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太子自己的人。”
本以为事发突然,太子为了怕东窗事发,会投鼠忌器,派自己身边得力之人前来处理,倒是没想到太子今日聪明了一回。
鹤知正疑惑,就听见燕景宣接着道:“这是苗疆的人。”
那些女子随着面具人的离开渐渐恢复了理智,而后体力不支,倒了一地,看得鹤知瞪目结舌,但听到燕景宣口中苗疆二字,鹤知瞬间想明白了,指着那些女子说道:“她们是中了蛊。”
所以才会六亲不认,像发了疯似的像他们扑过去,面具人手中的是母蛊,母蛊走远了,子蛊得不到召唤了,自然就停下来了。
这种蛊,叫母子蛊,蛊虫是养在尸体里的,普通的尸体不行,必须要怀胎九月的孕妇,肚子里的孩子已经长成,但还未出生之时将孕妇杀害,作为培养母蛊的蛊皿
母蛊为雌,为阴,是养在孕妇尸体内的。
子蛊为雄,为阳,养在婴儿尸体内
一个母蛊可以配多个子蛊,期间为防母蛊的尸体腐烂,还得用一些名贵的宝贝维持新鲜。
时间久了,血液凝固,尸体就会干涸,这样不利养蛊——就用新鲜人血注入血窍,滋养肉体,从而给母蛊提供长久的养分
子蛊可以依附于活人体内,母蛊却只能短暂的离开自己供给体,一个母蛊的形成除了要残忍的杀害一个即将为人母的女子,还需要人精心培养,十年之久。
即使是在苗疆,母子蛊也是不常见的。
鹤知越想越心惊胆战,这些人真是心思歹毒,竟然给这些失踪的少女下蛊毒来剥夺他们反抗的能力,任人鱼肉,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
所以一夜之间这些少女都乖乖顺从于刘妈妈,连寻死都不能了。
若是她们知道自己用命换来银子,被太子拿着大肆挥霍,心中得多难受,她们家中的父母又该多心疼。
“只是太子身边怎么会出现南疆的人。”
燕景宣看着刘妈妈嘴角的黑血,显然已经被人杀人灭口了,线索断了,没有一个明面上的人证,物证,很难让燕梵禹受到处置。
他倒是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燕景宣看了下风雨欲来的天,自当年那件事后,南疆可谓是名存实亡,隐秘了几十年不曾与外人打交道,近期频繁出现在京城,如今都渗透到太子身边了,难道苗疆人也发现了什么。
燕景宣心中思索着,一边看着一地狼藉道:“收拾干净。”
“是。”十几个暗卫手脚麻利,一会儿功夫已经看不出刚刚这儿发生了多么激烈的斗争,连尸骨都全被化尸水腐蚀,那些恩客明日醒来,可能也只会认为自己做了一场噩梦罢了。
只是看着这倒了一地的女子鹤知犯了难:“王爷……”
“给点银子,打发回家去吧。”
虽然子蛊在他们体内,但没有母蛊操控,也并无大碍,且他们都是些不知道内情的可怜女子罢了,燕梵禹也不会将手伸这么长,这些女子算是得救了,只是经受过这样一番非人的折磨后,从今往后不知还能不能好好生活。
“是。”
短短一日燕景宣又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燕景宣只身一人追查少女失踪案,一举端了贼人老窝,以一抵百,杀出一条血路。
救出数百名失足少女,给那些追查此事长达三年还没有眉目的官员狠狠上了一课。
那些官员最近走在大街上都要被人扔臭鸡蛋,骂他们无能。
那些少女的亲人们更是感激涕零,听说烨王不仅解救了一干少女,还给她们安家立命的钱财,却又对别人送的谢礼拒而不受。
是以人们只能夜深人静,趁着烨王熟睡的时候将新鲜的蔬菜水果堆放在门口,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听说门口那个石狮子都险些淹没了。
鹤知刚打开门,瓜果蔬菜砸了他一脸,今日更过分的是不知谁牵来了一头小牛,见了鹤知等人,一坨牛粪正掉在鹤知脚边,绝对新鲜,还冒着热气。
鹤知单脚跳了开去。
燕景宣看着那一坨还冒着热气的牛粪,不悦的皱着眉头,吩咐道:“今天吃全牛宴。”
那小牛好像意识到自己得罪了不得了的人,咩咩的叫了几声。
烨王如今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又高了几分。
比起烨王府这边的其乐融融,太子府那边可谓是全部笼罩在阴霾之中。
收到消息的燕梵禹在书房内来回踱步,看到走进屋的面具男就气不打一处来,提起脚就想踹过去。
思索了片刻,压了压怒火,抬起的脚又收了回来,眼前这个不卑不亢带着面具的男人,他至今也摸不准他的底细。
三个月前突然出现在太子府,说可以帮他,起初燕梵禹不屑一顾,太子府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攀附的,丝毫没有将这么一号人物放在眼里。
直到这人出入太子府就像是自家府邸,还帮他处理了几个棘手的人,所以渐渐的将这个人留在了身边。
燕梵禹知道重用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可能会给自己招来无穷的祸端,只是让他帮自己处理一些无关紧要的人,直到发觉他对烨王的敌意比自己还多,敌人的敌人自然是朋友。
如今正是用人之际,他便将这个人留了下来,这三个月来每次做的事都十分漂亮,连烨王那件事也不少她的功劳,第一次失手竟然栽了个大坑:“你不是说百无一失吗,带了那么多人过去,灰溜溜的回来了不说,那环采阁还让人一锅端了。”
那可是他三年的心血呀,白白给烨王做了嫁衣,为他挣了些虚名,燕梵禹简直越想越气,心疼得不行。
好在这件事自己从未出面,又因为珉王一直逼得急,燕梵禹怕东窗事发,早就将自己摘了出来,不说是刘妈妈了,就连那群人贩子也不知道自己收的谁的钱财。
如今之际倒是要另谋一条财路了。
那面具人似乎对燕梵禹没有一点敬畏之感,眼中带着狠厉:“倒是我小看那燕景宣了,不过也是一条走狗罢了,迟早要取了他项上人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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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母子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