嘹亮的啼鸣割裂天际,苍鹰的翎羽悄然飘落,又乘着风卷起,最终消散在云端,那鱼鳞般的云层又轻又薄,仿佛随时都会融化在初秋的烈日之下。
皑皑雪山前,一列马队奔袭在半人高的草原中,仿佛穿梭于海洋中的鱼群,长风在这里掀起浪花般的绿波。
“终于来了……”
一位白袍老人站在悬崖上,远眺着这一幕,低声叹息:“看到了吗?霍埃兰勒,你的部族来接你啦。”
老人的身边站着位挺拔的少年,他大约十五六岁年纪,一头乌发束在后脑,虽不如同龄人壮实,却有着相当高的个头,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只披了一身略显暗沉的檀红长袍。
但与其说是长袍,倒更像是某种贴身的革甲,流畅的线条没有一丝累赘,且不论是腰腹处的薄铠与腰带,还是小臂连着手腕的护腕,全都由皮革裹着薄钢制成——草原上的居民冶炼不出这种水准的钢材,它们有价无市,算得上是难得的珍宝,假如少年的母亲不是和亲帝姬,以他的出生地位,他是绝对用不上的。
而此时此刻,这少年同样盯着草原上的马队,半晌没说话。
老人转头瞅了瞅这孩子,以为他嫌弃部族势弱,又语重心长道:“霍埃兰勒,虽然挈绿连是诸部族中势力最小的,但是他们有着最不容小觑的未来,你的兄长与子侄们将是这片草原上最凶悍的群狼。”
少年像是终于回过了神,闻言便笑了:“不,老师,我并没有瞧不起挈绿连的意思……我只是有些舍不得圣山。”
老人一听这话就忍不住道:“你既然舍不得这里,不如留下来做勃颚,这不是什么难事,古温雅达早就想让你拜师了。”
在这片几乎无边无际的草原上,几乎所有的人都信仰着长生天,而作为这至高天神的代言人,祭司们按照性别分为雅达和勃颚,依照着上古的传统,以雅达为首——不论在哪一方面,这片草原上的规则都延续了白鹿与苍狼的约定。
不过对于缪宣、也就是这个世界的霍埃兰勒来说,他算是比较特殊的那一挂。
“你到底长大啦,约定的日子也已经到来,也难怪你想要离开……”老人说着说着又叹了口气,活像是即将嫁女儿的老父亲,“唉,我知道你不是个随波逐流的孩子,你有自己的主意,没有人能阻止你的前进。”
叹罢,老人又絮絮叨叨地嘱咐:“下山后,你要先去猎一匹狼,你要挑选最剽勇的狼王,让它为你赢得部族的尊重;然后你得去驯服一匹马,你要选最骄傲的骏马,让它做你最亲密的同伴;最后,你得去找最忠诚的朋友,交付你的诚心,让他们与你同行……”
缪宣耐心地听着,逐字逐句地记下这些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的告诫,心中感激老师的好意。
也许是因为母亲的缘故,霍埃兰勒与这片草原上的子民长得很不相似,虽说靼人本就是一个流动的混血民族,模样不合群者不在少数,但那些外表“纯粹”的群体往往拥有更高的地位。
但说到底,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想要赢得尊重只能取决于力量。
而老师之所以会这样嘱咐,还是在担心他的弟子,他比谁都清楚霍埃兰勒的强大,于是就更期望他能赢得应有的荣誉。
“我知道的。”缪宣认真地承诺,“老师,我一定会做到的。”
人们相信,雪山是距离长生天最近的地方,于是每隔五年,靼人各大部落的首领都会聚集在圣山珠穆策甘下,共同参与集会与祭祀。
在这座常年积雪、高耸入云的圣山上,定居着十数位雅达与勃颚,他们不仅德高望重,而且各有所长,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从医术驱邪到占卜祈福应有尽有——这可不是什么唯心的力量,而是实实在在的超凡能力,与生俱来。
是的,这个世界上是存在超凡力量的,不同的民族对此有着不同的称呼,比如南人是“圣仁”,西人谓“神眷”,以及靼人的感念“天恩”。
从这些称呼中,也能看出不同文明对超凡力量的不同看法,南人认为这是圣人的遗风仁德,而靼人则认为是长生天的恩泽。
而对于年仅十三岁的靼族少年朝洛门来说,当然是后者更加可信,他有些生疏地阅读着手中的南人文字,只觉得匪夷所思。
圣人的仁德?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惠及万民,不过是统治者的借口,也只有笃信道学的南人会相信这种说辞……
“朝洛门!别看那东西了,你也不嫌弃颠得慌——你知不知道我们要多出一个小叔叔了?”
一个壮硕的半大少年策马驶到朝洛门的身侧,满脸都是毫不掩饰的骚动:“据说他还是南人帝姬的儿子——就是‘那一位’啊!”
