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寂其实不是没有想过,要逃开这个名为慕遥的魔咒。
前两天他又一次去夜店买醉。
司嘉文坐在他旁边,热心地拉着皮条。
“那个不错,一直看着你呢,要不要去认识一下?”
“不喜欢。”
“那个呢?好像是个模特,腿好长。”
“个儿太高像个竹竿。”
“那个网红呢?我好像刷到过她……是不是叫Emma?还挺漂亮的。”
“你喜欢你就自己上。”
司嘉文终于火了,恨不得把他的头按进酒杯里,溺死他。
“你烦不烦啊?大晚上把我刨出来,就让我看你搁这伤春悲秋?”
岑寂喝了一大口酒,“谁伤春悲秋了?”
“这个不喜欢那个不喜欢,眉毛都拧成麻花了,还不是伤春悲秋?”
“就是不好看,不喜欢,能怎么办?”
“你就喜欢慕遥是吧?我给你喊过来?”
他一下子蔫了。
他想起充满消毒水味道的病房里,慕遥那张比医院墙壁还要寡淡的脸。
“少提她,烦。”
司嘉文突发奇想,“我看你上次,把那个什么钟盈盈带回家了,要不这次再叫过来?”
他都忘了钟盈盈长什么样了,只记得她让慕遥不停下跪的模糊场景,一下子烦的不行。
“叫她干嘛?!”
“你上次不是挺喜欢她的吗?一直抱着她,要带她回家。”
“喜欢个P!”
上次是带着回家了,那是他喝高了。
一闻到那香水味他就觉得不对劲,那大得吓人的胸部也让他清醒不少。
刚好借着Susan的电话打断了,打发走了,他可不想再招惹一次。
司嘉文的眼睛已经被那个小网红勾走了,心不在焉地骂着他:“你就是喜欢慕遥呗?喜欢你就直说嘛,整这些弯弯绕绕的折腾人干啥?”
他说了,他都心甘情愿戴了一顶陈年绿帽子,跟她说了,他爱她,他既往不咎。
可是她不要了。
她或许爱上了傅嘉遇,也有可能还忘不了祁玉,甚至还可能被掰弯了。
反正心里就是没有他。
他说了,一点用都没有。
“谁说我喜欢她了?喜欢我的人多着呢,我干嘛一棵树吊死?”
“是是是,你不喜欢她!”
司嘉文急于去和美女共度春宵,便随便抓了一个女孩子打发他:“你看这个还不错,你好好处着吧,哥们儿我先走了。”
他一抬眼,只见那姑娘一头乌发,标致的鹅蛋脸,一双丹凤眼含情脉脉。
她嘴角挂着浅浅笑意,有些紧张地喊了声:“岑总。”
“你认识我?”
“谁会不认识您呢?”
“算了,就你吧。”
他把酒杯一放,带着她上了自己的车。
司机识相地出去买包烟,两人并肩坐在后排。
那姑娘一改刚才的清纯甜美,眼角眉梢都带了一股媚色。
她看岑寂佁然不动,以为他喜欢主动的,便率先攀上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和脖颈间留下一个又一个吻。
他忍耐了片刻,还是觉得不太舒服,便抬起下巴去躲避,不想让她亲到自己的嘴。
车窗外夜色靡靡,有雪花落下。
“下雪了。”女孩惊异道。
S市的雪不如小樽那般大,小樽是漂亮的鹅毛大雪,这不过是雪粒子,打在窗户上沙沙作响。
他推开了她。
“你走吧。”
第n次想要解脱,也再一次以失败告终。
又颓唐了两天,他总算是想通了。
忘不掉就不忘。
反正现在她还走不掉,日子长了,她总会想起他的好。
毕竟,曾经相爱的日子不是假的,她对他,多多少少还是有旧情的。
慕遥摇摇头,表示并不知道薰衣草的花语,但是他知道。
他告诉慕遥:“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
慕遥怔愣了片刻,回道:“是吗?”
洗完了澡,两人一起回到了楼上卧室。
岑寂再一次撞到了头,但这次他没有发飙,只嘟囔了一句:“要不你搬我那边去住吧?”
“不了吧,你那个别墅太大了,我一个人住害怕。”
“我还有套大平层,比那间别墅小一点。你害怕的话,我们再养条狗?或者养只猫?”
“我不喜欢狗,也不喜欢猫。”
“你骗人!”岑寂回忆道:“我们以前说好了,以后要到乡下去养老,养一只大狗,再养一只小猫。”
其实他们小时候还一起养过一只流浪狗。
那是他们放学回家的路上,一只奶牛色的小土狗,在建筑工地里呜呜呜地叫。
慕遥把它从一堆砖头木板里扒拉了出来。
祁玉解下自己的围巾把它裹住了。
林静含把自己早上没喝完的牛奶给了它。
小狗吧唧吧唧喝着牛奶,他一脸嫌弃,“脏死了!”
但还是往书包里一放,带回了家。
家里自然是不准养这种流浪狗的,他被他爸骂了一顿,其他三个人更别说了,连和家里交涉的勇气都没有。
他们只能把狗送到季爷爷、也就是慕遥的外公那里去。
那只狗被取名叫贝贝,养在了季爷爷的小院子里,他们几个时常去看它,给它带好吃的。
高三毕业那年,贝贝寿终正寝,慕遥哭得稀里哗啦。
他便安慰她,以后他们老了,就住到乡下去,再养一只狗,也叫贝贝。还要养一只猫,跟贝贝作伴。
慕遥渐渐止了哭:“猫要叫宝宝吗?”
“不叫宝宝,你才是宝宝。”
“……”
慕遥从往事中抽离了出来,冷淡道:“我现在不喜欢了不行吗?”
“……行。”
一语双关,扎的人心口疼。
花了小半年的时间,岑寂已经成功地把这间公寓变成了他的“行宫”。
一开始他连套睡衣都没有,现在衣柜有一半都塞满了他的睡衣、家居服,甚至还有西装。
他打开柜门,拿出一件睡衣,解开了身上的浴袍,准备换上。
袍子脱落下来,慕遥眼尖,看到他脖子上有一块红痕。
他躺在了她身边,那块斑驳的吻痕,看得更清楚了。
她扭过了头,玩起了手机。
“还不睡?”岑寂问。
“你管我?”
岑寂没收了她的手机,放在了他那头的床头柜上,拉了灯,“赶紧睡觉!都几点了?”
两人一起沉入了梦乡。
黑暗中,床头柜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亮了起来。
屏幕上显示收到了一条微信:
“马上回国了,这个周末的飞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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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我现在不喜欢了不行吗?(捉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