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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8 章 第四十五章 婺城叶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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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眼前这个满身灰土,发丝凌乱的白衣……额,不对,现在该说是土衣……公子,渐渐由惊讶变为惊喜,继而看他那一身狼狈相,又不禁生出一抹怜悯,想他该不是遇到什么强盗贼子,被人打劫加掳劫了一番,这形象哪里还有往日的迷人风姿!

不知是不是我眼里的情感太强烈,他顿时想到什么,就地一炸,抬手指向屋内一脸冷肃的歌舒彦尘,嚎道:“徒儿,这厮威逼为师日夜赶路就算了,现在还不给为师洗漱换衣的时间,更没有大鱼大肉地招待为师,实在是太欺负人了,徒儿,你一定要为为师讨一个公道啊啊啊……”他整个一咆哮狐狸,妖娆的桃花眼全是烈焰小火苗。

我被他一口一个“为师”,一口一声“徒儿”嚎得头皮发麻,但见他这么委屈,终是转头看向歌舒彦尘。

歌舒彦尘见我看他,唇角扬起抹笑,眉眼温柔地走到我身旁,“我不过是担心你身子。”那眼神、那语气,生生将我将要出口的话,又堵了回去。

“土衣”公子见我不堪负重,顷刻跌进温柔乡,指着歌舒彦尘手又颤了两颤,又看了看我,“你……你们……”

我瞧他那灰头土脸的模样,着实怕他气晕过去,心一软,硬生生顶着头上化得出水的眼神,开口:“你好歹该让他休息会儿,否则…误诊了怎么办?”话音刚落,一道痛彻心扉的嚎叫立马响起,“徒儿…你…你居然……”

我暗自叹了口气,我也知道,神医嘛,怎容人质疑,可是眼前这尊大神从来都处于绝胜地位,既是这样,你还不如让他开心开心,这事儿也就成了,而要让他开心,自然就得让你伤心,谁叫你俩从来不对盘。

此刻,那双平日间深沉黝黑的眸子溢满了笑意,只听他说:“如此,便让他休息会儿。”

我赶紧朝妖孽师父使了个眼色,他倒好,感情被我这计谋“刺激”过了头,一个大步迈到我面前,怒哼:“不必,为师现在就给你诊脉。”一副“绝不让你们小看”的气势,可就在他那爪子刚伸出来时,已被歌舒彦尘以“老鹰抓小鸡”的姿势,拖出了房门。

“红梅,带楚公子去休息。”

我就说吧,只要让大神高兴了,凡事都好商量。看着这情景,我这些日子拧成一团的心,突然松了开,原来,他早有安排,是我自己胡思乱想,误解了他,还累得大家都不欢快。

后来我才知道,早在离开翼州时,歌舒彦尘已飞鸽传书给了我这位“师父”,乐煌城鼎鼎有名的医师—楚清,要他在七日内赶到婺城。

我说他一点不着紧,搞了半天掐准了时间与他汇合,若不是我路上催了催,怕我们也是今天才到婺城。

“可是,这‘威逼’又是怎么一回事?”我问榻上悠闲喝茶的男人,想他莫不是没在信上说清楚,且生生将小半月的路程压缩到七天,确实……太强人所难。

他却道:“他想借机讹诈,所以我一先断了他的口。”

“讹诈?”我挑眉,不想一直以“悬壶济世”自居的楚神医,何时变得这么看重俗物?

歌舒彦尘轻笑,“他医馆赔得太多,只能在富人身上捞钱。”说到这儿,他瞳眸清亮,看着我道:“他向我要价一万两,诊金。”

我无语,正想着妖孽师父何时变了“狮子”,房门蓦地被人一脚踹开。

“徒儿,休要听他胡说!”已梳洗整齐的媚公子,一脸气急败坏地指着歌舒彦尘,怒嚎:“你这个奸商,本神医不过是给你机会做做善事,也好给你的子孙积点福,再说,你信上什么都不说,只让我七日内赶到婺城,我怎会知这生病的,竟是我可爱又可怜的徒儿……”

我满脑黑线,他那前头的话还说得有些理,可这后头说的什么,“可爱”我承认,但我哪里可怜了?

还没等我回过味儿来,他已一脸委屈地跑到我面前告状道:“徒儿,这个卑鄙的奸商,他居然趁我不备,从房主手头买下了我医馆的房地契,还扬言我不在七日里赶来,他就没收我的医馆,真真是小人作为。”他说得声情并茂,当下又转成两眼泪汪汪的模样,“徒儿,你可知为师那医馆救了多少贫苦百姓,不想这厮竟没人性至此!”

