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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子贵母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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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沈骁行稍微大些,性格变得阴冷孤僻,看到谁欺负她,或者有不好听的传闻就打回去。

少年长着一双阴鸷的眸,冷冽的扫过去让人心生畏惧。

沈静初就是因为性格娇弱,才被那帮长舌妇欺负,而他更是被同龄人围着霸凌。

沈骁行深知,如果他们不强大,就注定被人打。小小年纪的他成熟的很快,一边保护母亲,一边努力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一些小生意。

久而久之他摸到经商之道,跟母亲两人开了一家小店,闲暇时间还能照顾一下生意。本以为这样的日子能过得长久些,却在十五岁那天,遇见了一位不速之客。

沈老爷子突然找上他们,不由分说的要接他回沈家,也是从这时候起,沈骁行才知道自己还有个父亲。

沈家两位少爷不堪重用,想要培养新的继承人,老爷子盯上沈骁行很久,从他身上看到商人气息,才要求他们母子回沈家。

不,确切的说,是只让沈骁行回去认祖归宗,至于沈静初,她只能远远守在一旁做个下人。

沈骁行不愿意回沈家,对老爷子以及沈家所有人有抵触。

沈晔却不由分说的把人掳回去,少年性子野,又恰在叛逆期,骨子里的傲气让他挺直腰板不肯跪地认母。

沈晔本就痛恨他们母子,见他跟自己对着干,顿时怒燃心头,抄起家法棍狠狠打在沈骁行后背。

少年一身傲骨,即便打的后背皮开肉绽也不愿对林昭喊出那两个字。

若非老爷子喊停,年仅十五岁的沈骁行早死在沈晔的手里。

看到他宁死不屈,老爷子深感欣慰,至少迄今为止在几个晚辈里,属沈骁行最有血性。

早在之前他故意在不透露身份的情况下接近摆摊的沈骁行,在暗处默默欣赏他的才能。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迫不及待要让这个孩子认祖归宗。一是沈家后辈难堪大用,二是怕这孩子再大点,就会彻底控制不住,到那时再想认回就难了。

老爷子虽然欣赏他这身傲骨,但为了培养一位锋利的继承人,必要的时候要狠狠给他上一课。

沈晔以沈静初的性命相要挟,沈骁行只好妥协,但他始终没喊一声母亲,就连最后认祖归宗后,他几次三番想杀沈晔。

再后来,老爷子需要的是继承人,一个任他驱使,被他掌握在掌心里的继承人,所以子贵母死。

沈骁行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母亲被人关进笼子里,一把火,点燃了他眼中的怒火与绝望。

他那是第一次,第一次跪下来求沈晔,求他放了自己母亲,他会乖乖待在沈家,哪怕是绝不再跟她相见。

但是没有人对他怜悯一丝,女人痛苦的哀嚎,以及肩上摁着的保镖,让他彻底绝望……

那个生他养他的女人,还没来得及等他学业有成,就不在了……而且连一具尸体都没留给他。

沈静初死后的几天里,沈骁行因悲伤过度高烧不退,陷入重度昏迷,等他醒来已经是一个星期后。

自此,沈骁行就像变了个人,如果说以前跟着沈静初在别人欺负谩骂中性格变得阴郁孤僻,那她走后,少年彻底黑化。

他不能随母亲离开这,唯一能支撑他活下去的目标就是杀了沈晔,杀了沈老爷子,为她报仇!

他要好好活着,然后把这些痛一点一滴的还给他们。

沈家没动他的名字,给他了沈家大少爷的头衔,上了贵族学院,表面风光无限,可还是少不了被人骂“野种”的事实。

老爷子把宠爱给了沈廷风,把冷血狠毒用在沈骁行身上,那时候的沈廷风认为他的到来抢走了老爷子对自己的宠爱,加之二房的人整天议论他是个野种,不配待在沈家。

孩子随大人,久而久之越发对他厌恶憎恨。

因此沈廷风经常挑衅他,骂他“野种”,让保镖赶他出去,更甚至,小小年纪的他对沈静初出言不敬。

这彻底激怒沈骁行,他二话不说挥来拳头打他,但毕竟沈廷风也算是老爷子带大的,学过防身术,几个回合下来吃亏得是沈骁行。

他被打了没人护着,可沈廷风被宠着长大,每次他打了人还要跑去告状,沈誉和方应雪定然不会放过他。

慢慢的,沈骁行学聪明了,他会把傲骨收敛起来,乖乖听从老爷子的安排和训教,隐藏自己的锋芒,卧薪尝胆。

那时候,他心底最大的执念就是杀了沈晔,谁知道在他回沈家不过一年的时间,沈晔意外身亡。

当时法医解刨了他的尸体,确认他开车行驶在高速路时突发心脏病,车体冲出防护栏,连人带车掉进护城河。

他的死并没有消散沈骁行心中的恨意,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得知沈静初和沈晔的相遇,以及这一系列的荒唐,仍然不能放下仇恨。

这样的痛,这样的恨,他不该放下,也不可能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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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帷幔高高挽起,窗外湛蓝的天空一点点染上墨色,微风吹起窗帘垂下的流苏……

一只苍老的手拿起书柜上的相框。

这照片上了些年份,里面背景是一片茂密的草地,上面坐着一位倾国倾城的佳人,在她怀里靠着的小男孩身穿背带裤,英气得像贵族王子。

那只苍老,布满老茧的手小心翼翼抚摸照片上女人的笑脸。

女人气质绝佳,身着一袭复古米色藤花长裙,墨色长发高挽在脑后,像上世纪走出来的戴安娜王妃。

她笑意盈盈的眸子紧盯着怀里的小男孩。

男人黑眸深谙,视线一直望着女人的笑脸,诸多的回忆追溯很久很久之前——

【沈霁,我这辈子最大的悲哀就是错信了你!如果能从头再来一次,我早在认识你第一眼,就应该杀了你!】

【你妄想!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爱上你,绝不会爱上你这疯子!】

【我诅咒你,咒你这辈子老无所依,你爱的人都会离你而去,孤独终老,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老人狠狠闭上眼,把照片狠狠扣在桌上。

脑海里,以至于耳边不断响起女人狠毒又无情的诅咒。

他脸色骤然苍白,一只手难受地捂着胸口,像是喘不过气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72章 子贵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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