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在线为您播报以下快讯。”
“自惊悚游戏降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各国政府已经找出了共计15名游戏参与者,至今仍有5名玩家未被发现。”
“所有参加游戏的玩家,均对惊悚游戏的详细过程缄默不言,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下惊悚游戏中遭遇的困境进行了简单的描述。”
“现已证实,惊悚游戏的生还者确实分别获得了一些特殊的‘超能力’,但所有玩家却拒绝再次进入下一次的惊悚游戏。”
大学食堂中,电视里正播报着惊悚游戏的新闻,漂亮可爱的新闻主持人冰冰正一脸阳光笑容的讲解着目前最火热的话题:惊悚游戏。
一名身材略微发福的男生,一脸疑惑的朝着庄明歌问到:“明歌,话说你们到底为什么不愿意主动透露游戏的内容啊?”
庄明歌一边老神在在的吃着食堂10块钱一份,两荤一素的简餐,一边头也太不抬的说道:“别问了阿福,保密是我们那场游戏的游戏规则,总之就是不能说。”
向他提问的,是他的大学舍友,名叫李景福。
由于长得比较黑,庄明歌他们都开玩笑的叫他黑虎阿福。
自从庄明歌从游戏中归来,突然出现在正在上课的课堂上之后,类似的问题庄明歌已经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因为当着全系的学生的面,庄明歌表演了一次大变活人。
然后在几十分钟后,庄明歌就骑着他的爱犬,到了政府的“有关部门”。
没错,不是警察局。
由于惊悚游戏的出现,世界各国纷纷成立了专门的组织,用来应对惊悚游戏,而龙国成立的组织名称则是——地府。
对庄明歌进行了一番盘问后,地府的工作人员发现,不管他们怎么问,早就和其他玩家对好了口供的庄明歌,都是那几句话。
“我们遭遇了丧尸的尸潮。”
“我幸运的驯服了一条大狗。”
“它帮助我们从游戏中幸存了下来。”
“其他的细节受到规则限制,无可奉告。”
无奈之下,地府的工作人员也就只能尊重庄明歌的意愿,让庄明歌先回去继续他完成他的学业。
对了,庄明歌对外宣称,他获得的超能力,是召唤那条惊悚游戏中的大狗,也就是他的宠物狗旺财。
实际上,庄明歌选择的游戏奖励是【传送术】,能够在任意地点设立一个传送信标,随后瞬间将自己传送过去。
没错,之所以选择这个技能,只是单纯的为了能够方便跟他的女朋友斯嘉蒂见面。
而他之所以能做到随时“召唤旺财”,实际上是系统签到奖励给他的空间戒指,带给他的能力。
应该说不愧是系统出品吗?
这个空间戒指不仅空间大的要命,足足有一个体育馆那么大,而且还可以往里面放活物!
甚至庄明歌自己都可以带着戒指,直接进入这处小型的异空间。
里面竟然是自带无限空气,而且还是冬暖夏凉的!
庄明歌已经想好了,将来他要在这里建造起自己的家。
异空间别墅,想想就好刺激!
“明歌,一会吃完饭你有空吗?要不要一起出去玩玩?”
正当庄明歌和几个室友吃饭聊天的时候,班上的一名长相蛮不错的女生忽然来到庄明歌的身边,脸色微红的对着庄明歌发出了邀请。
原本庄明歌虽然长得很帅,但由于嘴巴比较毒,而且是个孤儿,家里实在是穷的不行。
哦,不对,应该说庄明歌就根本没有家!
总之贫穷的庄明歌,之前在班上的女人缘并不是很好。
但自从庄明歌从惊悚游戏中生还之后,这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今的庄明歌,那可是超能力的拥有者!
虽然跟其他那些惊悚游戏生还者的异能比起来,召唤大狗似乎逊了一点,但好赖也是异能不是?
如今由于惊悚游戏降临,庄明歌这样的异能者,毕业之后那可是包分配的,直接就是地府的高级干部!
那可是体制内的人,铁饭碗!
而且听说地府的待遇也相当不错,不仅薪酬比一般的公务员要高的多,福利待遇更是好的吓人。
因此这时候的庄明歌就成了班级里的“香饽饽”。
不过……
“谢谢你的邀请,不过不用了,一会我还有事情要做。”
庄明歌一脸微笑的拒绝了女生的邀请,看着女孩一脸遗憾的离开,庄明歌的几个舍友纷纷对他露出了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可恶,你这个该死的现充!”
“你这家伙,不过是侥幸从惊悚游戏中活下来了,居然飘起来了?”
“就是!人家XX长得也挺好看的,你居然看不上?”
“飘了,明歌很明显是飘了啊!”
庄明歌一脸无语的看着三个舍友,那副你一言我一语的对他进行着声讨的样子,分明就是嫉妒!
飘了?
不,正是因为没有飘,庄明歌才拒绝了刚刚的女生。
毕竟……
庄明歌觉得反正他们早晚也会知道,于是清了清嗓子后,一脸坏笑的向着三个单身的室友说道:“咳咳,其实不瞒你们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室友:????
“什么时候的事情?不是说好了大家一起当单身贵族,谁先脱单谁是狗的吗?”黑虎阿福激动地抓着庄明歌质问道。
庄明歌故意做出了一副嫌弃鄙视的表情,派头十足的打开了阿福的手,阴阳怪气的说道:“兄弟?你们这几个单身狗,也配跟我当兄弟?”
“艹,**!”
“受不了了,他太能装了!”
“阿福,你按住他,别让明歌这家伙跑了!”
凭借庄明歌的真正实力,三个只是普通人的室友,当然不是他的对手。
可庄明歌还是被三个室友在食堂中笑闹着“教训了一顿”。
毕竟对庄明歌来说,这三个在他落魄贫穷的时候,时不时的请他吃饭上网,和他一起度过了很多美好时光的兄弟。
也是他人生中宝贵的财富。
庄明歌很喜欢这种平静而安逸的生活,然而麻烦这种事情,总是不请自来的,尤其是当一个原本平平无奇的男人取得了一点小小的成就之后。
“你就是庄明歌?”
正当庄明歌几人笑闹的时候,一名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趾高气昂的男青年来到了他们的身边,冲着被三名舍友按着“教训”的庄明歌出声问道。
声音中,充满了上位者面对下属时的颐指气使。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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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回到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