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生活的那个年代,随着西洋先进生产技术的不断渗入,小农经济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在江南地区,大量的农田改种了经济作物,甘蔗、芝麻、棉花、油菜等遍地开花,然后以此为原料的丝绸、棉布、白糖等畅销海外,每年换来无数的真金白银。
有人眼光独到看到了商机,于是率先开设工场,雇佣大批劳动力,使用先进设备进行大规模生产,于是成了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
这些人的财富,比地主的田租来得快,来得多,而且多得令人眼红。
有人就把眼光盯死在这些暴发户身上,总想从他们那里分一杯羹。这其中就有罗森替之卖命的那个程老爷。
罗森的职责,就是帮助主人将这些人的财富据为己有。
罗森外表憨厚淳朴,说话悦耳动听,仪表堂堂,斯斯文文,初次与他见面或打交道,谁也不会把他与一个心思缜密的诈骗犯联系在一起。因此,他从来都不曾失手,百发百中。
三年来,他总共洗劫了七个工场,涉及丝织、榨油、制瓷等多个行业。
他不担心事情败露,因为他的主人是有来头的,是现任知府刘大人的亲外甥。他还有个表哥在县衙里当师爷,有这两棵大树挡着,再大的风也吹不倒他。
他本来只是一个让人瞧不起的街头小混混,必须感谢上苍,给了他一张永远年轻英俊的脸蛋,让他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
除了家里的一妻一妾,他还在外面养了一个情人。每隔三天,他就去跟她约会一次。
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跟情人幽会的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一路上他在想:今晚上要跟她来点什么新花样呢?大胆些?刺激点?
想到她可能会被他的想法吓一跳,就不由得笑出声来。
但他这些曼妙的想法永远也没办法实施了。半路上,他遭到了两个蒙面人的袭击,头部被一件重物猛地一击,顿时昏迷了过去。
……
“嘀嗒”一声,一颗很大的雨点打在他脸上,他醒了过来。
直觉告诉他,一定是屋顶漏雨了。
四周黑漆漆的,眼下应该是半夜。
他感觉头部有些疼痛,下意识地伸手去摸。但他的手刚举起来,就碰触到了坚硬的地面,伸手一抓,却是一把泥土。
泥土?这是怎么回事?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体底下,发觉也是硬梆梆的土地,不由得心里一凛:难道我被人活埋了吗?
可他马上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要是真被活埋了,还能有气吗?
他用手摸索着,渐渐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他是在一条地道里。虽然他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来到地道的,但很显然,只有尽快出去,才能活命。
他向前爬去,手碰触到了一件东西,凭手感,他知道那是一把匕首。有把匕首在手里,对他来说尤其重要,于是就把它带上了。
地道越来越宽敞,而且还是上坡,这样看来出口就快到了,他心里不由一阵惊喜。
紧接着,他的手碰到了一块木板,木板上面还有一层厚厚的稻草。把这些东西移走后,一束光线射进来,刺得他眼睛都不敢睁开。不过,他心里可乐开了花,因为他知道,自己得救了。
他从洞口处费劲地爬了出来,脚刚着地,就被两个粗壮的汉子按倒在地上。这两个人身穿制服,厉声喝道:“你是谁?为什么闯进这里来?”
……
这个地方,其实是糊涂县令位于城郊的一处别院。他没有别的嗜好,就是好色。
这都源于他家里有个凶悍的妻子,不敢胡来,在对女人的需求方面,他长时间处于饥荒的状态。
于是他就弄了这处别院,金屋藏娇,隔几天就幽会一次。
要说他糊涂,其实一点也不。
午后的这段时间,躺在她酥软嫩滑的手臂上,正是他最享受的时光,他一点也不希望有人打扰,哪怕是老鼠从地板上经过,也会令他十分恼火。
然而,美妙的乐章还没奏起来,外面就响起了刺耳的敲门声。
“老爷,有刺客!”
他一惊,急忙穿好衣服跑出来:“快,快跑!”
“老爷,不用慌,刺客已经抓住了!”
听说刺客已经落网,他这才镇定下来。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怎么会有刺客?”
“禀老爷,此人手执匕首,从地道进入,显然是来刺杀您的!”
“是什么人如此大胆?”
“禀老爷,卑职问过了,此人名叫罗森!”
“罗森?他与本官有仇吗?”
“禀老爷,此人乃是戴师爷的表弟!”
糊涂县令方才恍然大悟,说道:“表兄弟感情如此深厚,实在难能可贵!那就让他们一起充军吧,路上也好互相照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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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8章 表兄弟一起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