我受不住他浮夸的表情,噗哧笑出声,也终于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而他见我不怒反笑,顿时一脸受伤,又要开口,我及时抢在他前头,瞪了眼歌舒彦尘,说:“这确是你的不对。”就怕再让他这么来几出,我眼泪都得笑出来。

歌舒彦尘听到我的话,眉眼轻弯,道一句:“这是我的不对。”

我被他看得脸一热,又赶紧将头转向妖孽师父。

妖孽师父瞪大眼看着我俩,隐隐看出些意味来,随后贼亮的桃花眼闪过一丝坏笑,拉过我的手腕,边诊脉边道:“徒儿,待为师替你诊完脉,你务必给为师老实交代。”说完,耀武扬威地睨了眼歌舒彦尘,像终于逮到他什么软处。

随后,我将蛊虫的事简单说了下,但看他反应不大,想来歌舒彦尘已先告诉了他。诊过脉,他说待他看过莫伊开的药方后,再作定论,说时连打了好几个哈欠。

我看着他眼中的血丝,想了想说:“不如你先回去休息,待精神头好些,再来替我看诊。”我虽着急,却不急在这时,自方才出门,这前后也不过一刻钟,估计除了洗漱更衣,他还真是连饭都来不及吃。

他听完,倒是没有推搪,顶着那双青黑的熊猫眼,感动地朝我眨巴了两眼,“你放心,你的脉象虽奇,可暂无大碍,待为师回去参酌参酌,再来告诉你结果。”他眼中难得多了一丝正经。

我点头。要说楚清,亦算得上是我在这个世道可以完全相信的人,而因为他的话,我安心了不少。

送楚清走后,歌舒彦尘来到我身旁,将我拥进怀中,我知道他怕我担心,亦伸手抱住他,紧紧贴着他的脸颊道:“放心,我没事。”心底此刻充满了温暖,皆是眼前这个男人带给我的,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我心下的感激,只是不想他再为我担忧。

他抱着我的手微微收紧,待了半晌,低着声音道:“阿池,我在城西置办了一处宅子,这段时日,我们住在这儿可好?”

我刚刚得来的心安,被这突来的话语又惊起一阵涟漪,我撑开他,打量起他的神色,不知他怎会突然做出这样一个决定?

估计是早料到我的反应,他唇角一牵,说:“我不想你太奔波,反正楚清来了,不如我们就留在此地,也好为你调理身子。”

可我不明白,为何要选择这里?就算要找个地儿安顿,至少也该是跟乐煌临近的城镇,可他却偏偏将我留在这与乐煌……还隔着四座城池的婺城……

我似乎想透了什么,他不会带我回乐煌,一开始,他就没打算带我回乐煌。

“那乐煌那边你如何交代?”我虽不知他在想什么,可是想到今日的事,也许他有自己的打算。只是,此次金面人无功而返,定会将蛊虫一事跟那中蛊之人讲明,歌舒彦尘不尽快带我回去,反是把我留在这儿,我担心会给他带来麻烦。

然眼前人像已打定主意,轻道一声,“你放心,这事我会处理。”

我见他如此,也不再多说,反正有些事情我还没想明白,不如就趁这段时间,好好想清楚。

当日夜里,我便搬进了歌舒彦尘置办的宅子,这宅子位于城西的一处僻静之处,虽比不得他其他府院豪气,却是小巧玲珑,精致优雅,不过,最令我满意的,是宅门之上竟写着大大的两个鎏金大字,“叶宅”。

楚清在我搬去的第二天,也搬了进去,先是让我将莫伊交代的养蛊和弑蛊一事又仔细说了遍,再看了看我已经蔓延至整只手臂的血痕,要我再给他几天时间,而我一再追问他“喜脉”的事,他却说他还不能断定,依旧是要我再等几天。不过,这厮倒是趁机缠着我,要我将跟歌舒彦尘之间发生的事,全部讲给他听。

我自然说得越简单越好,毕竟这是我的隐私,我何必交待得那么清楚。不过,当我把歌舒彦尘识破我身份的事跟他说的时候,他居然一脸贼兮兮地说,他其实早猜到了,还说在泉州凤祥楼时,他就知道若我碰上歌舒彦尘,迟早穿帮,还说别看歌舒彦尘平日里一脸装腔作势,其实,骨子里就是一只奸诈狡猾的狐狸。

我觉得能被称为一只“奸诈狡猾”的狐狸,实为不易,这说明此人非常聪明,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就是智商高的意思,是以,我将楚清的说法当作是夸奖,而且,基于这一点,我本来也深有体会。

在楚清琢磨的这几日,歌舒彦尘也是出奇地清闲,像也不管他生意了,每天有大把的时间陪我瞎逛,不是带我去成衣铺买衣服,就是带我去首饰店买首饰,要么去乐坊听听小曲儿,茶馆喝喝小茶,短短几日下来,除了越堆越多的东西,可说将婺城逛了个底朝天。

我知道在楚清没有得出结果之前,他怕我呆在宅子里胡思乱想,才刻意安排,也多亏他这么安排,我的日子着实好过了些,每次都是睡着在他怀里,又这么过了一天。有时想想,若就一辈子与他这么过下去,也该是件幸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128 章 正文第四十五章 婺城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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