说道“那一位”……那就是二十年前的旧事了。
在靼人的天汗王还健在时,他四处征战,威名赫赫,南人为了讨好汗王,送来了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还有他们最貌美的帝姬。
据说,这位地位尊贵的美人能叫所有勇士都倾倒,于是理所当然地供汗王享用,对于这个年龄与孙女看齐的小妻子,天汗王坦言她的美貌胜过了那些财宝的总和。
汗王死后,王庭之下的各部族分崩离析,几位王子各自独立,帝姬由继承家业的幼子继承,可惜这位王子无法震慑他的兄长们,于是徒有虚名的新汗王死在斗争中,内乱开始,各部族相互征伐……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和亲公主的意愿,她已经被等同于某件难得的财产珍器,不论是谁,似乎只要足够有本事,就能抢到手把玩。
于是这位帝姬因为远近闻名的美貌,辗转在几位兄弟之间,短短一年后就悄无声息地死去了。
临死前,帝姬诞下了一个孩子,没有人能确定他的生父是谁,也许是老汗王,也许是诸位王子,但这婴儿又确实是黄金血脉,一出生就拥有“恩泽”,实在不好随意处理,于是被暂时搁置在圣山上,由老汗王旗下归隐的勃颚代为收养。
事到如今,各大部族也有了比较清晰的势力划定,这件事情终于得以盖棺定论,这个丢在圣山上的孩子算老汗王的孩子,而他的归属则算挈绿连部——反正那位和亲公主是死在挈绿连的、这孩子也是出生在这里,那就别麻烦别人了。
“那与我们无关。”
朝洛门被打断了思绪,着实有些不愉快,他又向来是瞧不起这所谓的大哥的,于是冷漠地道:“巴根,帝姬已经死了,你想女人就换一个。”
要说还是朝洛门了解他的兄弟,巴根果然在想那点事,他有些遗憾地道:“那我是没出生在好时候,否则也能见识见识这水国来的富贵花。”
你生在那个时候?怕不是早被兄弟杀死了。
朝洛门心里嘲笑这哥哥头脑愚笨、性情贪婪,果然不像是黄金家族的种子。
“巴根!朝洛门!”领头的骑士侧身,向后方喊道,“就要到了,你们都到我这里来。”
两兄弟立即停止了闲聊,驾驭着马匹紧追上他们的首领兼父亲、达日嘎赤的身后。
越是往圣山赶去,这对兄弟就越是沉默,他们本就没什么交情,会出现在这里也只是因为年龄相近——挈绿连的首领已经失去了太多孩子,他不愿这两兄弟再夭折,只能寄希望于大雅达的祝福。
作为势力最小的部族,挈绿连部也是最后一个抵达目的地的,如今草原上纷争不断,再也没有早年王庭之下的友好氛围,达日嘎赤也没有和他傲慢的兄弟们叙旧的意愿,带着两个孩子直接登上了祭坛。
说是祭坛,其实也不是什么美轮美奂的建筑,不过是在一处空旷的岩台上砌了个大石坛子,白石上绘制了朱红青黑的纹路,长年累月来风吹雨打,只剩下看不清楚的残影,在旗帜猎猎间若隐若现。
祭坛平庸,可供奉者却给予了它崇高的地位,所有汇聚于此的氏族首领都默契地不佩戴武器,虽然他们所拥有的力量远胜过那点兵器的增幅,但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最好的尊重。
祭台下的空地十分宽阔,不同部族的人井水不犯河水地分开,挈绿连是小部族,因此准许入场的人也少得可怜,两位少年只好紧跟在他们的父亲身后,简直像是跟着狼王的幼犬。
但就在这片众人垂首的肃穆中,朝洛门却凭借着他的天恩,把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得仔仔细细——从各大部族的首领,到等候在此的祭司。
靼人以白色为尊,蓝色为贵,几位祭司也理所当然地披着白色长袍,他们都是即将入土的老人。
居住在圣山中的祭司都有着超凡的天恩,他们在青壮年时都曾追随部族迁移,无私地为靼人祈福祝祷、治病祛邪,因此在祭司们年老体弱、退隐圣山后,也仍旧能得到所有靼人的尊重和供养。
虽然没有人能发现,但这样的窥视仍旧是失礼的,朝洛门正想移开视线,却又被一个身影吸引了注意力。
随着祭司队伍的前进,蓝白之后突兀地缀着一抹暗红,那竟然是一位瘦削高挑的少年,他不做祭祀打扮,却和身边的勃颚姿态亲近,恍若祖孙,且周围的人又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圣山里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男人?
在短暂的疑惑后,朝洛门猛得反应过来,于是更加仔细地打量起此人。
与同龄人相比,这少年实在是阴柔俊美,他的皮肤实在是过分苍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象牙;可他的眼瞳和头发又极黑,恍若没有星月的夜幕,那堪称精致的眉宇间似乎总倦着股郁气——他只是站在这里,就和这片热情粗犷的草原格格不入。
这就是……那个“小叔叔”?
