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梅正聚精会神地看报表,助理捧着一束百合花进来说:“陈总,有人送了一束花过来给您。”
玉梅头也没抬地说道,“放着吧。”
助理抱着花束,站在那边,有些进退两难。
玉梅抬起头看见小姑娘为难的样子,皱起眉头:“怎么了?”
助理指了指放在花束中的卡片有些为难的说道:“没,花束里的卡片您记得看一看。”
玉梅看着很像落荒而逃的助理汗颜。
小姑娘面嫩的很,什么事情能让她脸红无措?
玉梅随手抽起花束中间的粉色卡片,看见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行字:“我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就被你优雅的气质和迷人的身段深深吸引,你是我的女神,我愿以身伺神常伴你的左右。”
就这几句话小姑娘有什么好脸红的?
玉梅笑了笑,随手把纸条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去了。
至于花,百合花有什么好看的,她更喜欢玫瑰,喜欢红艳艳的红玫瑰。
而且,她希望是心中的那个人能亲手送她玫瑰。
虽然这个愿望有点渺茫,但是玉梅并不觉得失望。
不出意外,以后大部分时间她都会和他一起并肩作战,对她来说,再美的花也比不上她与她独处的那些时光。
玉梅伸手按下内线,正准备叫小助理进来把花拿去处理了,不过,脑海中突然冒出个主意,又收回手。
她拿着文件去找严禄,严禄伏案工作,听见脚步声,头也没抬地说道:“坐,等我一会儿,马上就好了。”
玉梅把要审批的文件放在严禄手边,直接走到沙发边上烧水泡茶。
功夫茶基本上当地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玉梅以前虽然没接触过这一道,后来跟着严禄,慢慢被影响,也爱上了这种悠闲的饮茶方式,忙碌之余,悠闲自在地泡一杯茶,心情很快放松下来,才有精力再投入繁重的工作中去了。
水烧得差不多了,玉梅开始洗茶。
严禄批好了文件,走到沙发上坐下来,看见玉梅泡茶的姿势娴熟,顿时笑了起来,“你以前不是不爱喝茶么,你看现在,这手势,我给八十分。”
玉梅给严禄的杯子里倒满了茶水,放下茶盏,自己端起茶喝了一杯。这才开口说道:“不是不爱喝茶,乡下人嘛,茶水都是解渴用的,这些高雅的玩意儿都是城里人的专利。我们每天忙着干农活,忙着挖空心思赚钱,哪里有这闲情逸致讲究什么艺术熏陶咯。倒不是不爱喝茶。现在习惯了,那天不喝了才不习惯。”
严禄笑了起来,接过茶盏给玉梅倒茶。
他的动作更显得飘逸,玉梅托着腮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看的入神,玉梅嘴里无意识地冒出一句话:“人家都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我觉得,其实男人要是认真起来,也是帅得要命啊!”
严禄手一抖,差点没绷住。
总感觉她是在撩他啊。
以前玉梅对她,更像是学生对老师,尊敬有余,亲近不足。
严禄猜测玉梅很多商场上的知道都是他教的,所以才会把他当成师长一样尊敬。
现在,两个人天天共事,加上身份对等,玉梅对他的那种疏离就没那么明显了。
严禄反而更喜欢现在的玉梅,个性鲜明,杀伐果断,她已经成长成为合格的职场精英。
严禄不知道玉梅未来会走向怎么样的高度,他希望自己能成为她的后盾,护着她展翅高飞。
玉梅叹了一口气,“其实人长得好看也是一种烦恼啊,你看,我每天家里公司两点一线,也没出去惹事啊,现在还有莫名其妙地人给我送花了。你说送花的人是不是有毛病?”
严禄不厚道地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给玉梅斟茶,还开解她:“你要慢慢习惯这种状态,毕竟,只要眼不瞎的人,都能看到珍珠发的光。”
玉梅没得到答案,不死心,又叹气:“如果是认识的人也就罢了,关键是我根本不知道是谁啊,你不知道人家随花些的什么赠语呢,把我的助理都吓得不好意思看了。”
严禄端起茶杯放在鼻尖嗅了嗅,一口饮尽杯中的茶,笑着说:“现在不知道无所谓,人家送花当然是想引起你的注意力。你瞧着吧,今天不过是个开胃菜,说不定明天开始才是重头戏了。”
玉梅泄气了,严禄城府太深,她这小菜鸟完全不够看啊,不仅没有试探出对方的态度,还把自己的底给泄得一干二净。
算了,来日方长。
她淹头搭脑地走出老总办公室,严禄坐在沙发上一杯接一杯的往肚里灌茶水。
玉梅说的事情,严禄其实知道,也明白的很。
玉梅本身外形条件就好,再加上渐渐展露出来的领导才能,让她身上具备了一种难言的魅力。
这样自信,张扬,又带点优雅,带点纯真的女孩,其实最能吸引旁人的目光。
不过,吸引旁人的目光不等于谁都有勇气去摘这朵带刺的玫瑰。
因此听见玉梅说有人送花的时候,严禄脑海里先冒出来的是欣赏。
不过,欣赏归欣赏,严禄却怎么觉得不是滋味呢?
他拿起内线吩咐了几句,就挂了电话回到座位上,开始继续未完的工作。
另一边,玉梅没得到自己的答案,挫败地想:“这男人到底是有情还是无情啊。”
想不出头绪来,玉梅就把这问题丢到一边去了。
现在执着这个并无意义,还是继续做事吧。
然而,看着办公桌上那一束盛放的百合花,玉梅越看越碍眼。
毫不迟疑地按下内线把小姑娘叫了进来:“把这花丢了,别送到我面前碍眼。”
看小姑娘要走了,又接着道:“以后有给我送花的你直接给我处理了,别送过了。”
小助理抱着花往外走,越看花束越是舍不得。
这么一束花要花好多钱呢,陈总不要,公共办公区域放个花瓶在那儿放花也好看。
想了想,就没有把花直接丢掉,而是找了个花瓶装上水插,再把花插入瓶子里,放在那里供大家欣赏。
玉梅也没去管小姑娘怎么处理,却没想到因此还惹出了一个小小的笑话连累到她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65、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