时自家老公强硬地很,坚决不让自己把那些辣鸡丢了。
要是真丢了,那三十万就没了,那才是戳自己的心窝子!
陈志民默默地坐在沙发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眉眼笼罩在烟雾下,让人看不清楚神情。
郑梅费了好大的劲,才在杂物间的角落里扒拉出一个沾满灰尘的旅行箱。
她顾不得拍身上的灰尘,搓着手,看着眼前这个破旧的旅行箱,就像在看一块发光的金子。
可不就是金子吗?!
三十万呐!
发家致富全靠这三十万了!
郑梅兴奋地全身发抖!
有了这三十万,她就可以在市区买一套房子了,一家人的户口也可以迁过去了,女儿每个学期几千块的择校费也不用给了!
多好的事儿啊!
至于玉梅是不是真的借了贺晓霜三十万,或者就算玉梅借了贺晓霜三十万,还钱也该还给陈冬儿这件事情,郑梅选择性地忘记了。
很快,郑梅就高兴不起来了。
她把箱子翻来覆去地翻了好几遍,吃了一嘴的灰,这箱子里还是一堆破烂,别说借条了,箱子里一张纸头都没看见!
郑梅不死心,又翻了几遍,把里面的几个布娃娃也剪开了,棉花布头都拆地七零八落的,也没找到半点有用的东西,顿时泄气地坐在地上。
陈志民看见郑梅垂头丧气地下楼来,心里一点不意外。
“没找到?”
郑梅哭丧着脸:“没有,我都翻遍了。老公,找不到借条,我们拿什么去问陈家要钱?”
陈志民把手上的烟蒂碾熄在烟灰缸里,站起身来,一声不吭地往外走。
郑梅急了,一把拉住他:“干嘛去?你赶紧想想办法啊!蜜儿这学期的学费还没交完呢。”
陈志民阴着脸,说道:“我去找找大哥的朋友,探探他们的口风。你再想想还有什么地方咱们漏了。”
郑梅连忙叮嘱他:“你千万别提借条的事,财不露白。”
陈志民点点头:“我知道了。”
郑梅的心情就跟坐过山车似的,忽而兴奋忽而忐忑忽,十分刺激。
好不容易捱到深夜,陈志民带着一身酒气回来了。
郑梅看他的脸色并不是很高兴的样子,心情顿时不好了。
“找不到吗?会不会,他们当时根本没写借条?”
话一说出口,夫妻俩顿时面面相觑。
还别说,这还真的是贺晓霜能干出来的事。
毕竟能眼皮子都不眨地一出手就借三十万,借的对象还是个小姑娘,就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
陈志民有些闹心,心里有个念头转来转去,不过看着枕边人的脸,有些话却说不出口了。
没过几天,宏观村里就有人在传陈力家的大女儿玉梅借钱不还,想当老赖的传言。
这话的源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的,几天功夫,居然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
有人相信有人不信。
不信的自然是和陈家交好的一群人,以刘珍反映最为激烈。
“那个下贱坯子黑心货!造谣也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侄女自己开店开公司,买房子买车子,会差三十万?狗屁的借钱不还!十多万的房子,他们家说送就送!他们差钱吗?烂了舌根的东西!有本事别在背后阴人啊!有本事站出来,咱们罗对锣鼓对鼓,说个清楚明白啊!”
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噢哟,刘大婶,你说的十多万的房子就是你家住的这套啊?真白送给你啊?”
有人眼红:“你得了人家的好处当然为他们说话了!要给我一万块钱,他们想让我说什么我也会说。”
有人幸灾乐祸:“有钱又怎么了,这名声都烂大街了,难怪年纪这么大了还嫁不出去,活该!”
有人嫌恶:“拿着别人的血汗钱发了家,还想赖账,忘恩负义!”
有人不平:“我看你才忘恩负义。说陈家忘恩负义的,麻烦先看看你们做的营生!你们做的这些手工活,这些年都是谁帮你卖出去,让你们赚足了钞票?得了好处的是你们,背后诋毁他们的也是你们,你们怎么还有脸说人家忘恩负义?!”
宏观村里炸开了锅,李爱华却一无所知,她正高高兴兴地帮玉书收拾行李。
儿媳妇的死对儿子打击太大,好不容易玉书松了口,愿意带着女儿去旅游散心,李爱华当然举双手赞成。
刘珍拖着一袋子山货上门的时候,看见妯娌开怀的样子,突然不忍心把村里的传言告诉她了。
他们家里刚遭逢巨变,一家人刚刚凄风苦雨地过完了一个囫囵年,好不容易心情好转了一点,结果又碰上这样糟心事。
都是钱财惹的祸啊!
刘珍苦笑着想。
李爱华要强爱面子的性子她这几年也算了解一点,倘若让她知道女儿的名声被人糟蹋了,恐怕会立即冲回村里找人拼命。
想了想,刘珍开口道:“玉梅不在家吗?”
李爱华也没多想,随口答道:“她天天恨不得以公司为家,这个时间肯定在公司了。你找她有事啊?”
刘珍胡乱找了个借口:“嗯,有个亲戚家的女儿想来城里找工作,我想问问他们厂里收不收人。”
李爱华就道:“多大点事。等她晚上回来我跟她说一声。”
刘珍有些为难:“我那亲戚的女儿来城里好多天了,一直催我帮忙问问,有点着急。”
李爱华并没有起疑,想了想,就道:“那你去公司找她吧,知道地点在哪里吧?”
刘珍笑道:“你们家老大老二都是村里年轻一代的榜样,那地方我能不熟吗?”
告别了李爱华,刘珍匆匆往似锦服饰去了。
流言的事情还是要尽快提醒玉梅处理,不然越演越烈,对玉梅很不利的。
哎,也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跟陈家作对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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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