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兰勉强当了一回救美的英雄,虽然救的这个美人不那么美,甚至还有些胖,不过,经过这一件事,让那些认为玉兰冷冰冰不近人情的人改变了观点,认为玉兰是面冷心热。
于是那些有贼心没贼胆的少年激动了。以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玉兰出门都觉得困扰,这些男生太热情了,hold不住啊。
而真正的救美英雄骆锦年却觉得郁闷极了。
他指着手上的一杯奶茶问陈冬儿:“嘿,小妞,我救了你两次,你就请我喝这个?”
陈冬儿理直气壮地点点头,“有什么问题?我就是个穷学生,买不起星巴克。”
帝都国贸那里开了一家咖啡店,陈冬儿听那些去过的人说咖啡死贵死贵的,又苦又难喝,她才不想花冤枉钱。
骆锦年也不喜欢喝咖啡,原因和陈冬儿一样,他喜欢吃甜的,不爱吃苦的。
奶茶的味道他也不喜欢,可是看这小丫头一脸“爱喝就喝,不喝拉倒”的表情,勉强吸了一口奶茶,问陈冬儿:“你怎么招惹姓林的那小子了?”
陈冬儿愣了愣,哪个姓林的小子?她认识姓林的只有林思琪这个人。
她傻愣愣地说:“我只认识一个女的叫林思琪。”
骆锦年砸吧着嘴:“林思淼,林思琪,一看就是一家的。”再念了两遍,骆锦年顿时一副便秘的样子,哈了一声。
他知道这家人的底细,一听这两个名字就知道什么意思,顿时恶心坏了。
陈冬儿还以为骆锦年不爱喝奶茶,看他一副难以下咽的样子,狐疑的又吸了一口自己奶茶,说:“真有那么难吃吗?我觉得还好啊。”
骆锦年说:“没有你做的饼干好吃。”
陈冬儿白了他一眼,说:“我哥说我做的饼干难吃,甜的要命。”
骆锦年继续问之前的那个问题:“我宁愿你请我吃饼干。不过,你怎么得罪林家那小子了?”
陈冬儿撇撇嘴,不屑地说:“得罪什么呀!我都不认识他。我只认识他妹妹林思琪。林思琪以前到我们乡下小学读书,跟我同班,天天在班上装大瓣蒜。我还以为她多了不起呢,原来不过是个没名没分的私生女。她估计是怕我泄了她的底,才想教训我吧。”
说完,又自言自语:“玉兰都叫我看见她就绕道走了,她居然还找人对付我?有毛病吧?”
骆锦年捏着下巴想,去乡下那读书,那不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么。
他和林思淼就是那时候结的仇,不过他把人教训一顿就算完了,结果有人利用他的名头,把人赶到乡下呆了四年。
骆锦年懒得分辨,反正已经结仇了,深或浅没区别。
他就喜欢看那小子恨他恨得牙痒痒又干不掉他的样子。
看见陈冬儿愤愤不平的样子,骆锦年又觉得她这气鼓鼓的样子像只河豚,太好玩了,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把指头戳到她腮边去。
他同情地说:“我认识姓林的那小子,又阴狠又没下限,还睚眦必报,被他盯上,你还是小心一点吧。”
他的目光扫过某处,又极快地收了回来,心道:“不知道暗中保护她的人是谁,小姑娘好像一无所知的样子啊。”
陈冬儿傲然道:“我怕她个锤子,她阴了我多少次,哪次成功了?”
这话说出来,陈冬儿就有点心虚,没成功是因为有玉兰帮她挡着了。
她把手上喝了一半的奶茶塞到骆锦年手中,说:“我要去方便一下,你在这等我。”
骆锦年一看陈冬儿走了,径直走到假装客人的保镖身边,吊儿郎当地道:“兄弟,咱们打个商量,我和小丫头约会的时候你能不避一避?我可以保护她。”
保镖一脸诡异的表情,只差指着骆锦年的鼻子骂他禽兽了,他保护的对象是个小姑娘吧?
