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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狂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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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梅站在C市的似锦服饰专卖店门口,看见店里客似云来,眼里有莫名的光闪过。

她在门口站的时间长了,作为经过的人不免诧异地看着她。郑梅不仅不觉得窘迫,反而有些享受众人的目光,想到自己掌握的事情,郑梅心里豪气顿生。

收银台前的小姑娘看见郑梅站了许久,好心叫道:“大姐,您是在等人吗?进来坐坐吧,外面冷。”

郑梅想了想,没拒绝。

小姑娘给她倒了一杯温水,郑梅双手握着,坐在候客区静静地看着那些买衣服的人。

看收银的小姑娘空了,郑梅装作无意地问起:“你们这里的生意真好,我在门口站了这么久,就没见你双手停过。”

小姑娘速度极快地将客人买过单的衣服整整齐齐叠好,放进精美的手提袋里,双手递给客人,热情洋溢地说一句:“欢迎再次光临。”这才回头对郑梅说道:“那当然。我们的衣服款式好看,用料也好,加上价格也不贵,受欢迎也正常啊。”

郑梅不懂生意之道,她开的小卖部都是一些日常用品,干果零食,客人也是固定的那些人,生意不好不坏,也就勉强维持个温饱而已。这几年随着周边的小卖部多了起来,她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

恰好陈蜜儿上了初中,郑梅舍不得女儿住校,便和陈志民商量,把小卖部转让了,到城里另谋出路。

陈志民不愿意。

他在自己的三分地上再怎么落魄,至少也算有房有田,生活不愁。

可是舍弃了乡里的一切到城里从头来过,他没勇气。

一向听话的郑梅这回却不肯听陈志民的话了,陈志民不肯拿钱出来,她就打算伸手问大姐郑云借。

郑云靠着在九中附近开的小店卖小饰品赚了不少钱,后来不满足小打小闹,索性把镇上的店铺转给小姑子,自己又在一中附近买了一间店面专门做精品,这几年靠着一中的客源,生意越来越好,日子也越过越红火,不仅在城里买了房子,户口也转到城里来了。

郑梅觉得亲姐妹,借个十万二十万的有多难,没想到郑云却干脆利落地拒绝了。

郑云的理由也很简单:店里压着那么多货,买房子还欠别人钱,再加上为了运货方便,家里又刚添了一辆面包车,实在拿不出多余的钱了。

这些话在郑梅看来都是托词,但是郑云态度坚决,郑梅也没办法

骂骂咧咧地从郑云家里出来,郑梅遇上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小芳。

故友重逢,自然有说不完的话。

两个人在咖啡屋里坐了半天,话题从学生时代跨越到老公孩子。

最后,郑梅叹道:“有时候,遇上跟钱有关系的事,亲姐妹还不如别人呢。”

小芳没有回答她的话,她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相对而坐的男女身上,尤其是那个女的身上。

她朝郑梅努努嘴,示意郑梅看那那个女的。

郑梅顺着她的眼光望去,就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她撇撇嘴:“有什么好看的,长得也很一般嘛。”

小芳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我不是让你看她长得好不好看,而是想让你看看有钱人长得什么样。”

郑梅嘴角下垂地厉害,却难得的没有反驳小芳的话。

小芳叹道,“她第一次来我们银行取钱的时候,是我们行长亲自接待的,你知道她取多少钱?”

郑梅随口问道:“多少?”

小芳伸出三根指头。

“三万啊,那没什么奇怪的,三十万她们家也拿的出来。”

小芳奇道:“咦,你居然猜到了……确实是三十万。不过不是现在的三十万,而是九几年的时候,那是的钱更值钱,三十万,都够在市里买多少套房子了。”

郑梅猛地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小芳:“具体哪一年?你还记得吗?”

小芳被郑梅眼里火热的光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道:“九五还是九六吧。”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郑梅心中狂喜。

九五年的时候,她那个短命的大伯子夫妻还在,贺晓霜还养着别人家的小崽子。

那时候陈玉梅家里也不过刚摆脱了赤贫,怎么看也不像能拿的出三十万的人。

那时候陈玉梅还三天两头往贺晓霜家里跑,很有可能那笔钱,就是贺晓霜的。

至于贺晓霜恐怕是被陈家姐妹的糊弄地失了理智,才把这么大笔的钱借给她们。

难怪那几年她翻遍了贺晓霜的遗物,也只找到两三万块钱,敢情钱全被陈家这两个狼心狗肺的臭丫头得了去!

至于陈家后来得了势,全家搬到市里去了,全家住别墅,出门开好车,那也全是那个短命妯娌的功劳了。

想到这其中可以操作的空间,郑梅坐不住了,丢下一句:“以后再联系。”就匆匆跑了。

她急着回去告诉陈志民自己得到的消息。

如果这个消息属实,她何必再问大姐借钱!

本金加这几年的利息,别说开店的几万块钱了,剩下的钱还可以在市中心买套房子了!

陈志民被火急火燎的郑梅拉回家,一脸的不高兴。

“我都说过了我不同意!农村里的店你都开不好,你还想到市里去开店,想钱想疯了吧你?!你想没想过,在城里开一家店需要多少本钱?要是折本了,你亏得起吗?”

郑梅被陈志民喷了一顿,不仅不恼,反而神秘兮兮地道:“老公,你别急。我要说的不是这事,是另外一件事。”

陈志民皱眉看着郑梅,耐着性子等她的下文。

郑梅按捺住满心的兴奋,说道:“你大哥大嫂去的时候,他们存折上不是只有不到三万块钱吗?”

陈志民板着脸,点点头,这件事也是他心里的一个结。

他很疑惑,大哥虽然工资不高,可是大嫂赚钱很有一套,他们的布艺店开了好几年赚的钱应该不少。

可是几年下来,除了那套自建的楼房和几万块存款,别的什么都没有,这不合常理。

郑梅看见陈志民神色严肃,心里乐开了花。

“你当时不是怀疑大嫂把钱放在别人家里了吗?还怀疑过陈家是不是借了大哥大嫂的光才发了财?”

“现在,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他们不是借了咱们大哥大嫂的光才发了财,她们完全是昧下了大哥大嫂的血汗钱才起的家!”

“这笔钱必须向陈家讨回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280、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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