朝洛门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他是很不乐意接受这样一位长辈的,可心底又升起一股说不清的古怪情绪,于是连承认这少年外貌出众都愈发不情不愿起来。
也就在此时,铃声与鼓声响起,祭司们赤足踏上祭坛,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横持手杖起舞,她的动作是不符合年龄的刚劲有力,苍老的声音高声念诵起不成字句的曲调。
那是古温雅达,圣山上的白鹿,祭司中的首领,她所主持的祭祀是最肃穆隆重的,朝洛门立即压下杂乱的思绪,垂首凝神,随着歌谣一同默默颂祷。
辅助大爹们的集体叠buff——小系统是这么形容这个五年一次的祭祀的,而缪宣也觉得相当贴切。
作为从部族中退隐的祭司们,定居雪山并不意味着享清福了,因为物资有限,他们的生活非常清苦,但即便如此,这里所有的祭司都愿意为了这片草原献身。
圣山中的祭司是没有立场的,他们不能偏向任何一个部族,只能为所有草原子民奉献,祭坛上的大雅达就是这么做的,她高举起手杖,温暖的力量雨水般落下,均匀地洒在在场每个人的身上,蕴含着驱逐邪祟、祈求祝福的愿望。
大雅达力竭退场后,祭司们轮流施展着各自的力量,或是单独歌舞或是合作祈福,很快就结束了祝祷。
仪式一结束,各部族的代表便在奉上供奉后迫不及待地离开——如今草原上各部族之间关系紧张,于是这所谓的盛会便难免潦草,甚至有部族连首领都不愿出面,只指派了兄弟或子侄代替。
很快,在场的只留下挈绿连部,大雅达请部族首领在屋舍中相见。
说是屋舍,其实这里远不如毡房,只不过是石板的粗陋组装,透风透雨,只有坚固这一个优点(由于这房子是缪宣亲手搭建的,所以他在这唯一的优点上十分坚持)。
“大雅达。”挈绿连的首领达日嘎赤大步踏入房屋,他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首先看向主位上的老妇人,敬拜道,“我来领走我最小的兄弟,代他感谢圣山的养育之恩。”
古温雅达稳稳地盘坐在石板上,朝达日嘎赤颔首,又转向身后道:“霍埃兰勒,这是你的兄长,也是你未来的头狼。”
于是达日嘎赤终于愿意赏给这个血脉上的幼弟或者儿子甚至侄子一眼,那双鹰隼般的眼眸直勾勾地锁定了缪宣,却在上下打量一番后,立刻转向剩下的几位祭司——看起来是不甚满意的模样。
倒也不怪他不满意,毕竟他十五岁的崽子巴根约有两个霍埃兰勒那样壮,就体型来看,挈绿连部似乎是收了根套马杆。
而与此同时,缪宣也在观察着这位未来的顶头老大。
达日嘎赤是个高大健硕的男子,三十余岁,正值壮年,颧骨高突且眉骨隆起,面骨恍若虎豹,站在门口就是一堵墙,牢牢地挡住了外头的光源。
小系统低声感慨:【大哥的腱子肉真行啊。】
缪宣就当没听到这话,表现得相当坦然自若,他隐约知道达日嘎赤的天恩与大地有关——巧了,正是他能克制的类型。
大雅达把这一切都看入眼底,于是她握紧了手杖,缓缓站起身:“霍埃兰勒,来我这里。”
缪宣一惊,赶紧上去扶住她:“大雅达?”
古温雅达慈爱地看着他,随即才转向达日嘎赤,一词一顿地道:“这孩子流淌着黄金家族的血脉,他拥有狼的力量,鹿的性德,鹰的灵魂,现在,我们把他交给挈绿连。”
这是极高的评价了,对于向来无私公正的大雅达来说,她能当着达日嘎赤的面这样郑重地嘱咐,是非常难得的事情
不仅是达日嘎赤,就连收养了缪宣的勃颚都十分意外。
达日嘎赤神情一肃,当即握拳敲了敲心口:“他是我的兄弟,我的族亲,我会与他分享每一口奶与肉。”
得到了这样的承诺,大雅达却并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意思,她阖了阖眼,看上去甚至是有些疲惫的。
缪宣心中酸楚,他明白古温雅达大限将至,这一别也许就是永别,于是连再会这样的话都说不出口,只能在老妇人的身前直挺挺地跪下。
大雅达看着他,仿佛看到了注定的命运,她长长地、低声叹息,在良久后,才用枯瘦的手轻柔地摩挲起少年的额头,轻轻描摹着寓意长生天的符号:“愿苍天庇佑你,愿大地支持你……愿你的灵魂,永远如苍鹰般骄傲。”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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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章 铁骑踏山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