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里,庄明歌他们再没遇到过什么危险。
惊悚游戏的操纵者,面对着怪物一般的庄明歌,决定暂时避而不战。
而庄明歌则是切切实实的体会了一把皇帝般的待遇。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温香软玉,众人敬仰。
尽管庄明歌没有依靠着自己强大的实力来欺压众人的意思。
但他无奈的发现,如果他拒绝了某个人对他的殷勤,对方不仅不会觉得开心,反而会因为他的拒绝而诚惶诚恐。
这种感觉开始的时候确实挺有成就感的,可到了后来,反而成了一种精神上的负担。
这也让庄明歌决定,游戏结束回到地球的时候,他要将自己的实力隐藏起来。
他可不想成为动物园里的动物那样,被惊讶于他的实力的人围观,更不想因为所谓的“实力越大,责任越大。”成了个天天忙着打击罪犯,忙的屁滚尿流的超级英雄或是守护者。
庄明歌觉得,既然之前没有自己这个“Bug”般存在的时候,地球转得好好的,那么将来应该也不必有。
他的这股力量,只用来在惊悚游戏中旅旅游,就挺好的。
至少如今躺在斯嘉蒂的臂弯中,感受着美人少有的温柔的庄明歌,是这么想的,他现在满足的很。
惊悚游戏开始之前,庄明歌都以为惊悚游戏永远都不会来了,或者会等到他死后才来。
那时候的他,梦想可是仅仅只是能够买的起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找一份平均线以上的工作,有一个平均线以上的收入,娶一个平均线以上的老婆,生两个平均线以上的孩子。
然后当一个生病了有钱治,偶尔能从出去旅旅游,不必为了三瓜两枣发愁,生活不那么拮据的普通人。
没错,曾经的庄明歌,梦想就是这么的朴素和简单。
然而又有几成的人能将以上的所有“普通人”的梦想实现呢?
“你在想什么?”
斯嘉蒂看着怀中的男人,眼中是浓的化不开的爱意。
此时的庄明歌正两眼空洞的看着放映厅漆黑房顶,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呆滞的样子,在斯嘉蒂的眼中,就成了看不清的深邃。
“斯嘉蒂,离开了惊悚游戏,我就只想当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即使这样,你还是喜欢我么?”
“当然了。”斯嘉蒂一边答应着,一边笑眯眯的轻轻抚摸着庄明歌的头发:“既然惊悚游戏开始之前,你一直隐姓埋名,我自然能够想的到,将来离开了惊悚游戏,你会继续那样。”
斯嘉蒂并不知道,庄明歌之前比你更不是隐姓埋名,而是惊悚游戏没开始的时候,他的系统根本就没激活。
不是他装,他那时候确确实实就是个屌丝大学生,唯一的特殊之处,大概也就是颜值比较高。
庄明歌并没有向斯嘉蒂解释的意思,既然对方愿意接受他在现实中只是个普通人,那就可以了。
“明歌,你应该是龙国人吧?你有没有考虑过……”
“我暂时没有出国的想法。”
庄明歌没有等斯嘉蒂说完,这件事情,在和斯嘉蒂确立关系的时候,他就经过了一番认真的思考。
虽然他在龙国也没什么真正的血亲,只有几个平日里对他不闻不问的远房亲戚,但他的同学、朋友都在龙国。
两辈子他都在龙国长大,对龙国有一股强烈的归属感。
身为一个龙国人,他想要生在龙国,活在龙国,如果有那一天的话,他希望自己也会死在龙国。
当然,最重要的问题是——庄明歌英语不好。
惊悚游戏中的语言翻译功能,似乎是不能带出游戏的?
听到庄明歌毅然决然的回答,斯嘉蒂为难的咬了咬嘴唇,如果她只是孤身一人无牵无挂的话,她不会有任何犹豫,就算放弃在鹰国的一切,她也会奔赴自己远渡重洋的爱情。
然而她还有一个还在上大学的妹妹。
尽管是父异母,但那也是她唯一的妹妹,她在这世界上仅剩的亲人。
“我还有个相依为命的妹妹,明歌,我需要回去跟她商量一下,希望你可以理解……”
斯嘉蒂一边说着,声音也越发的小了起来。
“没关系,”庄明歌伸手拍了拍斯嘉蒂的手,跟一般的女孩子不同,斯嘉蒂的手上,有着常年握枪的人才特有的茧子。
庄明歌并不讨厌。
“就算你没法到龙国来,我也可以随时去见你,别忘了,我可是‘超人’来着,一来一回,也就是几十分钟的事情。”
虽然还不会飞,但庄明歌觉得,依靠自己的实力,游泳过去应该也没差。
实在不行,还可以走西伯利亚——阿拉斯加的那条道,反正国境什么的对他来说形同虚设。
听到庄明歌的话,斯嘉蒂忍不莞尔一笑:“你难道忘了我是警察吗?竟然当着我的面说要偷渡,信不信我把你给抓起来!”
庄明歌也乐了:“没事,就算你把我抓起来,我也能越狱出去见你的。”
“那我岂不是怎么也逃不出你的手掌心了?”斯嘉蒂一边说着,一边低下头,对着躺在她浑圆笔挺的长腿上的庄明歌,深深一吻。
自从和庄明歌正式在一起后,她对庄明歌带给她的那一股无与伦比的安全感,愈发的着迷。
毕竟见识过庄明歌的“全部”实力后,在斯嘉蒂的认知里,只要有庄明歌在,恐怕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任何人,任何东西可以伤害到她!
身为一名警察,斯嘉蒂原本的工作是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危险的,即使是非工作时间,她也要小心当地黑帮的报复。
可抱着庄明歌,在庄明歌的身边,即使是在这危机四伏的惊悚游戏中,都是那么的让人安心。
而且虽然庄明歌拥有强大无比的实力,身上却没有那股子盛气凌人,颐指气使的气质,反而是十分的平易近人,相处起来十分舒服。(毕竟本来庄明歌就是个普通大学生)
“对了,等我们出去之后,我们是不是会重新在我们消失的地方出现?我们到时候怎么联系,你手机是多少?”
听到斯嘉蒂询问庄明歌的手机,距离众人不远,这时候也各自拿了帐篷的其他玩家,也纷纷竖起了耳朵。
感受到空气突然变得安静,庄明歌无奈的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所有人。
同时,庄明歌再次对每一个进行了叮嘱:
出去之后,一定不能暴露他的真实情况!
否则的话,后果自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十三章 离开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