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午间休息时分,丽景小区里静悄悄的。
路上鲜少有人走动。
马春梅阴着着脸走在前头,李彩云紧跟在她身后,一脸忐忑的样子。
徐良慢悠悠的跟在后面,兴趣十足地东望望西瞧瞧,对小区的硬件设施还有绿化等等品头论足。
马春梅一肚子气没地儿撒,转头看见儿子还满脸喜色,火气更盛了,骂道:“你是八辈子没见过女人还是怎么滴?看见大姑娘就走不动路了?出来的时候我怎么跟你说的,收敛一点收敛一点,你倒好,看见人家就走不动路了!简直丢尽了脸!”
徐良看见他妈怒气冲冲的样子,满不在乎地说:“你急什么,女方妈妈不喜欢我,要是女方喜欢我不就完了吗?你见过哪个当妈的能犟过当女儿的了?”
马春梅心中一动,这倒是句实话。
大抵每个当父母的都想要女儿嫁得好,然而比起女儿的幸福,更多时候,当父母的更希望孩子过得快乐。
因此,在择偶这个问题上,一旦父母和闺女的看法起了冲突,结局往往是父母妥协了,而不是闺女听从父母的劝告。
也有父母会用暴力的手段逼子女顺从,然而这么做的结果往往是母女隔阂,兴许一辈子无法消除。
等到昔日的子女进入父母这个角色,才会知道父母的苦心,但已经为时已晚。
想到这里,马春梅就寻思开了,看李爱华刚才那样子,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行不通了,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让儿子朝玉梅下功夫,说不定就成功了呢?
至于刚才玉梅语言直白地赶自己几个人走,马春梅心里也有个疙瘩,不过,她留意到玉梅说话的时候,李爱华并没有二话,说明在这个家里,玉梅还是能做她妈妈的主的。
这一点让马春梅很满意,这样才好,只要搞定了玉梅,这桩亲事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马春梅问徐良:“阿良啊,那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
徐良笑嘻嘻地道:“担心什么呢,凭我的魅力,追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话说得极是狂妄,然而马春梅却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一点没感觉不妥。
李彩云刚才怵于马春梅的低气压,缩在后头一声不敢吭,此时看见马春梅心情好了起来,就凑趣道:“你家阿良多好的孩子,爱华没看上是她的损失了。依我说,玉梅那丫头配你家阿良,还真是有点高攀了。”
马春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说话,显然默认了李彩云的吹捧。
李彩云见马春梅神色好多了,说得越发起劲了,话里话外把李爱华贬得一无是处。
“爱华这个人真是一点主见都没有,多大的人了,一点当妈的样子都没有,还天天被几个小崽子哄得团团转,没出息。”
“我还没见过比她更抠门的人了,住这么大的房子,每次问她借钱都扣扣索索的,难道还担心我还不起吗?真是越有钱越小气。以前她家穷的叮当响,要是问我借钱我肯定会痛快的借的。”
马春梅心里冷笑连连。
李爱华掏心掏肺地对李彩云,这么多年下来,就算养一条狗也该养熟了吧?可是李彩云说起李爱华,居然没有半点尊重,让马春梅都觉得心寒。
她和李彩云的关系比较微妙。
李彩云的现任丈夫曾经是她的小姑子的丈夫,不过小姑子走得早,只留下一个女儿,也就是李彩云的继女叫陈妙清。
陈妙清要叫马春梅一声舅妈。
本来自从小姑子走了以后,两家就没怎么来往了,不过陈妙清这个人重情,逢年过节的都要去看一看老舅一家人,节礼年礼次次不落。
也不知道李彩云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想着要和继女处好关系,不想着去讨好陈妙清,反而迂回去讨好马春梅一家,期望马春梅在陈妙清面前替她说好话。
本来陈妙清对李彩云就不太满意,不过想着老爸老来有伴,也没什么好挑剔的。
结果李彩云一出昏招,陈妙清对她的最后一丝好感顿时跑到爪哇国去了。
人不聪明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自己不聪明还偏要自作聪明。
李彩云看陈妙清对越来越疏离,更加巴结起马春梅一家了。
马春梅呢,一边收着好处,一边对李彩云呼来喝去,比对个老妈子还不客气。
越是如此,李彩云反而上赶着巴结。
偶然一个机会,李彩云听到李爱华发牢骚,说玉梅都二十多了,连个对象都没有,别人家的女儿这么大的时候,早已经结婚生子了,她头发都愁白了,这同村的好人选都被人挑走了,剩下的根本没几个能入眼,再耽搁下去,不知道几时才能说亲。
李彩云顿时上心了。
玉梅这个人,除了性格强势一点,又会赚钱,长得又好看,谁娶了她都是一笔好买卖。
再加上马春梅说想找个外地的儿媳妇,只要求外貌好的,别的都没要求。
两厢一合计,就起了当媒人的念头。
第一次提的时候,李彩云还以为李爱华会满口答应。
结果李爱华只说考虑考虑。
李彩云以为李爱华说的不过是一句托词,以为是出于女方矜持的必要,走个过场而已。
结果再去的时候,李彩云提起这事,李爱华却不接腔了。
李彩云以为是李爱华没见过真人,不了解情况不敢贸然答应,因此才萌生了把人带来家里相看的念头。
而她也这么做了,借口去看李爱华,先斩后奏,直接把人带到家里去了。
果然,李爱华虽然不高兴,但是为了面子也没有发作。
后来,马春梅一张巧嘴,逗得李爱华眉开眼笑,她以为这亲事跑不掉了。
谁知道,李爱华突然就翻脸了。
李彩云到现在都还莫名其妙,不知道哪里惹了李爱华。
以前再怎么不高兴,总会留饭的吧,没想到这次连面子也不顾了,就看着她女儿出口赶人,也不打一下圆场。
她问马春梅:“你刚才是不是说话没注意,惹恼李爱华了?不然她很好说话的。”
马春梅翻了个白眼,她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说错话,肯定是李彩云背后说了不好的话了,不然怎么对方一听徐家村,一听徐良这个名字就直接变脸。
不过,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再追究也没有意义,还是想着怎么把人追到手才是正经。
马春梅问儿子:“你有什么办法?”
徐良笑得胸有成竹:“保密,你就瞧好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64、内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