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若不跟他扯皮,抿唇问:“还是不肯告诉我?”
“什么?”
“你之前跟我说过,不管遇到什么事不许瞒着对方,可现在你心里明明有心事,却不告诉我。”安若赌气的倒了一杯酒,这是烈酒,她喝下去嗓子都辣辣的。
看她来真的,沈骁行骤然收回嘴角的笑,按住她的手把酒杯接过去,“小姑娘可不能喝酒。”
“为什么不能喝?”安若脑海里浮现那天穿着性感的季无忧,寒暄的与沈骁行碰酒,两人看起来那么般配。
“小孩子喝什么酒。”
“我又不是小孩。”安若不明白他为什么总喜欢把自己当小孩,难道季无忧那种前凸后翘的才算大人吗?
也是,男人都喜欢成熟性感的女人。
可她的身材也不差啊,就是比着季无忧……胸部发育的不是那么完美。
“你是。”
安若拿掉他的手:“如果我是小孩,你岂不是犯法了?娶了一个未成年?”
等等……
她好像又被这男人给岔开话题了!
“沈骁行,你有什么心事不要憋着,我虽然没见过世面,还没有毕业,可能一些事情上处理的不是很成熟,但我是你妻子,你、你向那么多人承认的事,可为什么总不愿意跟我分享你的心事呢?”
男人怔怔的看着她,定格了十几秒后缓缓提起唇轻笑:“沈太太今天这是怎么了?”
“你少拿我开玩笑。”
“可我没有什么事瞒着你……”
“胡说!”
“那你说我瞒着你什么了?”
“……关于你母亲的事。”
男人表情未变,只是目光别开,端起桌上那杯酒正要喝,结果安若眼疾手快抢了去,自顾自的往嘴里灌。
“我有权利知道这件事。”安若美眸已经开始染上醉意,头有点晕,但是身体很亢奋。
这酒也太烈了吧?
刚才看着男人喝这么多,丝毫没事的呀。
“有些事不是我不想告诉你,是我还没想好怎么说。”
“你对我有犹豫,说明还没有完全信任我。”安若粉唇一张一合:“我怎么忘了,相爱是两个人的事,我信任你,可你未必信任我。”
沈骁行看她这副可爱的样子:“你喝醉了。”
“没有,我现在很清醒。沈骁行,之前是我觉得你放不下过去,对母亲太过于思念,才不敢提及这件事,可我不想看着你每天晚上偷偷哭……”
“我哪里有哭?”
“那你每天在阳台干什么?”
沈骁行盯着她看了许久,缓缓垂下浓密长睫。
“你想她,你想妈妈了对不对?”
“很晚了,我抱你去睡觉。”男人避开她的问题,弯腰想抱她,却被女孩甩开手。
她借着酒劲像个任性的小女孩,拽着他不停的追问:“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呢,为什么什么事都憋在心里,真的是我年纪太小了吗?”
看她执拗的样子,沈骁行无奈地扯唇轻笑,温柔道:“好,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
安若抬头看他,男人紧接着又道:“我先抱你回房间,然后慢慢说给你听。”
这次女孩乖乖听话,任由他抱着回房间,坐在床上像个认真听讲的小孩,等待他把那段过往说给自己听。
沈骁行坐在床边,目光望着窗外皎皎明月。
压抑心底许久的痛,倒不是因为逆鳞不可触碰。
只是……这突然要说给她听,却不知道该从哪里讲起。
思绪万千,慢慢揭开那段不愿提起的过往……
十五岁之前的他一直跟母亲生活在宁海,日子虽然过得艰苦,但好在母子俩相依为命。
沈静初原本出身豪门,年轻时因家道中落,父亲欠下巨额债务,被逼无奈跳楼自尽。他一死,那些讨债的恶霸盯上了年轻貌美的沈静初。
她被逼着接客,和那一些会所里的小姐一样,沦为那些人赚钱的工具。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她结识了沈家大少爷,沈晔。当时的他因心里装着其他女人不满家里定下婚约,整日夜夜笙歌的他,而恰好的是,沈静初长着一张和他心上人一样的脸。
大概是思念成疾,一次沈晔喝醉,指名点来沈静初过来相陪。以往的他念在这张脸的份上会找她来说过话,哪怕她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也能睹物思人。
但这次,沈静初刚踏进门,就被他粗鲁的拽到沙发上,然后不顾她意愿强占她……
其实他是自己的客人,她没资格反抗,可是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觉得沈晔心里装着其他女人,不会碰自己,而且他每次来只静静地让自己陪酒,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于是这荒唐的一夜,彻底改变了两个人。
自那夜之后,沈晔没有再出现,而没过多久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沈晔的原因,她没有被逼着再接客,都认为她会飞黄腾达被沈家大少爷包养。
沈静初推算自己怀了沈晔的孩子,但碍于身份不敢告诉他。可月份大了迟早会被人发现,她犹豫再三本想着打掉孩子,却被会所的里知道,并把这件事告诉了沈晔。
沈家大少爷刚新婚不久,他的太太都没有怀孕,她却怀了他孩子,这事一旦传出去,沈家定不会放过她。
沈晔对那一夜的纵情愤恨不已,断定她跟那帮女人一样,都是想着爬上他的床,生下孩子以后拿此事要挟他。
愧对心爱之人的背叛,他给沈静初还清了债务,给她自由,又给了她一笔钱让他打掉孩子。
沈静初原本是想流掉孩子,可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忽然后悔了。她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了亲人,不想再失去这个孩子,她想拿着这笔钱远走高飞,永不出现在沈晔的面前。
事实证明她确实也这么做了。
就这样,她骗了沈晔,带着肚子里的孩子离开了申城,换了个新身份生活在宁海。
一个单身女性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很艰辛,外加上沈静初有优越的长相,更是吸引男人们的骚扰,久而久之就落下不好听的议论。从记事起,沈骁行不断被同龄人欺负、嘲笑,骂他是野种,有爹生没爹养。
为此沈静初带着他没少搬家,可不管逃去哪里,他们总少不了他人的恶意。
即便这样,沈静初把全部的爱倾注在他身上,把他教养的很好,她给他起名骁行,是想他这一生坚强骁勇,永远行走在阳光之下。
——
关于沈静初和沈晔的故事先交代一个大概,后面会慢慢补充。给宝子们留个猜想~另外提醒一下,沈静初和沈晔只是同姓,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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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不愿提起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