你连小姑娘都不放过,禽兽不如!
骆锦年向来脸皮厚,被这么看着也没有一丝不自在,继续磨着保镖答应他的要求。
结果这保镖就是个认死理的,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职责所在,不行。”
骆锦年没脾气了,这哪个傻子找来的愣子啊?
这不妨碍他追老婆嘛?!
傻子贺世开冷笑:妨的就是你这样的狼。
自从骆锦年第一次吃到陈冬儿做的甜食,他就决定了,这个小姑娘做的点心太合他的口味了,必须把她拐回家当老婆!
什么?岁数差太多?
小爷我身强力壮,又不是白发苍苍,差几岁有什么关系,多般配!
骆锦年做完了自我心理建设,这就心安理得地把陈冬儿当成自己未来媳妇儿了。
至于林思淼敢找我媳妇儿麻烦?
嗯,改天找个时间找他聊聊天,不聊到他怀疑人生,他就跟媳妇儿姓陈!
骆锦年说服不了保镖,还被打击地够呛,生无可恋地趴回原处去了。
他倒是想把保镖打趴下,证明自己能保护小丫头,结果人家根本当他是神经病,不鸟他啊。
陈冬儿回来就看到骆锦年趴在桌子上很不高兴的样子,顿时着急了,“你是不是肚子不舒服啊?”
她以前来吃坏东西肚子不舒服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于是想当然的以为骆锦年也是肚子痛了。
骆锦年顿时福至心灵,眼珠子转了转,手捂着肚子啊哟啊哟地叫开了。
旁边的保镖看着这一幕直想自戳双目。
没脸看了!刚才还一副跃跃欲试要跟自己打架的样子,这会儿又跑到雇主那儿装柔弱。
骆锦年才不管保镖怎么想呢,脸皮厚怎么了,脸皮厚才能早点把老婆娶回家!
他偷偷瞄了一眼满脸紧张的陈冬儿,有气无力地说:“哎哟,我肯定是因为饿过头了。”
陈冬儿哦了一声,抬头四处看了看,说:“那我给你去买吃的吧。”
骆锦年瞄着陈冬儿的背包,耍赖:“我想吃你做的点心。”
陈冬儿有往书包里塞零食的习惯,闻言顿时想起来自己书包里确实有吃的。
骆锦年装作虚弱的样子,美滋滋地等陈冬儿投喂。
陈冬儿以前经常往玉兰嘴里塞零食,因此投喂的动作娴熟无比。
骆锦年一想到这点,顿时跟吃了柠檬一样,酸到心底去了,点心吃起来都不那么美味了。
他装作不经意地样子问陈冬儿:“你以前家里养的是猫还是狗?”
为了探听敌情,骆大少都把自己自比成猫狗了。
陈冬儿笑了笑,这个笑容又甜又暖,骆锦年顿时觉得自己喝了一缸醋,牙又开始疼了。
陈冬儿说:“我以前经常这么喂玉兰吃东西。她也不爱吃甜食,这性格倒是跟我哥很像。以前我觉得好吃的就应该跟她分享,她若不吃,我就觉得没滋味了。”
她笑得开心极了:“明明她比我小,反而比我更像姐姐。我阿娘说,让我多听玉兰的话。可见我阿娘也认为玉兰比我更像姐姐的。”
骆锦年今晚第二次听见玉兰这个名字,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是个母的。
不过,这个名字占据了小丫头太多的心神,骆大少爷有些不开心。
可让他更不开心的,等他终于守到能把人娶回家的年纪,却发现媳妇儿面前阻着几座大山,且一山更比一山高,一座更比一座难逾越。
陈冬儿看看时间不早了,就把袋子往骆锦手里一塞,拍拍手说:“行了,我要回家了。咱们两清了,不许再说我忘恩负义咯”
骆锦年心说:“媳妇儿还没追到手呢,哪里能完。嘿嘿,等着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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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