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有些惊讶,好似在这项城,没看到过这样的马车。
念头一闪即逝,但他也未多想,很快与孙子进了院中。
冷风袭来,身姿矫健的红枣马发出‘嘶嘶’的声音,一团白气从它口中冒出。
“主子,应该就是这里了。”
坐在车辕上的车夫恭敬对车里的人说道,“据探听,项城最好的大夫,就是这位黄大夫,那位老者,是他祖父,医术亦精湛高绝。黄家一门三代,皆是杏林出身,在方圆百里享有盛誉。”
话音落后,须臾,指尖厚重的帘幕被一根修长的手指挑起。
那手指宛如冰雕。
骨节分明,修长如玉。
每一根都仿佛老天最精心的杰作。
这时,马车内传来低低的咳嗽声,接着一道低沉带着几分病态的声音从里面传出。
“今夜再来。”
“可主子的身体若再耽误下去……”
“无妨,回吧。”
“……是。”
随着那声音,帘幕也被放下。很快,马车就伴着寒风,悄无声息离去。
马车内,一袭银色长袍的男子懒懒靠在车壁上,一手随意搭在屈起的膝上,一手把玩着玲珑盒内的棋子。
姿态闲散,却又透着股病气。
阴影笼罩他周身,只留下一抹光洁白皙的下巴。
线条优美,宛如壁玉。
倏然,他薄唇微勾,发出一声轻笑。
耳边回响起那女子清冽却漫不经心的笑语:
‘那就只有将自己变成利刃,让这天下,为我让道了……’
——呵。
这项城,倒是个有意思的地方。
希望这次,不虚此行。
……
黄沅昌从贫民窟中回来,脸色很不好看。
那患有瘟疫的病人,病况严重了,再这么下去,恐怕要不了两日,就会暴毙身亡。
眼下,他也只能将他们隔离起来,用一些简单的药草控制他病情,可这些药材,大多都是治疗风寒和腹泻的,对于病症本身,并无多大疗效。
原本在盛时,哪怕药材充沛,都不一定能治好瘟疫,更遑论在如今药材紧缺,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
若再无办法,这些人,就只有等死。
瘟疫之事,绝不能泄露出去,否则,整个登谷巷的灾民,恐怕都会有灭顶之灾。
但最让黄沅昌担心的,还不是这个……他担心,瘟疫已经在城内蔓延开来。要知道,洪水那两日,无数流民趁乱进了城,焉知这里面没有被感染的人?
或者原本就身染瘟疫者?
他问过第一个发病者,他就是外来的流民,据悉他是从黔州那边来的,他们同村逃荒过来的还有很多,其中就有不少跟他一样病症的人。
也就是说,感染瘟疫者,绝不仅仅只有他一人!
可能起初病症不严重,或只是处在潜伏期,所以他们才没有在意。直到病情严重……
黄沅昌察觉事态严重,可他仅一个无权无势的大夫,又能做什么?
“昌儿。”
黄老听到动静走出来,迎面就看到一脸愁容的孙儿。
“怎么了?可是那边情况不好?”
黄沅昌颔首,“感染瘟疫的病人情况又严重了,我担心,撑不了多久。”
黄老也是脸色一沉。
“如今这情况,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你也不要太担忧了。等明日,我随你一同过去看看。好了,先进屋吧。”
祖孙两个进了房中。
休息会,两人就又出去了,想在城内打探下哪里还有药材,也顺便打探下消息。
……
而院中,沈家一家在休息。
为了方便,沈家男子暂住正堂,女子住在偏房。
经过一下午的修补,围墙修好了,房子漏风处补了上,暂时可以休息。
但饶是如此,若不生火,屋内还是冷的跟冰窖似的。
沈倾权担忧祖母和阿娘身体,于是,从系统内购了四斤的黑炭。
一斤*5金币。
直接20金币出去了。
这下,她的余额只剩下可怜的3金币了。
但这些炭,省着点用,足够用上两天了。白天不用烧,晚上烧一晚,整个房间都暖洋洋的,能够放心安眠。
她还给父亲他们分了一半,开始父亲死活不要,最后还是她说道,“阿弟和四弟弟身上都有伤,别让他们再染上风寒了,休息好他们的伤才能恢复更快。”
最后父亲这才收下。
对于家人,沈倾权从不吝啬。
正好趁着下午干完活,她就专心回到房间,意识投入系统,开始不断种田,收割,赚金币。
收割会有金币奖励,10平方地每成熟一次,就会奖励5金币。
按照这个算法,小麦成熟需要10分钟,一个小时不间断种植可收获6次,也就可以获得奖励30金币。
小米成熟需要15分钟,一小时可种植4次,获得20金币。
红薯成熟需要20分钟,一小时可收获3次,奖励15金币。
一包种子,足够种一块田(十平方)种植10次,她已经多次购买了。
小麦种子价格,一包10金币。
小米12金币,红薯15金币。
番茄就得20金币。
按这么算,她种植小麦最划算,能最快获得金币。
于是,一整个下午,她几乎都在种植小麦,等天黑后,两块地她共收获了40次,得到了200金币的奖励。
但扣除4次购买种子的钱,20金币,她还剩下180金币。
最终还得到了800斤的小麦,脱粒后约400斤。
一袋子50斤,整整在仓库堆放了8大袋!
200平的仓库,如今连五分之一都没用到,她突然感觉任重道远。
再加上脱粒,1金币最多能一次性脱100斤的粮食,所以800斤下来,还是花费了她8金币。
因此,如今她手中剩下172金币。
她看着一个下午的成果,长长舒了口气。
172金币,不错。若照这么算下去,一天应该能有2、300金币的收入。
可不等她高兴,脑子忽然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
好像有什么锐利的东西在她头内搅动!
她脸瞬间白了!眼前更是一片眩晕!
“阿姐?阿姐你怎么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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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惊鸿一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